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轉型正義個屁?
共 37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ng7775 (凜透)時間10年前 (2015/03/10 00:4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沒說其他民眾不能檢舉. 妨礙安寧與否的判定交給警察去判斷. 畢竟這也是罷免提起方所要面對及處理的. 各自錄影存證事後自然見分曉. 但是否真的是民眾檢舉則存疑. 另外 警察要保護罷免人員只剩下貼身保護這種爛方法了?. 罷免也是民主體系的一環 那麼以維持民主理念的角度來看. 政府應該是要支持罷免可以宣
(還有106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rown45654 (馬後炮專家)時間10年前 (2015/03/09 23:26), 10年前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 song7775: 照這邏輯 選舉可以宣傳 政府方就會利用政府資源來做 03/08 01:06. → song7775: 現實上有這麼針對單一候選人進行宣傳的話早被噴翻了 03/08 01:07. → song7775: 蔡正元個人要反對罷免那麼動用的只能是黨及個人的資源 03/08 01:09
(還有672個字)

推噓-2(1推 3噓 1→)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時間10年前 (2015/03/09 21:35), 10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你上街頭宣傳叫做表達民意,為什麼其他民眾檢舉這個行為妨礙安寧. 就不算民意表達?難道只有你的意見才是民意嗎?. 其次貼身保護是為了維持社會治安避免有心人士妨礙民主,難道要讓. 支持罷免者遭受到不必要的人身安維才叫做民主嗎?維持民主信仰和. 理念的宣傳也是政府的責任不是嗎?. 講真的你不互相禁止支持罷
(還有84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ng7775 (凜透)時間10年前 (2015/03/09 18:21), 10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這就叫做濫用行政資源. 所以你現在是要用法律來論對錯了?. 法律一定是對的?. 大家都覺得關說是不對的 是錯的. 但是關說者只要沒金錢對價關係 無罪. 你覺得這也是正確的?. 無罪但有錯 是非對錯不用分了?. 還是像連勝文說的 法律沒規定的事情我幹嘛去做?. 前面舉例民代或政府會用加強取締的方式來干
(還有725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時間10年前 (2015/03/09 17:0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先到這邊,不錯你已經開始認同正確的民主概念,轉換你自己的想法了. 首先你不認同這個機制,但是在這邊我們看到了,你已經開始認同這套. 機制了,就如同我所說的你原本的觀念在邏輯上有問題,現在已經開始. 在逐步修正了很好. 你原本的觀點是結果有問題所以程序一定有問題,現在已經開始認同程. 序沒有問題,也就
(還有1628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