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自由廣場》台灣人修中國憲法?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Geordie)時間6年前 (2017/10/06 10:15),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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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台灣人修中國憲法? 自由 2017-10-06 06:00 雲程 蔡英文在黨慶呼籲啟動憲政改革,台灣的確需要更大幅度的憲政改革。 弔詭的是,啟動憲政改革要靠政黨的私心對衝,而非學者的理論評比。 縱使明瞭這部憲法大缺失,也喊得震天響,其實執政與在野雙方都老大不願意啟動憲改。 理由很簡單,政治人物不是吃素長大:執政者正享受著有權無責的執政優勢,豈會甘心放 棄; 在野者限於實力不足,改以高喊憲改騙選票。雙方取得權力之後立場互換,都是半斤 八兩。 程序上,憲改要「立法委員…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公告半年後, 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障礙很高。 最好的機會有兩次: 一是真實的,二○○八年藍營佔立院四分之三席次,具有修憲實力, 馬已經證明其天下為私; 二是理論的,執政者自願削權留名青史。這次,小英可要拿出手段來。 這部憲法已死,先死在中共提出臨時憲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後亡於中 國人民五度行使制憲權的事實上。 中共既主動作廢中華民國憲法,對我們憲改即無權指三道四。 但這部中國憲法如何可能規範台灣人? 台灣人直到一九五二年依據〈台北和約〉,才被視為中華民國國民。 所謂一九四六年的制憲,當時(一九四七至一九五二年間的日本國民) 台灣人既無中國籍身分、無權參與制憲,也事實上從未行使過表決權。 無權制訂,豈有權修憲? 台灣人修中國憲法,難不成是靠「你丟我撿」? 只有一種解釋能說明「你丟我撿」: 蔣介石軍事佔領台澎,卻苦無一部〈台澎基本法〉。 已死憲法的集權特性正好派上用場。 在此,中華民國憲法是否已被撤銷毫不重要, 它以〈基本法〉的身分在台澎獲得重生, 成為舊金山和約體制下的佔領區基礎法律。 自一九四九年十月起,所謂中華民國憲法僅能被視為〈基本法〉。 台灣從一九七九年啟動自治程序, 並於一九九六年政府全面直選完成,修訂這部〈基本法〉的權威, 從軍事總督一人轉為台澎領土與人民,已無需受制外部權力。 現在,只看政治人物如何善用其私心,讓自己留名青史而已。 (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hoonting.blogspot.tw/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41185轉錄心得】 中華民國憲法早就死了,但還是掛著"中華民國憲法"這個名稱騙台灣人 日方的資料證明台人的日籍要到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才除籍, 足以證明1946年國民政府所稱台人參與制憲一事是有問題的 -- 台美孽緣(X 1.1852~1854年 培里司令對外宣稱美國擁有台灣 2.馬關條約起草人為美國前國務卿杜勒斯祖父 3.舊金山和約起草人為美國前國務卿杜勒斯 台灣百年以來都脫離不了美國的陰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45.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07256156.A.235.html

10/06 17:55, 6年前 , 1F
這標準確定要用?哈!
10/06 17:55, 1F

10/07 00:54, 6年前 , 2F
原來是台灣人 我還以為是美國人
10/07 00:54, 2F
文章代碼(AID): #1PrkTS8r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