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如何才算是討論與對話
各位版友好,最近版上佔據版面的同婚議題
再剩14天就告一段落了,只是對於所謂的「討論」讓人有所疑惑
到底是討論、詭辯、傳教何種形式
像此段在討論要允許同婚,必須拿出有益於整個社會的,才可以被允許
這是某E的說法
所以眾位版友開始配合他
Wengboyu: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93817121.A.3A7.html
拿出荷蘭的研究,同性家庭未必比其他家庭差
某E:
另一個事實是同性結合家庭的後代, 可能因親代組成不同遭受同輩歧視.
這表示社會必須投入額外資源去做社會教育.
teamax版友:(如果考慮某E的愛提社會成本,是否該禁止離婚,否則會投入額外資源 )
台灣新住民常受到異樣的眼光,那該禁止東南亞CCR?
還是你想說,沒有禁止阿,但是他們來就是他們的問題?
新住民來台是他們的選擇
單親或受遺棄且被領養的的孤兒呢?
未了避免此事發生,應該禁止離婚
把離婚講的高大尚的自由論的你,眼裡還有小孩嗎?
某E:
我不認為強迫兩個感情破裂的夫妻維持關係,
對於小孩會有正面的幫助.
禁止離婚絕對違反自由主義.
在討論是否禁止離婚之前,
你必須先肯定禁止同性結婚是合理的.
同時提出多個前提互斥的論點, 邏輯上稱作Kettle logic.
這也是許多"繞著對方轉"的詭辯家最常犯的邏輯謬誤.
我很好奇從頭到尾,提一個很瞎的論點,然後大家得用這論點討論
最後用一句邏輯謬誤收場,這樣算是有實益的討論嗎?
更別提,teamax意思是如果你因為岐視會產生社會成本,而拒絕同婚
讓現行單親、新住民等家庭被岐視,那要如何處理
像某E說的避免產生社會成本,是否要不准結婚or禁止離婚
但他沒回答,他只回teamax要先肯定禁止同婚是合理的
把問題丟回去
然後end
(補充:某E有回答,單親、新住民因為是小孩子而非大人.
小孩子對其他人的意義重大, 這種社會資源的投入是值得的
→但某E說同婚會增加社會成本不也是小孩子....)
想請問版上大家,這算討論嗎?還是各說各話,只是在傳教
話題到現在,已經被搞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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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36.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94429767.A.0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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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2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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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他最新一篇,已經不知道他在說什麼了
他不是支持專法嗎?
怎麼變成,連專法都不用了
以法律規範他人的同性結合關係, 就跟以法律規範他人的交友關係一樣,
對一般人並沒有任何的好處或壞處, 立法動機不足. by 某E
※ 編輯: edwin040286 (36.235.36.95), 05/10/2017 23: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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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時有可能,大家在講自由,他就說要顧及效益
當大家說那如果要顧及效益,是不是其他該禁止,他這時又說要注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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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有興趣整理他換過幾個論點嗎?
一個打完換一個,不行就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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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他算了一個月內,發文22篇
在公民版常駐人數個位數情況下,超過十位回文推文指出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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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dwin040286 (36.235.36.95), 05/11/2017 19: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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