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廢除死刑是否會使殺人案增加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黃小羊)時間8年前 (2016/04/06 17:39), 8年前編輯推噓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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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來源】 慕容理深のblog 【文章標題】 廢除死刑是否會使殺人案增加 【完整內文】 廢除死刑是否會使殺人案增加 2013-01-06 圖 1 – 死刑的世界地圖,2012。來源:Wikimedia Commons 。 潘建志醫師近作〈死刑能夠減少殺人案件的發生嗎?〉扼要地介紹幾份學院 研究報告。潘醫師所引用的那幾份報告以英文撰寫,對某些想進一步瞭解的 讀者而言,不免困難。有鑑於此,我在這裡補充提供幾個國家的近年統計資 料。 此處僅處理本文標題所揭示的問題;至於死刑應否存廢,恕我暫時擱著不談 。看過台灣一些相關議論,我認為很多人只是在合理化自己所相信的主張, 簡言之,就是先射箭、再畫靶。這種浪費時間的事不作也罷;相反地,從實 證資料入手,至少有助於釐清某些誤解。 首先是地理分佈(圖 1)。就大區域而言,排除死刑在歐洲、拉丁美洲、紐 澳是主流。不過,美國有十七州(多位於北部)已取消死刑,卻未被標示在 這張地圖上。 美國 按照死刑之存廢,將美國分兩部份來觀察: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1.8YearRate圖 2. 美國各州平均遭殺害人數( 每十萬人)廢除死刑之各州維持死刑之各州 1990199520002005201002.557.51012.52007● 維持死刑之各州: 5.83elysii.net 資料來源: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 ‘Deterrence: States Without the Death Penalty Have Had Consistently Lower Murder Rates ’。 這張圖清楚顯示: - 廢除死刑各洲的平均遭殺害人數比率(以下簡稱「殺人率」)並未因取消 死刑而上升,反而呈現下降趨勢。 - 廢除死刑各洲之殺人率低於維持死刑的那些州。 就2009年而言,維持死刑的州每十萬人有5.26人被殺害;同年,在廢除死刑 的十五州當中,只有新墨西哥州與密西根州的殺人率超過這個數值,這兩州 甚至在全國分別排名第三與第七。新墨西哥州在2009年3月廢除死刑,當年的 殺人率驟升,但次年反轉陡降,降到低於2008年水準。在這個例子上,「廢 除死刑會讓殺人案件增加」也難成立。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1.8YearRate圖 3. 新墨西哥、密西根、紐約州 之殺人案死亡率(每十萬人)新墨西哥州密西根州紐約州 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05 1015elysii.net 資料來源: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 ‘Deterrence: States Without the Death Penalty Have Had Consistently Lower Murder Rates ’。 至於密西根州,其憲法在1963年時廢除死刑,所以我們需要另外找出更長系 列的數據才能作比較。至少就1997年以來的變化而言,儘管近年的殺人案受 害者增加,還是沒超過1990年代末的水準。 為了進一步探討,我在圖3納入 紐約州。該州是個不錯的觀察對象:它包含紐約市,人口總數居全美第三; 2007年,死刑在這個州消失。2007至2011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廢除死刑並未 使殺人率增加。 反過來看,死刑的嚇阻效果如何?路易斯安納州的資料顯示,死刑嚇阻殺人 的力量恐怕被許多贊成死刑者高估。該州至今已處決過660人;而若僅計算 1976年以後的部份,有28人,亦即每16個月處決一人。目前,該州還有88名 死刑犯關在牢裡;這些人只能在牢裡等死,除非能及時像這個州的歷史上8個 後來被證明無罪死囚那樣。 儘管有死刑,路易斯安納州在1996-2011年期間,年年穩居全美殺人率第一名 ,年平均殺人率高達12.6,遙遙領先居於第二至第四名的馬里蘭(9.08)、 密西西比(8.76)、內華達(8.21)。後面這三個州至今也都仍維持死刑。 近年廢除死刑的幾個國家 美國如此,其他國家呢?近年的殺人案件統計數據較易尋得,所以我從本世 紀廢除死刑的國家當中,挑選資料堪供研究的八個國家作為研究對象。以下 將這八國按照殺人率之最大值,分為兩組而製成統計圖。 在第一組的五國之中,不丹、菲律賓、烏克蘭、塞爾維亞在完全廢除死刑後 ,殺人率不升反降: 摩爾多瓦的情況則相反。在廢除死刑(2005)後,該國殺人率於2008-2010年 期間連續上升。如何解釋這個現象?因為有人因死刑已廢而大開殺戒?應該 沒那麼簡單。 該國跟許多前蘇聯集團國家一樣,至今在政治、經濟各方面仍問題重重。除 了高比例的貧窮者(佔全國人口四分之一以上)、嚴重通貨膨脹(2003至 2008期間的物價每年平均上漲12%,上世紀末更曾高達30%以上)、政治動盪 之外,更有販賣人口、毒品販運等跨國網絡交織成一個犯罪的溫床(按:這 個不幸的國家甚至還有一個以該國犯罪資料為主題的網站)。 不起眼但意味深長的一項統計數字:從2001到2010,該國的小學就學率雖然 每年維持在90%以上,卻年年降低。從以上數字所拼湊出來的背景圖像,我們 不難理解,為何該國在2009年春爆發的政治抗爭會走樣脫序,演變成暴亂。 禍不單行:就在同一年冬天,俄國與烏克蘭在天然氣輸送上的對峙波及摩爾 多瓦。摩爾多瓦在2000年代末之殺人率提高主要還是因為這些結構性因素的 交織累積,未必是因為取消了死刑;何況,當時的殺人率雖然提高,還是沒 超過維持著死刑的1995-2002年時期之水準。 下一張圖中的墨西哥與吉爾吉斯在廢死刑的兩年之後也出現殺人案件遽增, 其原因八成也都脫離不了政治、社會的特殊情況。墨西哥在2006年底開始其 毒品戰爭,殺人案件則從2008年起連著三年大量增加。吉爾吉斯在2007年廢 除死刑後,殺人率大致持平,但在2010年卻從前一年的7.9暴增至20.1;就在 這一年,該國爆發了二度革命。 假如沒廢除死刑,政治社會動盪中的墨西哥、吉爾吉斯之殺人率是否會比較 低?很難講。至少,就阿爾巴尼亞的經驗來看,我們幾乎可以斷言,死刑在 一個高度動盪的社會中沒啥嚇阻力量:據估計,在這個人口僅三百萬出頭( 1996年)的國家,有兩千人因1997年初的那場近乎內戰的暴亂而喪命。 歸納這些國家的經驗,廢除死刑後的殺人率基本上不高於廢死刑之前,除非 遇到重大動亂。而一旦社會遭逢大動亂,死刑能有效遏阻殺人案件的發生嗎 ?從阿爾巴尼亞與摩爾多瓦的經驗來看,其效果恐怕遠低於許多人的想像。 2008年殺人率最高與最低的幾個國家 將全世界的國家擺在一起比較,如何? 在聯合國的資料庫中,有很多個國家資料不齊全,有些甚至只有一個年度的 資料(而且,某些國家的資料恐怕不足採信,例如在這方面信譽欠佳的中國 )。所幸,絕大多數的國家都有2008年的統計資料可查。為節省時間與篇幅 ,這裡僅列出殺人率最高、最低的幾個國家。 首先觀察殺人率最高的十個國家: 表 1. 2008年殺人率最高的十個國家 國名 殺人率(每十萬人) 死刑之有無(2008) 宏都拉斯 61.25 無(1956年廢除) 牙買加 59.48 有(1人於2008年遭判死刑) 象牙海岸 56.89 無(2000年廢除) 委內瑞拉 52.00 無(1863年廢除) 薩爾瓦多 51.86 1983年起只有國際戰爭時的軍事法庭可判死刑 瓜地馬拉 45.96 有 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 45.01 有(2008年處決1人) 千里達及托巴哥 41.10 有(2008年有10人遭判死刑) 尚比亞 38.05 有(8人於2007年被判死刑) 南非 36.80 無(1997年廢死刑) 資料來源:UNDOC Homicide Statistics 2012 ; Simon Rogers, ‘Death penalty statistics, country by country’ ; Amnesty International, ‘Abolitionist and Retentionist Countries’。 有死刑與無死刑的國家各佔一半。排名第一的宏都拉斯因為沒有死刑而使得 殺人犯猖獗?需要死刑嚇阻?若然,如何解釋維持死刑但殺人率跟宏都拉斯 半斤八兩的牙買加?於此,我們就不再多討論了,否則,只是重複剛才探討 美國各州異同時的論點而已。 接下來觀察殺人率最低的十個國家: 表 2. 2008年殺人率最低的十個國家 國名 殺人率(每十萬人) 死刑之有無(2008) 冰島 0.00 無(1928年廢除) 摩納哥 0.00 無(1962年廢除) 帛琉 0.00 無 新加坡 0.38 有(2007年判死處決2人;2008年有1人被處決,5人被判死刑) 斯洛維尼亞 0.50 無(1989年廢除) 日本 0.51 有(2007年有9人被處死,23人被判死刑;2008年有15人被處決27人被判死) 奧地利 0.54 無(1968年廢除) 巴林 0.57 有(2人於2007年遭判死刑,1人於2008年遭處決) 阿曼 0.68 有(2007-2008年無記錄) 挪威 0.71 無(1979年廢除) 資料來源:同表 1。 