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由我國現行法制看同性婚姻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XD)時間8年前 (2017/03/08 01:14), 8年前編輯推噓-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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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227/837237.htm 由我國現行法制看同性婚姻 作者:裘佩恩,執業律師 26日送出法制委員會的民法修正版本,目前沒有一個版本可被反對同婚的專法派接受,其 中包括: 蔡易餘立委提出的同性婚姻民法修正草案,以在民法設立專章的方式,承認同性婚姻,看 似避開了改變稱謂的爭議,又好像未更動原本民法之任何條文,似為一折衷方案,但是事 實上此修正草案已經改變原本婚姻的定義,違反原本婚姻制度的保障目的,故難以被主張 另立同性伴侶法的專法派接受。 支持修民法承認同性婚姻者,多以婚姻為基本人權,基於憲法保障平等權,性別雖為同性 ,但是仍應享受結婚權利。但是事實上,「婚姻」是一先於法律存在的社會制度,依各國 國情不同,婚姻保障的對象及限制也不同。例如我國現行法是限於男女兩性,且排除近親 結婚,並有年齡限制。排除近親結婚乃為優生學的考量,年齡限制則是顧及18歲以下青少 年可能思慮尚未成熟,均有其立法限制之目的。 而現行法僅限於一夫一妻異性婚,亦有其立法限制的目的,主要原因是只有異性婚可以產 生「來自父母雙方血源的下一代」,此一事實確實會讓婚姻關係更為穩固(例如夫妻吵架 ,為了同有血源的孩子不會輕易離婚),讓子女可以在較為穏定的家庭中成長。反之,同 性婚姻並不可能產生「來自雙親血源的下一代」,子女至多只有一方血源,則不只家庭穩 定度較低,且子女出生後就會和血源父母至少一方斷絕關係,亦有影響子女的最佳利益之 虞。 故在婚姻制度的設計目的上,不是只有考慮到婚姻成立雙方的結合,且兼具考慮下一代是 否可以在較為穩定家庭環境成長之制度目的,故限制同性婚姻,並不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正因為婚姻制度有鼓勵子女在穩定家庭成長的目的考量,故不鼓勵、不承認同性婚姻,僅 以同性伴侶法保障同性伴侶實質權利,於現行法制下,應已足夠。 簡言之,立法承認同性婚姻,表示國家鼓勵並保障同性婚姻;而另立同性伴侶法,表示國 家不鼓勵,但是保障同性伴侶實際權利。如上所述,既然同性婚姻無法保障子女最佳利益 ,似乎國家無需立法鼓勵,另立專法保障已足。 故在目前承認同性婚姻的歐美各國,之前立法時均為減少社會衝擊而先立同性民事結合等 伴侶法專法,我國國情或是現行法律制度均更加保障家庭倫理及家庭穩定的情況下,實不 宜一步到位修民法。故應採取法務部考察後的結論,採漸進式立法,目前先立同性伴侶法 ,以減少社會衝擊,並保障同性伴侶的實質權利,始為現今較佳之立法方式。 心得 同性戀遊行的時候,婚姻平權的板子後面寫著非常多會讓人家擔心的一些標題,這些標題 或許不是短期間,馬上就可以做到例如他們想要廢除刑法、與幼女通姦罪的處罰、或者是 通姦的除罪化等等 看專家怎說 推同婚又推通姦除罪化 律師:根本要破壞婚姻 (吳孟玲 執業律師) https://goo.gl/FznlTh 看看同運名人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溫朗東怎說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8446984.A.F92.html [Vincent黃案,明明只是一個小意外,就只是記錯了,總統府明明可以輕輕放下,事情就 雲淡風輕的過去了。怎料那蔡英文,竟大動作反應,動用府方資源強勢公布逐字稿,塑 造 Vincent的惡毒形象,打擊同運士氣。] 摘錄留言 (跟長老教會比,人家是最早提台獨,你們只是跟風 造謠被踢爆心情才差的吧 X你老師 歡迎總統府公布對話內容是誰講的 好笑的是罵人家太愛算,結果自己在文末狂算 各種令人瞠目結舌的論述都跑出來了! 壓根不認為自己有錯 傲嬌的XX 甲甲無敵) 心理學家Goldberg在2012年所發佈的一項研究發現,在同性戀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在行為 表現上更為中性。相反的,在異性家庭子女所表現的性別差異,比同性戀家庭的孩子來得 明顯,而且在女同性戀家庭成長的男孩,因缺乏男性的角色模範,造成他們較少表現出男 性化的性別特質。 在同志家庭長大的小孩,更容易發展出與其原本生理性別不相符的性別氣質和同性性傾向 。另一方面,同性雙親所養育的孩童無法藉由模仿家長,發展適切的性別角色行為,而影 響同志家庭子女的社會適應力。顯示同性戀家庭無法兼顧男女平衡結構。 根據Fagot和Hagan的研究,家長在語言和非語言訊息方面,都會對孩子的性別角色發展產 生潛移默化之功能。 Bos和Sandfort以荷蘭的同志和異性家庭作為研究對象,在2010年的文獻也指出,在女同 志家庭較少教導孩子做出符合其生理性別的角色行為,造成孩子比較中性,並且其孩子對 自身性別並無特別歸屬感,以及較不確定自己以後會不會投入異性戀的交往關係。他們表 示,女同性戀孩子對自己的性傾向懷疑,有很可能是因為家長的態度影響到孩子的性傾向 認同。 知名的婚姻家庭學者David Popenoe在其著作〈無父的家庭〉中指出,父母在家庭中扮演 的角色和功能是不同的 除了需要外,兒童也有受父母照顧的權利。按照國際人權標準,兒童在「有爸爸和媽媽的 家庭」中受照顧是其人權,這是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和第18條給予兒童的權利。兒童權利 公約在2015年已具有我國法律的效力 兒童權利公約 http://www.cylaw.org.tw/about/crc/26/108 看看教授怎說 中原大學特教系副教授曾淑賢: 同性家庭養育對兒童沒影響嗎 https://goo.gl/l7rFDd [個案到八年級時,85%的同志家長已經分手(事實上,女同志伴侶是100%離異),相較於一 般家庭的69%高出許多。其實已經有許多研究文獻一致性地證實,同性家庭的變動率遠高 於一般家庭] 續談同志家庭養育: 回應楊、金教授對完善文獻引用的雙重標準 (曾淑賢/中原大學特教 系副教授)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22/1017880 出現在高二護理課本的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是「公益團體」沒有辦多P濫交及情欲流動講座 ? 來看看鐵一般的事實 http://imgur.com/7RD6cIW
