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司改-司法亂象源於網路鄉民 決議立法開罰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小資女孩)時間7年前 (2017/04/17 11:07), 編輯推噓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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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議》司法亂象源於網路鄉民 決議立法開罰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15日增開第二次會議,與會委員張 文貞、林照真、姚崇略、王婉諭共同提案「為防免新聞媒體不當或違法報導,影響司法案 件的偵查及審判,應落實主管機關,依法監督及強化媒體自律等機制」,認為媒體輕率寫 出「恐龍」判決,造成人民的司法信任危機,而網路鄉民以訛傳訛,也是司法傳播亂象主 因,因此應立法規範。 提案指出,許多媒體報導對相關事實未加清楚認知,或對法律規定的內容理解有誤,隨意 以「恐龍」判決或法官等輕率語氣評論相關判決,再經網路鄉民即時快速的流傳,嚴重影 響一般人民對法律的認識與理解、進而產生司法信任的危機,不可不予正視。 提案又寫道,在今天的網路時代,許多關於司法案件報導或傳播的亂象,是源自網路上的 鄉民以訛傳訛、再經各種媒體多層次傳播的結果。在這個人人皆記者的時代,要如何有效 防免這些傳播或報導影響司法? 提案建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在《衛星廣播電視法》及擬議中的網路法規《 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中,明文規定「對於尚在偵查或審判中之訴訟事件,或承辦該事件 之司法人員或有關之訴訟關係人,不得評論;並不得報導禁止公開訴訟事件之辯論」,並 賦予利害關係人對於錯誤報導的更正權。 張文貞另指出,嫌犯在有罪判決確定之前,要受到無罪推定的保護,因此應該明文禁止刊 登嫌犯的照片。 與會委員決議,研議包括衛星廣播電視法在內的相關法律及草案(如數位通訊傳播法)中 ,就尚在偵查或審判中案件之報導界線、標題使用,以及相關案件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的 司法人權及其對錯誤報導的更正權,制定具有罰則效果的規範。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37432備註心得】 原來...司法改革的對象是要改革人民阿.. 綠色執政 品質保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138.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92398470.A.D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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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穩 要起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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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2:16, , 2F
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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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2:26, , 3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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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恐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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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3:07, , 5F
你有看內文第二行寫什麼? 標題殺人很會嘛
04/17 13:07, 5F

04/17 14:23, , 6F
台灣人理盲又濫情的確是司改最大的障礙啊
04/17 14:2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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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誰執政都一樣 台灣人的法學素養跟第三世界
04/17 14:23,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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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沒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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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6:11, , 9F
以後不能鍵盤判案了,很不方便
04/18 16:11, 9F

04/18 21:12, , 10F
今日法官、檢察官 = 明朝的東廠,非徹底剷除不可!
04/18 21:12,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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