無死刑的國家佔了六個,且包辦了前三名。前三名國家其實是並列第一,因 為他們在這一年都沒發生殺人案。 以地緣來區分,歐洲國家佔了一半。這幾國在上個世紀已廢除死刑,其中的 冰島更是歐洲廢除死刑的先驅(1928)。1968年起,廢除死刑的觀念加速進 入歐洲諸國的法律體系,如今甚至成為歐盟外交政策的一部份。 附帶一提:對於來自西方國家的批評,台灣當然不必照單全收,但切忌像有 些人那樣,一開口就像被義和團附身似地(其實,在死刑議題上,連山姆大 叔都迭遭歐洲人批評啊),更不可像馬政權那樣,先裝腔作勢以贏取歐盟好 感,等到台灣確定進入申根免簽名單(2011年1月11日實施)後,突然變臉大 開殺戒,在2011年3月槍斃數人(雖然歐盟沒正式將免簽與死刑問題綁在一起 ,但馬英九們的作為不免使對方覺得自己不但被擺了一道,還被賞了一記耳 光)。 歐盟國家與冰島、挪威、瑞士諸國 歐盟希望其他國家廢除死刑,但如果已廢除死刑的歐洲自己家裡的殺人率居 高不下呢? 剛才的表2中有冰島等五個歐洲國家,現在我們進一步觀察整個歐盟以及未加 入歐盟、但跟它唇齒相依的瑞士諸國,並將這些國家與我國作比較。在下圖 中,國名後的數字為該國廢除死刑的年份: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1.8每十萬人圖 6. 歐洲各國與台灣平均遭殺害 人數(1999-2010)冰島(1928)奧地利(1968)瑞典(1973)丹麥(1978)挪威 (1979)荷蘭(1982)愛爾蘭(1990)羅馬尼亞(1990)馬其頓(1991)瑞士(1992)斯 洛伐克(1993)比利時(1996)英國(1998)愛沙尼亞(1998)拉脫維亞(1999*)希臘 (2001)台灣012345678910 資料來源:Eurostat, Statistics Database ; 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 ‘Deterrence: States Without the Death Penalty Have Had Consistently Lower Murder Rates’;刑事警察局,《中華民國 95年刑案統計》,頁63;刑事警察局,《中華民國99年刑案統計》,頁71; 內政部之人口統計。 除了波羅的海三小國之外,這些國家在1999-2010年期間,殺人率的年平均值 都遠比台灣低。 波羅的海三小國在二十年前脫離蘇聯,直到上世紀末才先後廢除死刑。就大 趨勢而言,這三國在廢除死刑後,殺人率傾向於下降。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1.8YearRate圖 7. 波羅的海三小國之殺人案死 亡率(每十萬人)愛沙尼亞立陶宛拉脫維亞 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05 101520elysii.net 資料來源:Eurostat, Statistics Database ; 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 ‘Deterrence: States Without the Death Penalty Have Had Consistently Lower Murder Rates’。 其中,立陶宛的表現較差,殺人率在廢除死刑之後曾一度上升,直到2005年 後才確立連續下降的走勢。不論如何,這三國在廢除死刑後至少沒重演1990 年代中期那種每十萬人就有14人、甚至17人被殺害的情形。 法國與加拿大的歷年統計 最後來考察更早廢除死刑的法國與加拿大在廢死刑之前、之後的長期變化。 這兩個國家的規模與複雜度都相當大,頗具參考價值。 關於法國,我們在網路上可查到的數字上溯至1977年。該國在1981年廢除死 刑;在廢除死刑後的十二年之內,殺人率兩度明顯上升。這是因為取消了死 刑的威嚇,抑或只是因為廢止死刑前的殺人率上升趨勢依然延續?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1.8YearRate圖 8. 法國警方的殺人案件統計( 每十萬人)殺人案死亡率殺人未遂 19771982198719921997200220070246elysii.net 資料來源:Direction centrale de la Police judiciaire (France) ; INSEE。 就近二十年來的整體趨勢而言,法國的殺人率明顯走跌,連預謀殺人未遂的 發生率也持續降低。而這一切發生在一個沒有死刑的國度之中。 加拿大的情況更明顯,而且公開在網路上的資料涵蓋範圍長達半世紀。該國 於1976年修法,廢除對謀殺罪犯處以死刑的法律;此後,殺人率除了在1977 年略微升高以外,從未高於1976年。整體而言,加拿大的殺人率走跌至今, 比三十五年前少了三分之一: Created with Highcharts 4.1.8YearRate圖 9. 加拿大之殺人率( 1961-2011)(每十萬人)殺人案死亡率 19611971198119912001201101234elysii.net 資料來源:Homicide in Canada, 1996 ; ‘Homicide in Canada, 2011’。 三十年多前,在法國研議廢除死刑之際,時任法務部長的法學教授Robert Badinter有此名言: En fait, ceux qui croient à la valeur dissuasive de la peine de mort, méconnaissent la vérité humaine. La passion criminelle n’ est pas plus arrêtée par la peur de la mort que d’autres passions ne le sont qui, celles-là, sont nobles. Et si la peur de la mort arrêtait les hommes, vous n’auriez ni grands soldats, ni grands sportifs. Nous les admirons, mais ils n’hésitent pas devant la mort. D’autres, emportés par d’autres passions, n’ hésitent pas non plus. C’est seulement pour la peine de mort qu’ on invente l’idée que la peur de la mort retient l’homme dans ses passions extrêmes. (事實上,相信死刑具嚇阻效用的那些人不瞭解人性。罪惡的激情不會比高 尚的激情更受阻於對於死亡的恐懼。假如對死亡的恐懼擋得了人,世上既不 會有偉大的士兵,也不會有偉大的運動家。我們欽佩這些人,他們在面對死 亡時毫不遲疑。其他那些被別種激情所驅使的人也毫不遲疑。所謂處於極度 激情中的人會因怕死而被約束,這種想法只是為了死刑而被創造出來的。) 在同一時間的不同國度之間、在同一國度的歷時變化當中,我們屢屢看到這 樣的懸殊對照:一邊是維持死刑而仍存在的高殺人率,另一邊是廢除死刑後 遠非罕見的低殺人率。由此可見,Badinter所言不虛。上個月震驚世界的 Sandy Hook小學連續殺人事件所在的康乃狄克州仍維持死刑,so what?在二 次大戰以後的美國校園殺人案當中,這個慘案的死亡人數排名第二;第一名 是2007年的維吉尼亞理工大學連續殺人事件。死刑仍存在於維吉尼亞州,有 效嗎?雖然也是震驚世界的挪威殺人魔不會被處決(因為該國沒有死刑), 然而,死刑真的擋得了這種極度偏激的人嗎?我非常懷疑。如果畏死之心擋 得了這種人,九一一事件不可能會發生。 延伸閱讀 - Kie lowski, Krzysztof, Dekalog, pi (Decalogue V), 1988. - Koh, Harold Hongju and Thomas R. Pickering, ‘American Diplomacy and the Death Penalty’. - 潘建志,〈死刑能夠減少殺人案件的發生嗎?〉。 - 楊書晴,《死刑嚇阻效果之探討》,碩士論文,逢甲大學經濟學所,2007 。 - 慕容理深,〈同一個方子傑,同一個曾勇夫,同一個法務部…〉。 - 慕容理深,〈歐洲殺人率降低是因為人口老化嗎〉。 社會、文化 法律, 社會 廢除死刑是否會使殺人案增加 有 47 則回應 - - 說道: - 2013-01-06 at 09:54 - 台灣的刑期算是相當寬鬆,不管犯下多少罪,合併刑期幾百年,只要沒判 死刑,判個無期徒刑,關個10年就可以假釋出獄了。現在還要把死刑拿掉, 那是鼓勵人民犯罪嗎?法律到底是保護加害人,還是保護受害者? 廢死團體為什麼不去力推修法像美國這樣的終生監禁?像美國這樣判幾年關幾 年?法官判案多個終生監禁的選擇,還會有多少法官會判死刑?如此便可以逐 步朝廢死方向去走。有人在推動這塊嗎?沒看到。 推終生監禁就要多蓋監獄,有人去思考監獄要加蓋在哪裡嗎?沒有。 現在監獄已經是非常擁擠,關的人太多了,以致於法部部才會不斷放寬假釋 規定——-因為有一半的都是煙毒犯。 販毒的人關起來我沒意見,可是吸毒的人不會因為被關起來就不吸毒了。吸 毒的人要強制醫療、除罪化。這部分有人做嗎?沒有。 廢死團體說的多,做得少,由他們的言行看來,充其量只是個懷有浪漫理想 的嘴砲團體。根本沒認真要廢除死刑,只是談理念、談哲學、想想,花時間 精力打嘴砲,就是不去管現實面的解決方案。