討論串[問題] 罷免的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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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think (喝奶補骨頭)時間11年前 (2014/05/04 00: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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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高人,但來拋磚引玉一下。. 罷免權與選舉權一樣,. 以該年年滿法定投票年齡(20歲)之公民,即可實行投票權。. 意思是你有個今年才19歲的弟弟,. 若今年罷免案啟動,那麼弟弟不能投;. 但若明年才啟動罷免連署與投票,那弟弟就可行使其公民權。. 這裡有個地方要提醒大家,. 注意中華民國選罷法第7
(還有36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4→)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aoliang (很涼~很涼~)時間11年前 (2014/05/03 22: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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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服貿版PO過 可是沒有得到詳細些的答案. 最近看了一些文後還是有問題. 第一階段 提議 需2趴選民. 第二階段 連署 需13趴選民. 第三階段 投票 需選民的1/2投票 且一半通過才成立. 困難度是2>1>3 (?. 小弟有些問題. 1.這些選民是要當時選舉的那些選民嗎? 還是今年可以投票的選
(還有40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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