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專法再公投 解決婚姻平權爭議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XD)時間9年前 (2017/01/20 15:14), 9年前編輯推噓-2(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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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71617 立專法再公投 解決婚姻平權爭議 李席舟(作者為美南小英後援會會長、行政院政務顧問) 敬愛的蔡總統,歡迎您訪問中美洲友邦返國,在您出訪中美洲友邦前夕,我曾寫第一封公 開信給您(「強修民法,必遭民怨」 http://www.peoplenews.tw/news/006c5e1b-c3a7-4f0d-8c96-350721090df4 ),建議您責成法務部速立專法,並委託公視辦理說明會及公聽會,廣徵社會各界意見, 然後交付公投。千萬別強修民法,造成世代對立。 在您出國期間,才知道法務部早已有一部很完整的專法,對我們同性朋友將來在同性關係 、權利義務、財產繼承以及關係的終止,都規定得非常詳細。因此我特別把這部專法交給 您的高足許忠信法學博士評估,並作專訪:「婚姻平權爭議如何解套?」 https://m.youtube.com/watch?v=v2ys0EEEYas 您在大選前雖然曾提出婚姻平權的政見,但大多數民眾包括我,都不知道婚姻平權的修法 是要修民法,所以許教授認為法務部已經有的專法要提出來,在下個會期一開始,併案處 理要訂專法、還是要修民法,由國人、立法院充分討論,交付公投。公投法第二條第二項 ,公投事項有兩項是符合這裡,第一個就是法律的父權。如果修民法大家有爭議、修民法 的法律父權來舉行公投。如果我們訂專法,大家有爭議,那我們就專法進行公投。 另外一個,還可以更早就進行公投,也就是法務部提出的專法,因為牽涉到我們整個法律 體系的變動,夫妻名稱、法律概念的變動,所以它是一個重大政策,這個時候還不必到立 法階段就可以進行公投,甚至可以更早進行公投,先找專家學者辯論,然後廣徵各方的意 見後進行公投,這是一個非常民主的方式,而且符合公投法第二條第二項的規定。 更何況婚姻平權的立法,到底要修民法或是訂專法,並沒有在第九屆立法委員選舉時成為 主要爭點,沒有讓國人在選舉過程了解哪一個黨主張要修民法、哪一個黨主張要修訂專法 ,就進行了投票。這在政治上表示說,我們對婚姻平權的立法,並沒有授權第九屆的立法 委員去替我們修民法或是訂專法,那就更應該徵詢國人的意見進行公投。這樣才能夠讓這 件事情真正反映出台灣人民的意見,以有效解決爭議,化解社會對立。 心得 許忠信(Hsu Chun-hsin,1965年6月1日-),台灣法律學者,台南市安南區人。曾任成 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臺聯立法委員,現任凱達格蘭學校副校長。 時任政治大學國際貿易學系教授的蔡英文是許忠信攻讀政大法研所博士班的指導教授,經 蔡英文教授推薦,許忠信申請到英國劍橋大學的入學許可,並順利取得劍橋大學經貿法學 博士,是台灣第五位取得劍橋法學博士學位者。 許忠信法學博士談婚姻平權立法 https://youtu.be/I3qHH6kCIn8
講得很清楚:樹狀分列,位階平等,無關岐視,反而條理分明,保障到位! 摘錄重點 (尤美女的修法版本會讓民法架構體系崩毀,也不適用通姦罪來保障維護同志,有人說立 特別法是歧視這是一種扭曲,憲法架構下立特別法跟民法之間並沒有歧視的關係,特別法 沒有規範到的到的還可以讓民法,刑法,行政法來補充次用,特別法專法的方式才會保障 充足) 尤美女的修法版本還牽扯到同性收養的第三人權益及,社會學家Judith Stacey也說,「 在同志家庭家長大的小孩,進入青春期後而成為同性戀者,較由異性戀家庭成長者,比例 高很多」。 尤美女板還違反醫學倫理的正義原則讓同志適用人工生殖醫療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4057284.A.64B.html https://m.youtube.com/watch?feature=youtu.be&v=qpk5Xeq_Y94 同運教母在影片兩分30秒時也說:[我們是同志可是我們濫交] http://imgur.com/vN1LKch
專法就是為了避免濫交的情況出現,讓同志外遇也需受到刑法處罰維護同志權益相信可以 得到多數人認同,民進黨總召也說專法一定會提出來,最新的民調也顯示多數人也是支持 訂定專法維護同志權益,許多法學教授也支持專法也說專法 並非歧視,將專法打成不支持婚姻平權恐同絕對是錯誤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76.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4896442.A.FF7.html ※ 編輯: microXD (111.82.76.112), 01/20/2017 15:21:11 ※ 編輯: microXD (111.82.76.112), 01/20/2017 15:35:20 ※ 編輯: microXD (111.82.76.112), 01/20/2017 15: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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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專法避免濫交? 這理由也太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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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有問題應該去修正通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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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肯定原po鍥而不捨的當反派,凝聚本版向心力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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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0:31, , 4F
有一派反同婚的也反立專法 你們要不要先打一架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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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不存在專法派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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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法的內容提出來給大家檢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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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地拉何春蕤的影片出來更證明反同的智商水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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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前面就說了,就因為性行為的模式不符合反同群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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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所以被批判濫交,既然這樣那我們寧可大聲說: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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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好啊那我們是同志我們濫交。你要汙名化同志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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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乾脆就擔上這個汙名翻轉意義並擴展性模式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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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反同就是認為同性性行為是濫交嘛~不然怎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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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同樣在異性戀之間會發生的婚姻行為連結到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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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已經很可恥了,明知是歧視還刻意裝中立友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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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無恥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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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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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WRYw_t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