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3-01-06 at 17:49 - 我亦認為廢除死刑需要在法制面作嚴格的終身監禁配套,而且,需要 修法使某些被判終身監禁的罪犯(例如美國的一級謀殺罪罪犯)在獄中只能 受到最低限的人道待遇。 這種配套還牽涉到總統的權力:應該要把被判終身監禁者一律排除於大赦、 減刑名單之外,使總統只能以專案方式去改變法院對這種受刑人的處置。 去年11月底,全國監獄一共關了68889人;其中,死刑犯佔 0.1%,無期徒刑 2.29%,刑期十五年以上者佔 11.52%。死刑犯加無期徒刑犯人,僅佔2.4%。 就總數而言,這些人佔不到目前台北監獄近四千囚犯的一半。若有終生監禁 制,現在那些被判十五年徒刑的人當中,罪刑嚴重到足以被判終生監禁者應 該不多。所以,照目前台灣的情況來看,就算今天開始實施終生監禁制,應 該不至於需要多蓋監獄。 誠如您所言,要解決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關鍵在於目前比重佔受刑人總數 44%的毒品犯。我亦認為把單純的吸毒者關在牢裡無濟於事,甚至只是在培養 未來的犯罪行為。 廢死運動中不乏法律界人士。如果要成功,廢死團體宜結合司法改革運動人 士,設計出周延的修法、立法方案。以此來進行遊說與宣傳,會比僅僅宣揚 理念有效。 比較令我悲觀的是深植在我們文化中的反智心態。遇到這個大頑石,不論任 何議題,講理念、畫藍圖統統沒用。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3-01-07 at 14:46 - 按:老皮蛋(超克藍綠共筆部落格 的作者之一)在2013年1月6日下午 來信告知,由於這個網站系統的技術障礙,他無法貼文。在解決系統問題前 ,我先在此轉貼他的回應文內容,並向老皮蛋與所有曾遇到此一技術問題的 網友致歉。 - 以下是 老皮蛋 的回應(文中的「樓上」係「樓上的樓上」): =================== 有人無知又不找資料、就信口開河胡說八道,這才是嘴砲。   毒癮者除罪化/強制治療從陳水扁總統/侯勝茂署長就開始推行,至今 已有數萬人納入治療,而且戒毒減害成效良好。   廢死聯盟和其他未參加廢死聯盟的朋友,早有許多人提出終身監禁代替 死刑、是法務部不採納或不修法(多數法案由行政部門提出、國會審議); 你自己不知道,不要胡說八道。此外,多數廢死國家(尤其歐盟)也沒有終 身監禁的刑種,這種所謂替代措施,其必要性也只是自以為是的空想。廢死 聯盟深知於此,所以此主張也只是用以安撫某些無知、又沒安全感的嘴砲者 。   無論是否有死刑,需要判死刑/終身監禁的都是少數(目前全國不到五 十名),對監所空間的影響有限,跟多蓋監獄根本無關。事實上,只要失業 率下降、薪資所得升高、房價下跌、教育普及並朝向更人性方向發展,犯罪 率就會下降、監獄需求就降低,這早有多篇研究、甚至meta-analysis證明。   你唯一說對的是:煙毒犯比率高、以及需要治療這件事,可是下一句又 說錯了。在多讀資料多讀書、並深入了解他人主張之前,請謙虛一點,不要 自己嘴砲、還亂說罵別人嘴砲,否則射出的箭都會回到你自己身上。   再多問樓上的留言者一句:你除了罵別人嘴砲以外,曾經為了實現普世 價值或公平正義做了甚麼嗎? - - 說道: - 2013-01-10 at 00:11 - 這套留言系統真是麻煩,光登入就try很久,它沒法子秀出我的YAHOO 帳號中文名字,可不是我不具名。 吸毒累犯還是要進去關的。可不是這個44%的全部都在賣毒品。 廢死這議題在台灣炒很久了,論述越看越是厭煩。 挪威殺人魔槍殺了77個小孩,挪威是個沒有死刑的國家。有這種例子,陳進 興的這種論述就沒力了。 成年人要為他的行為負責,就現在的制度而言,『死刑就是他該付出的代價 』。而不是希望它來降低犯罪率、教化人心,blabla的。 不要死刑這個代價,要用甚麼代價來取代?我再重複一次,台灣的刑期是非常 寬鬆的,法律到底是在保護好人,還是保護壞人? 就普羅大眾的印象而言,廢死團體的主張是為加害人發聲,那叫受害人情何 以堪?這股推力反倒將人民推向信任這個糟糕的政府這一邊。 事有輕重緩急。台灣人權、自由不斷倒退,媒體自我省察的統一化,司法系 統的亂七八糟、鳥籠公投法、非核家園、黨產、……..種種人權議題優先順 序全部都比廢死重要。用廢死的議題讓馬桶政府喘息、暗度陳倉。這是嚴重 的戰略錯誤 當然我也希望台灣的司法、社會環境能夠像德國那樣,"罪行""罪咎"裡面所 流露出對人權價值的尊重和關懷、教化重於懲戒。也許台灣社會富足到那種 人文關懷,可以接受殺了77個小孩的人不要以命償命,五星級飯店住個22年 ,然後換住精神病院住到死。 阿扁現在住的還比他差ㄟ。 別怪人民反智。動保法都可以修成貓狗保護法,立委也可以提案子,別把沒 辦法的責任推給法務部。 也可以推公投阿。公投題目就是”繼續維持死刑”。反正依照現行鳥籠公投 ,沒有一個案子可以過的了,如此一來,就可以廢死三年啦! - Jung-Gong 說道: - 2013-01-09 at 01:58 -   其實,某不知名網友的留言(說廢死聯盟嘴砲、被我反批嘴砲),其 內容是許多鄉民的誤解。不了解社運團體的努力和付出、不了解民進黨政府 的政績;也不能全怪鄉民,卻更應該過偏頗的媒體。但是,在說話之前,還 是應該查證,如果查證不足,語氣就該有所保留。而因為該則留言辱及吾友 ,我才反唇相譏。   嘴砲的意思應該是:只說話不做事;事實上,各社運團體所做的努力, 都超乎一般人的想像;而且,公開的發言本身就是一種行動。相反的,有些 人躲著不敢公開發聲、還出言譏刺實際付出行動/公開發聲的實踐者,這種 放冷箭的行為才應該稱為 嘴砲。   補充一下,我讀到的影響犯罪率因素的討論,最詳盡的整裡是:T. C. Pratt & F. T. Cullen: Assessing Predictors and Theories of Crime, A Meta-analysis。文中認為:某些理論最能解釋犯罪率,而這些理論強調的 是:資源剝奪、社會不平等、社會解組、各種歧視現象~會提高犯罪率。至 於死刑的嚇阻效果,是最沒有證據顯示相關的說法。相對於死刑嚇阻效果, 另有一種理論,稱為 Brutalizing theory,認為:因為示範/模仿的效果, 像死刑或其他殘忍的刑罰,非但不能降低暴力犯罪,反而會增加暴力犯罪。 這種理論所得到的實證支持,並不遜於死刑嚇阻犯罪論。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3-01-09 at 15:26 - 很感謝您的補充! 我在這篇文章的結尾本有個餘論,試圖提出我的推想:幾個在數十年前已廢 除死刑的國家有著相當低的殺人率;這個現象似乎告訴我們,在一個連擁有 最高權力的組織(國家)都不可將人處死的社會,人們久而久之在意識深層 中會把殺人視為絕對的禁忌,而這樣的心裡機制會長期而有效地壓低殺人率 。這個想法頗接近您提到的「像死刑或其他殘忍的刑罰,非但不能降低暴力 犯罪,反而會增加暴力犯罪」。 拉丁美洲有些國家的情況似乎不符合我的推想;不過,其偏高的殺人率無非 源自「資源剝奪、社會不平等」等因素,跟死刑存廢無關。 「終身監禁」的問題比較複雜。就我粗淺的認識,歐洲有些國家有類似的制 度,但在法律條文與實際操作上有很多細節難以一言以蔽之。若僅就目前的 台灣而言,我認為,要讓多數人接受廢除死刑,畢竟需要有終身監禁或「漫 長而且不可縮減的刑期」之類的嚴厲懲罰來作為「交換條件」。 至於監獄,那又是一個大問題。法國名律師Georges Kiejman有言「La démocratie, ça ne doit s’arrêter nulle part, et surtout pas au seuil de la prison.」(民主不應該有止步之處,尤其不該停在監獄大門 前)。姑且不論歐洲與法國人權組織對法國監獄的批評,僅以觀念而言,台 灣的民主還沒進化到讓國家的主人關心監獄內部情況的地步。 至於死刑,我個人認為,不論以何種方式,死刑對殺人犯而言不見得是最重 的懲罰。經年累月地被關在一個極度單調的小牢房中,多數人會覺得生不如 死。假如我是白冰冰,我會覺得:一槍斃了陳進興,那樣太便宜他了;一直 把他關在牢裡,那種折磨才夠厲害。 那個陳進興是死刑嚇阻論的絕佳反例。先前就曾坐過牢的陳進興在殺害白曉 燕時,何嘗不知這種行為會被判死罪?而既然難逃死罪,接下來就盡情犯案 ,反正都一樣是被槍斃,不是嗎?所以,從很實際的角度看這個例子,死刑 不僅嚇阻效果低,甚至有反效果。 另外,說到「嘴砲」,我記得三年前曾有人在我的部落格留言曰「省些政治 惡鬥筆戰嘴砲,多點宣導教育。我想這才是真正愛台灣的表現」。這個留言 中的「宣導教育」流露出一種等待在上位者給指令的心態。抱有這種心態的 人往往動輒使用「嘴砲」、「不要吵」之類的話語指向他們不同意、甚至不 願聽的論述。這是數十年愚民教育的反智遺毒,毒害所及讓許多人覺得一言 堂可以接受,甚至偏好一言堂。這種人至今仍不明白:正常民主社會本就需 要各種意見表達;而且,越能讓有事實、學理依據的言論位處議論核心的民 主社會進步較快。 - 即使廢死團體只講論述,這也不為過:一方面,台灣目前並沒像瑞士 那樣把立法權力交給公民(而在法制改革上,法務部跟立法院往往像恐龍) ;另一方面,在民主社會,若某個議題的社運團體只講論述而無實際的草擬 法案、遊說行動,遲早會有另一批人組織起來,撿去做。所以,根本不用也 不該厲言指責廢死團體(或其它社運團體)沒做什麼(姑且不論是否符合實 情),除非自己是該團體的一份子。 - Keuner 說道: - 2013-01-15 at 13:56 - 支持死刑的人,時常把支持廢死的人看作是加害者的代言人,但這反而是 顛倒了廢死的出發點。就是因為體認到人命的重要,所以認為主導一個人的 生死並不應該單純的用情緒性的出發點來看。