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初審通過!公寓大廈不可禁止養寵物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血紅蛋白)時間9年前 (2016/07/08 15:16),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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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新聞標題】 立院初審通過!公寓大廈管委會不可禁止住戶養動物 【完整內文】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管委會可以 禁止住戶飼養動物的特別約定;另外,管委會不得以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禁止決 議的修正條文則先行保留,留待黨團協商再行修正。 召委陳其邁指出,委員會立委的意見是管委會不得有禁止飼養寵物的規定,所以把原本設 限的第二十三條文的禁止飼養動物先刪除,此為重要修法方向,就是不能做禁止的規定。 陳說,但公寓大廈內飼養寵物,有危害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公共安全情況,則可在規約 內去規範,詳細條文則留待黨團協商處理。 提案人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蔡英文總統也很重視動保,建構友善的寵物環境是趨勢, 過去有年輕朋友反映住在社區大樓內,管委會卻不准養寵物,自己原本養得寵物差點變成 流浪狗,現行法規不利打造愛護動物的環境,所以特別修法。 另外,修正草案也新增,公寓大廈有65歲以上老人的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台得設置不妨 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的防墜設施,保障老人安全。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54623備註心得】 越來越多人住在公寓大樓裡,也越來越多人飼養寵物, 養寵物與不養寵物的鄰居產生的磨擦,一直也都是公寓大樓管理的麻煩事。 過去管委會有極高的權限,可以透過直接禁止來解決這項爭議, 但對於飼主來說就變成完全無法抗辯,有苦說不出。 新法朝向把爭議丟回公寓大樓內部解決,確實增加了管理上的麻煩, 但公寓大樓何嘗不是個具體而微的社會,如果社區居民可以在重新討論的過程中, 理解到彼此尊重的重要,而不是一味指責對方帶來麻煩, 相信對於公民意識的培養也是很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100.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67962180.A.B4E.html

07/08 17:06, , 1F
兔子不會叫 還ok
07/08 17:06, 1F

07/08 19:13, , 2F
除非明定不可禁止,不然刪除這條也不代表不可做這種約定吧
07/08 19:13, 2F

07/08 19:24, , 3F
也許多數決最終仍約定禁止,但至少不能單方面決定。
07/08 19:24, 3F

07/09 11:50, , 4F
管委會:好吧,那養寵物的那間管理費十倍好惹
07/09 11:50, 4F

07/09 12:34, , 5F
推最後一段。
07/09 12:34, 5F
文章代碼(AID): #1NVrD4jE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