http://imgur.com/iwshOfn
不接受伴侶一同報名,然後全體一同演練情慾流動… Re: [新聞] 諮詢熱線是「約炮專線」?尤美女:那是同志朋友的生命線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1770495.A.848.html 網站沒有一個地方有寫18禁,堂而皇之的出現在高二護理課本,難怪教育部國教院現在下 令要書商拿下網站及不當內容,大部分看到這些網站的內容的家長都氣壞了! 談來談去就是情慾解放,若有人需解放性才活得下去,我沒意見。只要這個團體的資訊不 要 進入未成年學校教育裡,不要拿補助善款來辨多人性解放講座,這個團體的人不要進學校 教孩子如何同性性交,不要要求老師學生去參加他們的性解放講座--就只要這樣就好,性 平教育應該教尊重同志而不是同志養成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許惠峰也說:同性婚姻以專法規範乃民主真諦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66301 多位教授也支持以特別法保障同志權益呢,教授論述可參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8270591.A.9F2.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17.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8906896.A.682.html ※ 編輯: microXD (111.246.117.109), 03/08/2017 01:20:22 ※ 編輯: microXD (111.246.117.109), 03/08/2017 01:24:14 ※ 編輯: microXD (111.246.117.109), 03/08/2017 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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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知不知道甚麼是性解放?不知道就請閉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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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筆者太輕忽父母相處不陸對孩子的負面影響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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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破損卻為了孩子不離婚,反而對子女教養環境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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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爭執不斷的惡劣家庭環境對孩子的人格發展有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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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39, , 5F
母將無法解消婚姻的理由歸咎於子女,更是強迫子女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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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出生父母就不會這麼痛苦了」的罪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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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研究都證明「父母與子女有無血緣關係」並不會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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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帶來顯著的負面影響,反而「父母彼此相處關係與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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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狀況」對子女的影響極為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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