(就像反對媒體壟斷的人,不 單純因為認為中國時報的言論偏紅所以應該反制;相反的,很多反壟斷的人 ,其實認為這種聲音也必須存在,就是因為他們認知到多元性的重要。) 為什麼支持死刑是情緒性的?支持死刑的論點很多其實在科學上站不住腳; 但就算有一堆科學辯論,台灣支持死刑的聲音沒有少過。我是認為,最終的 原因還是出自於報復的心態。有些人聽到報復可能會覺得很反感,報復當然 可以用比較美麗的字眼來代替,比如說正義。但我個人是認為,報復這兩個 字沒有那麼負面,它是一種原始的人性,它也出自於我們對受害者的同情。 在原始社會,執行死刑可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為它也取代了當時並不存 在的社會機制:沒有監獄可以隔離加害者;沒有警察可以為我們取締或追查犯 罪。當時的人必須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做出行動。但我們現代的社會並 非如此,這些機制的發展後,我只是想問,強調報復心態能對我們的社會還 有任何正面的幫助嗎?而所謂的正義,在現代,很多時候只是為了滿足自我 感覺。而自己感覺自己是好人的最簡單方式,就是指著別人的鼻子評判別人 ;而台灣的社會,又特別的道德感氾濫,很多時候我們都在一知半解的情況 下就開始評判一個人的好壞:讓別人做黑羊,就代表自己是隻白羊。 板主,很抱歉寫了這麼多,因為台灣大眾支持死刑的背後,我覺得反映出很 多台灣的社會問題。這次回台灣,特別感受到台灣人似乎很多人自認是道德 警察的氣氛,台灣人的道德感漸漸演變成為對別人的嚴苛。小到對抽煙嚼檳 榔的人的白眼,網路上的人肉搜索,或是拍照上傳路上看不慣的人,大到死 刑…這些都讓我感到台灣的社會有一種可怕的氣氛在成型。我有時候都懷疑 ,這還是我印象中那個善良的台灣嗎?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3-01-18 at 18:49 - 請別客氣!我自己寫文往往落落長,不會嫌讀者的回應文寫得多。甚 至,我對您的留言最後一段還有意猶未盡之感呢! 關於死刑存廢爭議,您先點出一個常有的誤解。這個誤解有一部份源自於媒 體的片面報導,有一部份是源自於多數人習慣的簡單式思考。兩者交互作用 下,廢除死刑論者被化約為死囚的護衛者。這種看待世界的方式推到最後, 很容易變成像白冰冰那樣,把陳進興的辯護律師視為魔鬼的代言人(在一百 年前的歐美就已不太可能聽到白冰冰那種前現代言論)。 您的第二段觸及刑罰之歷史與倫理學思辨兩個面向。第二個面向看似容易, 但台灣人多不習慣(不耐煩或無能力於)翻來覆去的哲學思辨。從歷史切入 ,或許較易讓相關討論有點進展。例如,我們可以問:既然某某某罪刑如此 重大,何不將他五馬分屍?或者以醢刑伺候?(其實這是引歷史之例作哲學 思辨) 在留言末段,您談到的是一個更廣泛、更日常的社會問題。在這方面,我也 有類似的看法。以下是個人的初步解析,請指教。 台灣曾長期處於法西斯統治下;儘管政治制度已改變,心態、文化的法西斯 成份仍繼續廣泛存在(台灣的小學現在仍常播放數十年前天天播放的閱兵進 行曲)。大多數台灣人雖不能稱得上是法西斯主義者(fascist),但其意識 、行為有時候是傾向於法西斯式的(fascistic或法文的"fascisant"),至 少,不太注重基本人權(尤其是他人的自由)與個體差異(徵象:制服無所 不在,連在公園運動、上街頭示威也有制服;遑論同性戀),而且以泛道德 化(教條式的道德)看待他人與整個社會。 弔詭地,包括外來的觀察者在內,多數人覺得台灣人過得很自由。常聽到的 解釋:這種自由源自移民社會之拓荒者性格。也許…不過,我們亦宜注意到 台灣在戰後曾歷經一段數十年的內部大移民(自農業區向城鎮移動),還有 一個除了政治經濟管制以外實在效能欠佳的威權國家統治(該管的如違建不 管,不該管的如頭髮卻用力管)。這個社會、政治脈絡造就出一個相當大的 放任(laissez-faire)空間。我們的某些「自由」來自於放任,亦即因為大 家都撒手不管、視而不見。 不過,二十多年來的變化不小:隨著人口密集度的增加、資訊流動更頻繁、 經濟活動之需要、國家性格之改變(以前管腦內有無共產主義或台獨思想, 後來管機車騎士頭上有無安全帽),那個被放任不管的空間越來越小。由於 民主化,公權力得到法律授權的速度慢,而且公部門的管制除了承襲過往的 低效率之外,也變得不太敢施展(選票壓力、政治人物關說等等因素),未 必符合日趨布爾喬亞化(bourgeoisify)的社會之期待。在這個速度落差之 中,日益膨脹的媒體、新科技(網路與越來越便宜且方便的影音器材)鼓勵 著所謂的「全民監督」(此外,政府還鼓勵「檢舉達人」)。問題在於:監 督有力者難,監督尋常人易。加以前面提到的法西斯心態傾向,您所感受到 的「道德警察」氣氛於焉成形。同時,布爾喬亞化的程度與教育程度通常成 正比,經由教育而內化法西斯遺毒的程度亦然。所以呢,我(住在台北市) 三不五時接受到那種賞賜給抽煙者的白眼,即使怒目而視者離那個盡量閃到 偏遠處的我遠到不可能聞得到俺的二手煙。當然,二手煙難免侵犯到別人, 在此狀況下吸煙者被瞪白眼,也算活該;至於只跟自己健康過不去的嚼檳榔 者(如果他不亂吐渣的話),那就完完全全是道德警察的受害者了。 這整個現象還有來自中國的影響。近年受中國影響而流行的「XX哥」、「XX 姊」之稱呼在(擬似)「親切感」的表層語意底下蘊含著家庭內部、封閉社 會(如農村、昔日台灣的眷村)的人際關係投射。或者可被譏為「裝熟」的 這種語詞暗示著「因為他或她跟我(們)關係很近,所以我們可以如何如何 」(這頗值得社會學、心理學、語言學領域的專家們進一步研究)。這種「 他人」的定位迥異於現代社會那種一出家門口即是「個人vs.個人 / 個人 vs.社會」的架構,很容易產生(維繫現代社會所需之)權利義務關係上的混 淆與衝突。 暫時寫到這裡。順便推薦(看或重看)Fritz Lang在納粹取得政權前不久拍 攝的經典名片:M (1931)。 - becketthsiao 說道: - 2013-02-08 at 22:03 - 《海岸山脈的瑞士人》那群修道者,我想真是台灣善良本質的代表。 除了宗教信仰外,是否瑞士的文化,也影響了這些修道者的所言所行呢? 以腳底按摩聞名的吳若石神父,面對欺騙他的人,說過最嚴厲的話是:「這 個人怎麼這麼心硬呢?」 又想起台灣的新聞台,常常播youtube上違規用路人的行為,讓大眾來場公審 ,真不知道這社會會因此有所進步嗎?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3-02-20 at 05:01 - 先提供一篇《茄苳樹窠》的好文:〈神聖之愛─《海岸山脈的瑞士人 》讀後〉。 - 是不是因為瑞士文化?或許可說是西方文化(不排除瑞士的特殊性) 。數十年來,台灣很多人(其中多為受過高等教育者)認為「西方」注重物 質、崇尚個人主義。這種理解只是皮相。西方有其淵遠流長的倫理學體系, 它不但是個傳統(基督教是其基礎之一),而且持續進化中。姑且不論西方 與其他社會都有的向下沈淪面,就以主流比主流而論,容我不客氣地說,台 灣社會的幼稚程度遠高於西方。這個差別是教育造成的(參閱:陳瑞麟,〈 必選四書 浪費青春〉)。 - becketthsiao 說道: - 2013-01-30 at 18:08 - 不過,受害者家屬在乎的應該不是什麼殺人案會不會增加。而是想要報仇 的心態。不過仔細一想,對加害者來說,到底是一槍斃命比較能接受,還是 要在牢獄裡待超過三十年呢?死刑是不是更給這些加害者加速解脫的機會呢 ?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3-01-31 at 13:28 - 昨日的新聞:新增的死刑犯陳昱安的律師王寶蒞說,陳昱安「他有的 時候說,上帝在等我,上帝會讓我的來生會很有錢,我會過得很好;有的時 候說,我希望法官判輕一點」。可見死刑在陳昱安的心目中比長期監禁輕, 是「加速解脫」。受害者家屬十之八九希望重判,但他們所認為的最嚴厲懲 罰對加害者而言並非最重呢? 大多數人把報仇看得很簡單;其實,報仇是一門藝術啊… - becketthsiao 說道: - 2013-02-08 at 21:20 - 以下都是在噗浪零零星星的隨筆,也沒辦法花時間統整。不過在這裡分享 淺見。 1. 最近刑法愈修愈嚴格(除了第50條以外)。嚴刑峻法也沒有使犯罪率降低。真 正被抓去關的永遠是底層民眾。搶銀行的民眾跟掏空銀行的企業人士相比: 一個錢被追回了,也被抓去關了;一個卻是帶著錢遠走高飛,到國外享樂去 。 2. 不是我喜歡這些罪大惡極的死刑犯。而是我認為他們應該要用一輩子的悔恨 或是勞動來補償。一顆子彈太便宜他們了。再者,我永遠記得新聞中江國慶 那種無助的眼神。 3. 無期徒刑至少要關25年才能假釋 而且不一定會核准 要在裡面沒有違規 往前 推25年前是1987年…獄中品質我想就是不要讓受刑人容易生病吧。畢竟要處 罰的是自由權的剝奪,並不是其他。 4. 女童父大愛 慰凶嫌家屬 - 派克說:「若是我女兒艾蜜莉還活著,會是第一個站出來,向那些受害人 表達愛與支持的人。她就是這樣的人。這不是父母教導有方,而是天父賦予 她的本性。」 真正的信仰就是,即便有更大的災難,你依舊相信這些威脅和恐懼無法將人 和上主的愛隔離開。 5. 看完法眼黑與白,我還是覺得,對付所謂人神共憤的犯罪人,無期徒刑遠比 死刑來得痛苦。你寧願至少被關二十五年在監牢裡,還是一死百了比較輕鬆 ?當過兵的人就知道了。當兵即使有放假,但當個兩年就要你命了。 6. 仔細想想,對死刑的存廢。之前在臉書流傳的圖片,告訴我們,政府是多麼 幸福。死刑問題有廢死聯盟擋著,經濟發展不好可以怪環保聯盟和環評制度 ;流浪狗問題可以歸責給愛狗人士的縱容。 問題是:挪威,一個不執行死刑的國家,比起五十幾個法條都是死刑的中國 ,哪個國家居住起來比較令人感到安全?感到幸福?比較安定?是挪威人比 較想當中國人,還是中國人比較想當挪威人?