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 上下班志願役軍人應延長月退請領年齡。
「上班族」軍人絕對超過3萬人
其中高比例人員於中校 少校左右退伍
40歲起即每月領政府5至7萬
懇請大家積極參與年金改革 救救台灣的未來
考試委員黃錦堂指出
「德國針對地理資訊、醫護軍士官,退休年齡為將官65歲、上校62歲、少校59歲,
其他職能部分退休年齡56歲,也比台灣高太多,
只有實際從事作戰的戰鬥機飛行員、武器操作員退休年齡為41歲」
投票附議網址
http://join.gov.tw/idea/detail/71e1ca35-74d8-4fc0-93b6-96c3430374c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現役職業軍人服滿20年即可請領月退俸,在年金改革啟動之際,軍人退休制度亦被獨
立於國防部專案設計,從三軍體系來看,屬於戰鬥性質部隊(例如陸軍工兵、裝甲部隊,海
軍艦艇、特戰部隊及空軍防砲、戰鬥機聯隊...等等),應其年紀不宜過老,避免影響戰隊
整體戰力,其適用於20年或未來可能改制為25年即可請領月退俸之符合族群,但經徹底檢
視發現,目前於三軍高司單位(陸海空司令部、教準部)、軍備局、軍醫局、憲兵指揮部、
後勤指揮部及各軍事院校服役之軍人(人數總計約有2-3萬人),其工作特性屬於上下班制(
坐辦公室辦公或維修人員性質),工作時間皆為早上8點至下午5點與一般行政機關之公務
員工作性質相近,沒有像戰鬥部隊需要每年參與重大演訓,不屬於高危勞工作性質,更無
因年紀或體力保持影響部隊戰力之特殊性,故其月退俸請領資格應比照公務人員實施(目
前為85制)或延長其請領資格至50或55歲。
利益與影響
1.上下班制志願役軍人(坐辦公室辦公幕僚或後勤體系維修人員),其工作特性與一般公務
人員無異,應與戰鬥部隊(有年紀不宜過老,影響戰隊整體戰力之特殊性)做區隔,以符合
比例原則,避免造成資深幕僚及後勤維修人員因早退,而引起戰鬥部隊人員之不平衡,且
維修經驗無法累積與傳承,將嚴重影響國軍裝備操作效率及妥善率。
2.延長上下班制志願役軍人之月退請領年齡,將有助於軍人退撫基金之挹注與延續。
3.有效將國軍部隊做工作性質之區隔(上下班制及戰鬥部隊),以符合公平正義並提升行政
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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