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又見惡建商強拆屋 地主怒:太可惡!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月迷風影)時間7年前 (2016/08/31 11:18),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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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雖然是透過違法手段跨過合法強制收購門檻,但是強制收購這種手段本身就 有問題吧?這樣的法律是不是該修了呢?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na5JMG ] 作者: meredith001 (有妹妹的肥宅 ̄▽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又見惡建商強拆屋 地主怒:太可惡! 時間: Wed Aug 31 10:30:35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又見惡建商強拆屋 地主怒:太可惡! 3.完整新聞內文: 又見建商強拆民屋!北市一家建商疑以整合重建在蘆洲區收購土地,但過程卻涉嫌偽造整 合重建契約,誘騙地主簽下賣地契,藉以達到跨三分之二土地持有同意門檻拆屋重建。孰 料上月建商拒發拆屋補償金給地主,還無預警強拆民屋。惹怒30多名土地持有權人委請律 師提告,誓言揭發惡劣建商卑劣手段。記者日前到建商登記地址查問,卻早已人去樓空。 律師表示,建商手段已明顯違法,民眾可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嫌向建商提告。 被害地主李復達控訴,200多年前李家先祖遠渡從洋抵達蘆洲開墾,世代皆在此生活,百 年來開枝散葉人丁興盛,靠著從商累積為數頗多的土地。多年前先祖過世,遺囑土地、房 產雖有註記何人持分,但整個李家近200名持分宗親,卻遲未依法辦理「繼承分割」登記 ,導致土地與建物暫置在那。 直到6、7年前,突然有自稱來自北市某開發公司人員,對他們說「要整合位於集賢路與中 興路段的300多坪土地蓋大樓」願意以一坪50到90萬不等的價錢,並逐一對持分該筆土地 的200名宗親遊說。 李復達指出,他在該段分得6坪土地,當時建商委託仲介向他遊說購地,但因價金落差太 大他並未接受。不料,去年突接到法院寄來的「提存通知書」這才驚知,建商早已收購該 地超過三分之二的土地持有。李男所有的6坪土地,慘遭建商以一坪50餘萬價金(共計300 餘萬元)強制買下,並將購地金提存至法院。李男雖驚怒不已,但聽聞建商恐因財務不穩 破產,便在律師建議下,趕緊到法院領回購地金,但該地一棟他持有5分之2的地上物,建 商卻未與他協議賠償。 「一定對建商告到底」李復達怒批,本月12日上午,建商無預警地派來怪手,將他所持有 的地上物,強拆僅剩下3分之1建物,正好被李男撞見,立即報警制止,轄區警方趕抵,帶 回2名怪手司機偵辦,訊後依毀損罪嫌送辦,事後也約談建商到案說明,訊後同以毀損罪 嫌函送法辦。讓他怒飆建商「有去找他叔叔伯伯協商,還發給拆遷補償費,但卻沒找他談 就把房子拆了」堅持對建商及怪手司機提告到底。 另名李姓地主也指控建商,當時與建商簽下合建契約時,卻要求他同時簽下土地買賣合約 ,且土地買賣金額由建商暫為保管,說是要等到建案興建完成後,再以賣地的價金來做為 購屋金。 不料這間惡劣建商竟是以賣地合約,向地政事務所申報土地所有權過戶,再藉已收購達三 分之二土地的假象,強制收購不願賣地、也不合建的地主土地持分。有些一坪收購價90多 萬,有些卻是一坪僅50多萬,還要被建商扣除開發費用,根本是「賤價收購」不法獲利。 《蘋果》日前依據該登記在北市北投區的開發公司查訪,但現址已換成另一家開發公司, 對於前家開發公司何去?現該公司人員則表示「不清楚也不知聯絡方式」 對此,新北市城鄉局表示,目前蘆洲區沒有市地重劃的計畫,而都市計畫僅有民義段進行 其餘還在討論,若是一般重建案,則區經過全數地主同意始能重建,也需向工務局請照, 但目前暫無收到該地重建建照申請。 委託提告律師范值誠表示,宏洋建設遊說一些只願合建的地主,誘騙簽訂買賣同意書,以 假賣地真合建方式,達到法律規定3分之2同意權,明顯涉及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目前已 有30位地主,委託他對建商進行訴訟,希望能夠揭發建商違法手段並保護地主權益。(突 發中心黃子騰、曾伯愷、張貴翔、李易昌/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IhBNxr 5.備註: 支持建商 這一定是釘子戶想漫天開價,阻擾國家進步與破壞社會和諧的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88.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2610643.A.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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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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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得潮水一退很多人褲子被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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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告建商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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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以前都更都用火攻,現在用拆的算仁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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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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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明明就新北 什麼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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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記得之前有事主在八卦版爆料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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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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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攻!真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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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商最會用這招,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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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炒到一堆黑道都在蓋房子 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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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是蘆洲 看看那精美的正義國宅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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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來的耶 柯p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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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李家也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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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苗栗國政府都這樣搞了,當然人民有樣學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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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柯文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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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李家自己就有建商,怎麼會叫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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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的建商特別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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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房子罪那麼輕~跟上億的新台幣比起來簡直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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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看先猜 這種新聞一定不會出現建商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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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1:17, , 22F
高調,借轉公民版,謝謝。
08/31 11:17, 22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talpha (114.39.221.63), 08/31/2016 11:18:03 ※ 編輯: jetalpha (114.39.221.63), 08/31/2016 11: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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