對犯罪被害者的保護,沒有死 刑的挪威會比有死刑的中國差嗎? 問題的癥結不在於刑度的輕重,而是國家目的、政府施政、社會政策和公民 的責任感,這才是讓人民感到心安的重點所在。 7. 虐童案的姑姑要求法院判兇嫌主嫌死刑,這可以理解。可是那些要求死刑的 旁人,因為覺得生命可貴,所以才想要用死刑來制裁加害者。問題是加害者 不認為生命可貴,所以才殘忍殺害幼童。既然生命對兇嫌來講沒有什麼意義 和價值,那你用死刑能嚇阻那些加害者嗎? 8. 因為看多啦A夢,結尾就直接進了華視新聞。三十年徒刑,華視可以說是輕判 。我不是為加害者說話,只是死刑太便宜加害者了。好像我們有了死刑,受 害者就「治癒」了,問題是傷痛還在。事情也沒解決。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3-02-20 at 05:59 - 感謝如此豐富的分享! 我就接著「好像我們有了死刑,受害者就『治癒』了」這一句話來談。對多 數受害者及/或其家屬而言,處死罪犯人帶來的「療癒」效果是否產生自人類 天生的心理機制?若然,是否只有這個根源?難道沒有後天的學習(或者說 :程式灌輸)嗎?然而,問題不能只這樣問。 什麼是「人類天生的心理機制」?如果人跟海中的魚一樣,這個問題不用問 ,也不可能被提出(姑且繼續認為:魚遠比我們頭腦簡單)。心理學、腦神 經研究早就確立了:人的心智與心理機制是跟環境、社會互動而建構的。 試想一個相當簡單的情況:在幼稚園裡,小孩A被小孩B打耳光,幼稚園老師 應如何處理?要小孩A回敬一記?或自己動手打小孩B?或以另一種方式懲罰 他?從這裡開始思考,或許不錯… 容我也開個便利門,直接跳到基本的層次:在死刑存廢議題底層有個思辨與 否的問題。關於死刑存廢的思辨並非象牙塔的頭腦體操:拒絕思辨的社會一 定原地打轉,不願思辨的個人無異向魚看齊。重複播放腦中的預錄程式,這 不是人的思考(狗也會這一套);而作為人,若不思考,等於不存在,等於 自我處死。 - Stephen 說道: - 2015-06-01 at 11:35 - 值得看看,不過我不是很同意結論比較偏向廢死,因為那又偏向往理想的 北歐模式論述,作者為何不寫寫廢死的南美模式? 如果同樣這篇文章我來寫,結論很可能就是殺人案多寡其實和哪種刑罰沒有 明顯關係,和各國的社會、經濟、文化比較有關,加強分析北歐模式和南美 模式的對比;其實按照維基百科和警政署的資料,其實台灣的殺人率也是逐 年下降,我想在已開發國家或開發中國家透過教育與經濟文化的改善,長期 的殺人率本來就會有下降的趨勢。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0%84%E5%9B%BD%E8%B0%8B%E6%9D%80% E7%8E%87%E5%88%97%E8%A1%A8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30120&ctNode=11500&mp= 4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6-01 at 22:40 - 在這個問題上,有無您所謂的「北歐模式」、「南美模式」?我不知 道。我從聯合國的統計資料來看全世界的狀況,側重因殺人造成的死亡率最 高最低的前十名國家,並沒有特別針對北歐。文中有個專節講歐洲,因為歐 盟在外交政策納入廢除死刑的主張,而波羅的海三小國因統計結果明顯有別 於其它歐洲國家,所以特別處理。 文中也有提到幾個拉丁美洲國家,其中位於南美的有委內瑞拉。近半個世紀 以來,有幾個南美國家各自在不同的時間點曾經歷可觀的政治經濟變局,它 們對死刑存廢採取決定的背景與年代也有相當大的差異。能否從這些國家歸 納出一個模式?我相當懷疑。(此外,還有資料的問題;除了要考慮是否容 易取得長時間數列之外,還有統計品質的問題。其中有幾個國家在軍人統治 時期的數字未必可信。) 不過,真正的重點在您這句話:「殺人案多寡其實和哪種刑罰沒有明顯關係 」。我這篇文其實反覆在講類似的訊息。這是以不同方式解讀數十國統計資 料而得到的結論。而這個規則的基礎是普遍性的人類心理。 - JoJowu 說道: - 2015-06-01 at 23:07 - 舉美國的例子其實是蠻不切實際的! 美國地大物博, 人口聚落不一, 這分犯罪報告也許是鎖定在某幾區, 甚至是經過修飾的版本. 美國校園槍擊一次就死一堆! 發生的是極重大的刑案. 美國還有特定一些區域是犯罪率是高的 之前去美國 ,當地的朋友都有說過一些 區域晚上不要獨自去, 以免被搶…. 避開這些區域, 調查其他區域,自然數據好看! ------------------ 其他眾多國家的數據, 持保留態度 因為有多少是準確的, 或是僅是部分修飾過的尚不可知。 —————————————– 如果那麼愛舉例, 為何不舉新加坡的例子? 有鞭刑+死刑, 治安好犯罪率低.. 從最近幾個案子可觀察: 加害人都表示有心求死, 但是自殺又怕痛或不敢, 所以要殺人讓判死刑, 如果正式實行鞭刑+死刑 加害者知道殺人, 自己的皮肉也會有極大的痛苦 相信有一定的遏阻力…. 因為他們殺人的動機一部分是, 是求死自殺又怕痛…. —————————————————- 廢死的論點邏輯根本是以偏概全! 加害者的心理與緣由是應該探討與研究! 但這與死刑嚇阻並不衝突! 是可以並行的! 一旦廢死,連國家都無法對於殘忍的施暴者 有同等的制裁! 那殺人就變成是加害者"獨有"的特權?! 且是廢死論述者賦予這些殺人者的"特權"! 試問這樣合理嗎? 1.死刑一定要非常謹慎判,且要詳細探討與研究 加害者的心理與過程, 這是必然的! 2.不應廢除死刑, 如果國家都無法對殘忍施暴者 給予同等制裁, 那殺人變成加害者獨有的特權! 這絕對是不公平也不合理的! 3.個人認為可以考慮比照新加坡鞭刑,單純死刑 殺人者坐吃免費牢飯,最後一槍送走, 與被害者受的痛苦根本不能相比! 且坐吃牢飯不用為三餐煩憂打拼…也挺輕鬆的!?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6-01 at 23:44 - 這些資料不是來自調查。在大多數國家,相關數據來自司法部門或( 與)警察機關的統計。這類統計可以跟人口統計比對。除了國家治理狀況亂 七八糟、還有以美化統計數字著稱的中國以外,這類統計有相當高的可信度 ,尤其在歐洲與美、加、澳、紐等國。此外,這些地方所使用的統計定義彼 此的相似度較高,比較適合被深入地比較。 - 我引用的數字直接或間接來自聯合國、歐盟以及美、加、法三國政府 的正式統計,出處均有註明。 各人各有自己認為的「應然」,但我這篇文主要是在「實然」的部份。 - Stacey 說道: - 2015-06-01 at 23:19 - 如果真的要引用數據,是不是應該要更精確一些? 文中好像直接把冰島奧地利等低犯罪率的國家,其之所以低犯罪率的功勞直 接推向廢除死刑, 然而國情人性不同,是否這些國家原本犯罪率就低?所以才導致執政者廢除死 刑? 如果真的要深入探就死刑發生率與執行死刑的相互關係, 是不是該把每個國家每年的犯罪殺人率之變化都一一拿出來探討?(而不是只 挑表面數字上利於廢死的國家來探討,數字無法造假,但卻可以因分析者的 主觀意識而被導向期望的結局) 而各國國情是否也要列入探討因素?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6-02 at 00:11 - 更精確?How?您這句「好像直接把冰島奧地利等低犯罪率的國家,其 之所以低犯罪率的功勞直接推向廢除死刑」就犯了不精確的毛病。請看清楚 ,我全文哪裡提到「犯罪率」? - 我並沒有「挑表面數字上利於廢死的國家來探討」,而且也提到幾個 廢除死刑後殺人死亡率維持在原本水準、甚或升高(至少短期)的例子(請 參考專談法國的部份);甚至還告訴讀者,這種死亡率最高的前十名國家有 50%沒有死刑。 「把每個國家每年的犯罪殺人率之變化都一一拿出來探討」是個好主意。但 是找齊資料可不容易,而且可能還會遇到有些國家的統計方式變更等等問題 。如果您或任何人能夠達成,我樂於拜讀,因為這對聯合國專員而言都算是 件極困難的任務。 - 徐 說道: - 2015-06-02 at 01:08 - 看到你的文章,就像一個關在研究室裡的教授一樣,出了研究室,連最簡 單煮個泡麵都不會。 明知道問題點在教育,在貧富不均,在品德素質,在政治角力,在社會氛圍 ……,現今臺灣的社會哪一點符合廢死的要求?這可以是你的理想,但跟現 實差太遠了。繼續去研究你的理論,千萬不要出來社會遛達,因為這個社會 太危險了。跟你的研究數據,差太多了。你只挑你要的數據,就把它當成是 圭臬。看看人家的社會,廢死的條件是自然共識形成的,強摘的果實不會甜 ,強推的理想衹是空談。這是社會進程的一部分,不要把未來的理想,強加 在現今這個社會氛圍。佛度眾生,尚且發火,因佛知那是過程,無此過程則 無法結成善果。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6-02 at 02:35 - 這一篇的意旨並非主張廢除死刑。它很簡單,就只是回答標題所寫的 那個問題。死刑存廢的討論很難不去處理它。而在我寫這篇之前,死刑存廢 的辯論早就存在。我只是插花,提供一點參考資料給正反雙方。 分析論述的作用是給願意且有能力思辯的人參考。在這樣的分析中,統計數 字是材料。未經足夠的社會科學訓練的人會把它當圭臬,甚或以為研究者把 它當作圭臬。 在一些歷經戰亂的長輩眼中,我是個既精明又世故的傢伙。其中一位性情直 率,竟當面對我明白說出她的評語(嗯…她的用詞不是很正面^^)。當我看 到您的留言,我突然想起這件陳年舊事,突然覺得:這個世界恐怕比您所知 的還更複雜兇險。 話說回來,就我所知,某些國家廢除死刑是由主政者決定,並非都像您所講 的那樣「廢死的條件是自然共識形成的」。不過,我非常同意您接下來所說 的「強摘的果實不會甜」。我認為:1) 如此具爭議性的問題宜交由公投決定 ;而且,2) 廢除死刑的人士在主流意見風向明顯轉變之前不必浪費資源力氣 去發動這個公投,因為反對廢除死刑的票絕對會是大多數。 - Stephen 說道: - 2015-06-02 at 06:16 - 有關我所說的北歐模式和南美模式是我比較簡化的說法,但是我想表達的 ,你應該懂,我就不在贅述了。 我比較介意的是文章尾段的表達方式,分析波羅的海三小國、法國、加拿大 在廢死後的殺人率逐年下降,其實台灣近二十年的殺人率也是逐年下降,如 果用同樣的分析法,也是可以獲得死刑有助於殺人率逐年下降的結論。 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hphotos-xpa1/v/t1.0-9/1123023 2_10152849593575143_6484173201352647246_n.jpg?oh=0c31b36f2368fc5b2 6804fe98cc46991&oe=55FFACB9 所以也可以比較法國那段,寫成 就近二十年來的整體趨勢而言,台灣的殺人率明顯走跌,而這一切發生在一 個有死刑的國度之中。 所以也可以比較加拿大那段,寫成 整體而言,台灣的殺人率走跌至今,比二十年前少了四分之一 (2015-06-03 04:02 管理者將留言者之修訂版合併於此)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6-03 at 04:11 - 先釐清一點:法國在廢除死刑的最初幾年沒有殺人率持續降低的跡象 ,而且還繼續走高。另外,台灣曾有幾年實質凍結死刑。 您的推論頗有趣。不過,有個重點被忽略:死刑的存在長達數千年。如果死 刑必有助於殺人率降低,以台灣或其他幾國近年的趨勢來反推,我們是否會 在數百年前看到高得嚇人的殺人率? 本文的出發點就是其標題的那句話。在探究這個問題前,我概略知道有幾個 廢死刑的國家未出現殺人率明顯升高;本來預期可能看到些不增加、但大致 不上不下的狀況;收集資料時,卻驚訝地發現有很多趨勢下降的案例。我把 這個結果一併呈現出來,並非據以跳躍到去斷言「廢死刑,故殺人率降低」 。從「廢死刑」到「殺人率降低」,這兩端很遠,其間或許另有某種關連; 但就算有關,這關連應該不會是簡單的因果關係。殺人率為何降低?這問題 遠比解釋「殺人率殺人率為何升高」難解。幸好,此問題並非我這篇文所要 處理的。就我已知的知識來猜想,其答案應不脫您先前留言時所說的「透過 教育與經濟文化的改善」。 - 王湘叡 說道: - 2015-06-02 at 07:58 - 笑了。 如果有國家是廢除死刑後,被殺害人數降低,就開始強調數字是降低的! 如果有國家是廢除後升高,就開始提背後有政治、社會因素,是特例(怎麼不 說廢除後降低是特例?)或是像法國廢死後升高,就說『這是死刑的威嚇?還 是之前沒廢死的延續?』,怎麼不反過來說其它國家廢死後被殺人數降低是 之前死刑威嚇的延續? 這篇文章根本不是想討論死刑是否有嚇阻作用,而是想幫廢死隱惡揚善。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6-03 at 04:18 - 自娛是件好事。但是,實證分析是另一回事,基本上無關喜怒好惡。 看到趨勢,如實報告列舉,如此而已,沒什麼刻意強調。總不能看到趨勢走 低,卻偏說不是吧!? 特別加以解釋的幾個國家有先走低、後陡升的現象。劇烈變化必有原因。而 很不幸地,探查的結果都是:這幾個陡升現象都出現在社會突然出現動盪的 時候。在此僅以墨西哥為例:UNODC的Global Study On Homicide 2013提供 的解釋方向也是朝向毒品市場的變化(頁75)。UNODC可不是主張廢死的團體 喔。 - 法國的初期狀況顯然異於本文提到的其它案例。對此,我沒有確切的 答案。就我所知,當時的法國因左派上台,有些政治經濟動盪(尤其在金融 與資本市場),但社會未因而失序。疑則存疑,所以我寫「這是因為取消了 死刑的威嚇,抑或只是因為廢止死刑前的殺人率上升趨勢依然延續?」。您 的引用明顯有誤。 在廢除死刑的前幾年,法國的殺人率趨勢陡升。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 CNRS)研究員Laurent Mucchielli的專文"L’évolution des homicides depuis les années1970“比對了1970年代初以降的各機關統計,明白指出 1970-1984年間的整體趨勢走高("une hausse globale sur la période 1970-1984 ),頗接近我的第一個假設。換言之,那是社會裡的某個趨勢, 它在廢除死刑前就已走了十年。 - 「之前死刑威嚇的延續」?加拿大在1976年廢除死刑,冰島更是在 1928年就已這樣做。如果曾經存在的死刑威嚇可如此「長效」,那您就不必 反對廢除死刑了。 - G 說道: - 2015-06-02 at 15:03 - 諸位是否搞錯重點了? 大家太過於注重死刑存廢與殺人率的正負相關 其實,本篇文章主要表達的不過是死刑的存廢與殺人率並無關聯 因此,以追求死刑來嚇阻殺人罪刑的發生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會特別論述此點,我想是因為反廢死人士往往認為死刑可以抑制犯罪的發生 藉著此篇文章得到些新理解,並且脫離錯誤墨守的窠臼不是很好嗎? 廢死與殺人率無關≠廢死將會降低殺人率 我想這是個很簡單的邏輯問題,僅供大家思考。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6-03 at 04:22 - 直指重點,簡單明瞭! :) - Jacky 說道: - 2015-06-02 at 19:22 - 死刑跟犯罪率/殺人率本來就沒有很大的關係,我個人在這個議題上面是沒 有甚麼意見的…可是對盲目的死刑=低犯罪率(目前在台灣的主流想法)很反感 。 看到上面某些人提到南美洲在死刑廢除之後殺害人數增加是"想幫廢死隱惡揚 善",這點我不同意,因為南美洲本來就比較不穩定,我想這是眾所皆知的。 ( 不過這邊還是建議本篇作者增加一些南美洲在殺人率攀升時候的資料,來支持 政治、社會因素造成殺人率攀升的論點) 如果硬要把殺人率跟死刑連結在一起,台灣的結果估計會是比較接近歐洲。( 社會安定,人均收入高)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6-03 at 04:39 - 人經由直觀而形成的判斷有些正確,有些不正確。對於同一事物,來 自直觀的意見也往往因人而異。科學研究可以幫我們找出誤判或印證正確的 判斷,或至少暫時解決一部份問題。假如都沒人做這種事,人類到現在仍普 遍相信太陽繞著我們跑。 在自問「廢除死刑是否會使殺人案增加」之際,我就自己已知的知識押注「 No」;但作為資深賭徒,我很清楚,挖掘的結果可能跟我的預測相反。「如 果是『Yes』,我就等著看主張廢死的朋友們如何回應」,我當時一邊這樣想 ,一邊暗笑。這些是在作者腦子裡打轉而未形諸文字的東西;若不公開講, 讀者不可能知道這些峰迴路轉。把船開出去,看看那個東西到底是白海豚、 大白鯊、還是別的:做過(某個層次以上的)研究的人想應都有過這種「邊 出港航向一個問號、邊想著下一步」的類似經驗。至於那種習於簡單思考的 人,他們大概習慣性地以為別人都跟自己一樣吧… 關於南美洲,您與Stephen有相似的提議。嗯…若要就此來寫,可能要另外成 立一篇,因為把鏡頭拉近,要兼顧的東西通常會變多。然而,在資料方面, UNODC掌握到的巴西資料僅從2007年開始。連他們都拿不到的資料,我當然無 從取得。另外,南美各國之間也有相當大的差異。即以最大的那兩國而言, 巴西在2010年的殺人死亡率是阿根廷同年的四倍。簡言之,我還不知道這工 程會有多大。我研究看看,瞭解一下跳進去後要用多少時間爬出來,然後再 決定要不要寫這麼一篇。 否則,東歐西歐之比較可當替代品。除了少數幾個(尤其巴爾幹半島上的) ,歐洲國家的資料比較齊全。附帶好處:談歐洲,就不必處理可能說來話很 長的殖民文化遺緒論。最重要的是,誠如您所言,台灣的社會經濟狀況在全 球光譜上較接近歐洲。 不過,我短期之內恐怕沒時間做這件事,目前先把它擺在計劃表中。反正, 死刑議題還會在台灣社會浮潛許多年。 最後,一個小小細節:那個「隱惡揚善」之說沒提到南美。這個混淆的發生 算是很正常的現象,因為我這篇文就已有夠長,而且您還很有耐心地連落落 長的眾家留言都看。連我這個作者一路讀下來,都不免頭昏^^ - 徐 說道: - 2015-06-03 at 10:59 - 如果題目改成 死刑與殺人案之關連 或許會更接近你作此研究的本意,而不易讓讀者有先入為主的觀念。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6-04 at 04:38 - 謝謝您的建議。 我本來就只是想探討一個問題,而您提議的標題的涵蓋面較廣。題目越廣, 讀者解讀的方向越多。 文字作者只能盡其可能地劃清範圍、在其中鋪路,各憑本事去減少誤讀的可 能,但不論如何努力,沒人能作到控制讀者的理解。如果是寫數學式或電腦 程式,就不會有這種煩惱。 - kk 說道: - 2015-06-19 at 16:09 - 我認為這篇文章頂多點出: “廢除死刑對殺人案的影響不大 / 而是整體社 會經濟的影響較大" 而已 但不能說廢死與否 會使殺人案增加或減少 這樣看圖解釋是很主觀且粗糙的認定 而且文章很明顯的偏向支持某一方 說不定死刑確實是會使殺人案減少 但因為總體環境因素影響較大而呈現增加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6-21 at 03:14 - 如何驗證您這句「說不定死刑確實是會使殺人案減少 但因為總體環境 因素影響較大而呈現增加」是或不是「很主觀且粗糙」的猜測?如何證明您 這個猜測是對是錯?唯有做研究。如何研究?實驗?縱然找得到有人志願提 著腦袋來參加實驗,恐怕也找不到人敢主持這種研究。調查訪談?如何排除 其中的「主觀」因素。 - 另一種可能,而且可能只剩這一種:研究現實世界裡的制度與行為造 成的情況。「多」與「少」當然都須從統計數字來觀察。找到一堆統計數字 ,然後就是分門別類地列成表格:這是現代科學的標準作業程序。而要使讀 者能一目了然,最好的方式就是畫成統計圖。有了統計圖,最好在解釋時起 碼做到UNODC之Global Study on Homicide那種水準。可是,我勸您不必白費 功夫,因為任何人不論爽或不爽,都可以對那批幾乎頁頁有統計圖的年度報 告的解說丟一句這種主觀且粗糙的評語:「這樣看圖解釋是很主觀且粗糙的 認定」。(何況,我在文中某些分析比Global Study on Homicide還仔細— —他們寫的是宏觀式的報告,不可能在個別議題上耽擱太久) - 最後請注意這個差別:研究報告不同於新聞報導。針對衝突性議題, 新聞報導應求平衡;研究報告要求的是研究者最後講出自己看到的結果,不 管結果是「偏」向哪一方。 - EpislonDelta 說道: - 2015-06-22 at 14:34 - 格主這篇的圖二有其特別意義: 不論有無死刑, 某個特別因素以很強的力 道使所有地方的90年代murder rate一致地大幅向下. 不負責猜測原因是破案 率, 原由是各種刑事偵辦技術的改進, 如DNA鑑定技術. 以經濟學角度「證明」死刑確有嚇阻效力的流派(ex: Isaac Ehrlich)同時也 認為定罪率的影響比死刑更大, 這和台灣過往20年的資料是相吻合的.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6-23 at 13:04 - 啊~~原來如此!您這則留言宛如仙人指路! Orz 維吉尼亞大學助理教授Jennifer L. Doleac 在今年年初發表的“The Effects of DNA Databases on Crime”指出,近二十年來美國犯罪率之所以 普遍降低,主要原因是DNA資料庫的建置產生相當大的嚇阻作用;而且其功效 大於事後的懲罰。由此可見,您的猜測很可能是對的,而且應該相當程度地 解釋了同時期發生在美國、台灣(甚至加拿大與某些歐洲國家)的變化。 - 可惜目前時間有限,一時之間只能如此簡短地回應。我若整理出較完 整的意見,再補貼上來,請您指教。 :) - 王建樺 說道: - 2015-06-24 at 16:47 - 不是很講"潘建志醫師"自嗨文.因為他是在自嗨.你要跟他一起嗨.我也只好 點醒一下第一 國名 殺人率(每十萬人) 死刑之有無(2008) 冰島 0.00 無(1928年廢除) 摩納哥 0.00 無(1962年廢除) 帛琉 0.00 無 這三個國家有嚴重的問題存在 摩納哥有三年每十萬人殺人率是3.1………. 答案人口數過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1%8E%E5%8E%BB%E6%AF%8F%E5%8D%81 %E5%B9%B4%E9%96%93%E5%90%84%E5%9C%8B%E8%AC%80%E6%AE%BA%E7%8A%AF%E7 %BD%AA%E7%8E%87%E5%88%97%E8%A1%A8 第二在 圖.6歐洲各國與台灣平均遭殺害人數(1999-2010) 請你相信我 維基百科上面的台灣每十萬人故意殺人率是包括殺人未遂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3/143495.htm 新聞中2010年台灣每 十萬人故意殺人案犯罪率是0.76 維基百科上面是 3.2 .你是相信拿者警政署 資料的記者,還是維基百科上的義務工友??? 第三波羅的海三小國 就算不廢死.每十萬人故意殺人率也會快速下降說不定 會下降更多.第一墮胎(我查過一個國家用翻譯去查得也是在墮胎除罪化後10 幾年犯罪率開始快速下降) 第二不用墮胎 可以改用避孕 比如說保險套 避孕 藥.這也是順便解釋了一下有些國家墮胎率下降但是犯罪率也在下降的現象. 第三 老生常談 人口老化 第四""死刑真的擋得了這種極度偏激的人嗎?我非常懷疑。如果畏死之心擋 得了這種人,九一一事件不可能會發生""" 就我而言.擋得了大部分的人就好 了.不用為了擋那些無懼死刑的人,而開啟無死刑的門讓那些懼怕死刑的人犯 案. 遺憾的是數字越來越少 要算得清楚越來越難.像台灣殺死人也差不多只 有5%機會判死刑.要如何算出5%死刑的嚇阻力呢?何況乎死刑的執行都發生在 兇殺案發生後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7-05 at 20:14 - 首先,「人口數過少」的解釋說不通。 聖露西亞(Saint Lucia)的人口規模還不到冰島的三分之二,而格拉納達( Grenada)的人口更少,大約是冰島的三分之一。根據聯合國的統計資料,這 兩個國家的2008年的故意殺人死亡率分別為22.9與13.5。 其次,我比對過衛生署的死因統計資料後確認:圖六裡面的台灣資料的確有 誤。如您所言,其中包含殺人未遂。我已將之更正。謝謝您的提醒! 必須說明的是,我原本引用的資料並非來自維基百科,而是來自聯合國毒品 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的報告Global Study on Homicide。其中的台灣 數值應為受害者,而非死亡者。UNODC在報告中註明台灣的資料來自 "National Statistical Office";照理說,所指的應為行政院主計總處。 - UNODC的這個錯誤有其體制面的因素:一方面,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國 ;另方面,台灣的司法、警察部門在發佈這方面的統計數字時似乎很少注意 國際上最常使用的統計標準。 東森新聞所根據的那份政府資料問題多多。我為它新寫了一篇:〈台歐之故 意殺人案統計比較:台灣內政部的異想世界〉。 - 最後,波羅的海三小國的墮胎合法化在蘇聯統治時代,確切時間是 1955年11月23日。請參閱Abortion Policies: A Global Review, New York: United Nations, 2002相關章節。 - kk 說道: - 2015-07-07 at 18:52 - 那請問版主,您在這篇文章中對您設定的問題「廢除死刑是否會使殺人案增 加」的答案是? YES or NO? 我換個方式講好了: “說不定廢除死刑確實是會使殺人案增加,但因為總體環境因素影響較大而呈 現減少" 這不是很主觀且粗糙的猜測,只是個假設 我想說的是:光看趨勢圖並不足以回答這個問題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8-01 at 18:42 - Isaac Ehrlich那篇著名的"The deterrent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 a question of life and death"發表於1975年6月,如今已超 過四十年。那篇文章引發了一連串關於「死刑嚇阻殺人的效果」的激烈學術 論戰,參與論戰的學者來自經濟學、社會學、統計學、犯罪研究、甚至數學 等領域。大量數據與複雜的分析工具輒見於相關論文,各家之研究結果卻往 往南轅北轍。四十年後的今天,「很有效」vs.「無效」的光譜依舊存在於學 術界。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在1978年即針對此一論爭發表過報告,於 2012年又提出一份新報告,報告雖新,結論依舊:「Research to date on the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 on homicide is not informative about whether capital punishment decreases, increases, or has no effect on homicide rates」(Deterrence and the Death Penalty, p. 2 )。一言以蔽之:目前的研究仍不足以提供答案。 - 若無法確知「死刑嚇阻殺人的效果」,則無法確知「廢除死刑會使殺 人案增加」。 如果「死刑嚇阻殺人」之效果顯著,怎會被研究了四十年後仍無定論? 可以造成殺人死亡率增減的因素不只一個,難以辨析各個因素的影響力。如 果死刑有相當強的嚇阻力量,死刑之有無理應易於在大多數的社會改變殺人 死亡率的趨勢。「總體環境因素」的效應則因時空而異:突然惡化的環境會 易使殺人死亡率驟升;但在一個相當穩定的社會中,環境對殺人死亡率變化 的影響應該是漸進的、甚至相當緩慢。如果死刑有相當強的嚇阻力,其廢止 很可能會在穩定社會中造成短期趨勢改變,將殺人死亡率的變化曲線向上拉 抬。至少,加拿大的紀錄跟這個預期背道而馳。 我在本文所使用的方法相當接近數學教授John Lamperti在“Does Capital Punishment Deter Murder?”所建議的,亦即從前從前的科學家們研判沙克 疫苗的效力以及確認吸煙與肺癌之間的因果關係使用的方法。這種方法跟 Ehrlich等人使用的複雜計算相反,它集中注意大量樣本所顯現的結果。打個 比方說:假設有一種神秘的嚴重傳染病會造成樹木死亡,我們與其深入森林 找枯樹,繼而無止無盡地爭辯這株或那株的死因,倒不如直接觀察整個森林 的變化。 - Lamperti教授的那篇文章屬科普性質,一點兒也不算艱深,不必我在 此詳細介紹。那篇文章講的是觀念與方法,我的文章可謂其「實際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死刑也有可能促成殺人案。Lamperti在文中引用了Louis West教授在美國國會舉辦的聽證會以實際案例所講的「企圖以殺人來達成自 殺」("attempting suicide by homicide")現象。對於這種現象,現在的 台灣人當不陌生: 辦案人員認為,郭男想透過死刑結束生命,「和鄭捷當初的說法類似」。 半世紀以前的美國人就已發現了這種「殺人→死刑」的自殺模式,所以鄭捷 與郭彥君的想法與言行算是老套。有人認為「就算能阻止一件殺人案也好」 而主張維持死刑;可是,如果死刑反倒使更多人因為只敢殺人而不敢自殺的 「鄭捷們」而冤死呢?如果鄭捷不是持刀,而是引爆炸彈呢?如果沒有死刑 ,「企圖以殺人來達成自殺」就不會發生。 死刑遏阻殺人?死刑促成殺人?這兩種力量孰強?這問題尚無答案…或許, 四十年後也未必能水落石出。 無死刑並不等於無懲罰,而如果那種心存「大不了被槍斃」的人更怕的是「 在牢裡關到死,而且連自殺的自由都被剝奪」呢?加拿大的統計以及「兩個 美國的差異」似乎透露出這種恐懼的嚇阻力更大… - Neptune Purple Heart(k1234567890y) 說道: - 2015-09-07 at 18:36 - 請問可不可以把這篇翻譯成英文?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09-12 at 18:39 - 可以。譯文發表後,請告訴我可在何處拜讀。謝謝! - Jenny 說道: - 2015-10-19 at 21:30 - 可以請問你的資料來源嗎? - 慕容理深 說道: - 2015-12-16 at 00:54 - 文中統計圖表下緣多已註明資料來源。 有些線上資料庫傳輸數據後所呈現的網址跟資料查詢項無關。若遇這種情形 ,我只能提供資料庫或機構的名稱。 - 張傳禧 說道: - 2016-03-30 at 06:03 - 對於您的分析和專業非常敬佩,回答讀者也非常有耐心,身為國際學生, 我跟許多外國人討論這方面的議題,相較於跟台灣人討論,很明顯的可以感 受到台灣人對不同看法的接受度更低,更喜歡貼標籤在與其意見不同的人們 身上,情感凌駕於理智的現象時常發生,就您所見,要如何讓人們更願意花 心力研究國內的重大議題,跳脫純粹意氣用事的謾罵呢? - eric 說道: - 2016-03-31 at 22:55 - 這跟信仰一樣,信者恆信,怎麼討論個所以然來?有如討論人性本善還是性 本惡一樣?其實公道自在人心,廢死也好,不廢死也罷,沒有一定的答案 - Frank chen 說道: - 2016-04-03 at 03:57 - 看完這篇文感觸頗深 也讓我證明我的觀點 廢死跟死刑都是假議題 廢死需要足夠配套措施,例如 勞動賠償被害人跟嚐受痛苦跟接受治療,太多 要做的,而台灣做的太少,說得太多 死刑也真的不可行,太便宜加害人 也許台灣該引進一些強烈的刑罰 我知道人權鬥士會出來抗議 但是就跟死刑一樣,不一定能有嚇阻作用, 但能夠讓他們痛苦,也要勞動跟關押 有人說會不會太嚴刑峻法 其實是要讓他們感受痛苦,關押是保護其他人民,勞動是補償受害人家屬, 當然還有後續治療 一切就合理了 死刑真是一種最差勁的刑罰,能存在但不能廢,總有些罪大惡極的人,只能 永遠隔離人世 這樣對於守法的人也有嚇阻力 這是治療,預防才麻煩吧! 只能說一堆人吵這些議題,真的很好笑,甚至有教授說出支持死刑的人,都 沒讀書 只想告訴他,如果台灣有別種刑罰能讓他們痛苦 那我想知道,那你要求他們追求什麼? 永遠別用自己的想法來揣測別人,也許失去自由對他們來說,並不是一件難 過的事 更別說失去生命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轉錄連結http://elysii.net/4836轉錄心得】 這已經是三年前的文了。慕容理深查找資料的功力很強,統計資料都攤在文章裡。 也不要說這些都是國外的統計,不適用在台灣。台灣在2005年到2010年並沒有執 行死刑,謀殺犯罪率並沒有顯著提高。 另外,連結裡的楊書晴碩士論文:死刑嚇阻效果之探討,摘要裡提出: 本研究利用1973~2005的年資料,以複廻歸的分析方法,探討犯罪率與嚇阻變 數、結構變數、社會變數、經濟變數間的關係,主要發現: 1. 警察的破獲率與犯罪率之間存在著顯著的負向關係,即破獲率對犯罪發生 率有顯著的嚇阻效果。 2.執行死刑人數比率與暴力犯罪件數發生率有顯著的正關係,但與故意殺人 發生率沒有顯著的關係,總體而言,死刑的執行人數比率是沒有嚇阻效果的 。 3. 報案三聯單的新制與暴力犯罪件數發生率及故意殺人犯罪件數發生率間沒 有顯著的關係。 4. 社會變項與暴力犯罪件數發生率及故意殺人犯罪件數發生率間,沒有顯著 的影響。 5. 經濟成長率與暴力犯罪件數發生率及故意殺人犯罪件數發生率沒有顯著影 響。但失業率與故意殺人犯罪件數發生率之間有顯著負向關係。 (來源:http://goo.gl/I2D8I2 摘要) 另一篇黃沄清的碩士論文:死刑對重力暴力犯罪嚇阻功能之研究,摘要裡也說: 本研究以法務部民國83年1月至93年12月共132個月各地方法院之數據為統計 資料,以三項時間序列的線性迴歸模式檢驗「被執死刑人數可以嚇阻重大暴 力犯罪」此一假設。三個模式分別是以「前三個月的各月死刑人數」、「前 三個月的平均死刑人數」及「前六個月的平均死刑人數」為預測變項。三個 模式的結果均沒發現死刑人數可以嚇阻殺人、強盜、強制性交或擄人勒贖的 發生。這結果和多項過去研究的結論相符,顯示至少就我國過去年十一年的 經驗而言,並無證據支持死刑能嚇阻重大暴力犯罪的說法。 (來源:http://goo.gl/j3iPyC ) 另外,假釋制度是「得」假釋,不是無期徒刑關了二十五年就必須放人出來。要 減少再犯率,應該做的是加強監所的管教功能,仔細審核犯人的假釋申請,而不 是一律不准假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95.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9935570.A.F94.html

04/06 20:55, , 1F
上面才有白玫瑰的宣稱死刑能有效嚇阻呢...
04/06 20:55, 1F

04/06 21:58, , 2F
那你說那些paper是是投在哪些國際知名期刊
04/06 21:58, 2F

04/06 22:05, , 3F
八卦版有一篇是跟你相反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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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2:06, , 4F
這就是為什麼我把底下的留言回應一併轉貼的原因。留言裡也很多資料。 不過可能因此太長了,完整看完有一定難度。 留言裡的一則就有提到: - Isaac Ehrlich那篇著名的"The deterrent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 a question of life and death"發表於1975年6月,如今已超 過四十年。那篇文章引發了一連串關於「死刑嚇阻殺人的效果」的激烈學術 論戰,參與論戰的學者來自經濟學、社會學、統計學、犯罪研究、甚至數學 等領域。大量數據與複雜的分析工具輒見於相關論文,各家之研究結果卻往 往南轅北轍。四十年後的今天,「很有效」vs.「無效」的光譜依舊存在於學 術界。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在1978年即針對此一論爭發表過報告,於 2012年又提出一份新報告,報告雖新,結論依舊:「Research to date on the effect of capital punishment on homicide is not informative about whether capital punishment decreases, increases, or has no effect on homicide rates」(Deterrence and the Death Penalty, p. 2 )。一言以蔽之:目前的研究仍不足以提供答案。 我想,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的報告應該夠權威吧? 另外,我找到的台灣論文,畢竟是題目是滿多學者都研究過或研究中的題目,又只 以台灣為研究範圍,要登上國際期刊應該有相當難度。但慕容理深找到的統計資料 是各國正式的報告或聯合國的資料,這樣的素材應該沒有什麼權威不權威的問題, 只有正確與否的問題。 ※ 編輯: Tomwalker (112.104.95.143), 04/06/2016 22: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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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犯罪和經濟以及地緣有關,而非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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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1DbI-K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