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廢不廢死…………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孜繙? ?)時間9年前 (2016/03/29 14:34), 9年前編輯推噓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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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廢不廢死~~~ 大家有大家的看法~~ 但在大家發表高見之前~ 我想先請大家看一下死刑的執行過程~ 然後再好好思考一下~ 這樣的刑罰是不是真的大家想要的? ******文很長~我會把重點用【】標出來****** 三審定讞確定死刑,並經法務部長簽字後,就會馬上準備執行。但讓你回老家的時間,往 往因會經過不斷的纏訟與廢死與否的爭議,【常會拖4~5年之久,甚至還有10年還未執行 的。】因為只要法務部長不簽字,即使是死刑定讞了,誰也不能動死刑犯。如果確定要執 行,監獄接到通知後就會在執行前一天告訴死刑犯:明天五點請你歸天。這一天到隔天凌 晨最難熬,很多死刑犯人是完全睡不著也吃不下飯的,等待死亡到來的他們,或者全身冒 汗,或者全身不自禁發抖,甚至還有一夜忽然全身出現斑塊的。 清晨三點半到四點,法警就會開始布置刑場,四點多將死刑犯架出來。為什麼用架的呢? 因為通常這時候10個人裡有9個都已經腿軟了,死囚的恐懼心理往往要在踏上刑場之路那 一刻才表露無疑。原本在外面兇猛勇悍的大哥,這時候幾乎全都是醜態百出。像新光集團 少東綁架案主嫌胡關寶,人高馬大,是被「拖」著走的;綽號「黑牛」的黃鴻寓,犯下了 槍殺六人的大罪,且是台灣第一個槍殺國會立法委員的人,兇殘之極。不過要被送去刑場 時,他嚇到連尿都噴出來了。能夠像劉渙榮(進刑場前還高喊中華民國萬歲)和李德善(前 一天還能快樂唱歌,說是要去旅行償命)不用人攙扶,自己穩穩走進刑場的人實在是少之 又少,這些當年冷血殘害別人生命的人,在自己也面臨到死亡降臨的瞬間,沒有幾個人能 好好站著的。 後來死刑的執行時段變更,是因為民間習俗流傳雞鳴之後鬼門關會封門,往陰間報到不易 。而夏季時段的清晨五時天已大亮,部分受刑人行刑前會躁鬱難安,影響了其他囚犯的睡 眠,因此才變更行刑時段至晚間九時,直到現在。 進刑場前死刑犯會先帶到簡易法庭驗明身份,確定身分無誤後,檢察官會問還有什麼話說 ,有些人會不說,或者說一二句,也有一直說不停的。在容許時間內,檢察官也會讓你講 完。據老法警說,這時通常10個有9個會說自己是冤枉的,不過當然沒有用。從法庭出來 後就是【吃最後一頓,通常有滷飯、雞腿、蔬菜,還有高粱酒和菸】,讓你不要當餓死鬼 ,不過大部分人只會喝酒和抽煙,對於獄方準備的飲食少有吃得下的。有些人則會藉故拖 延執行,不是要菸抽,就是上廁所。 死刑犯用完最後一餐後,就是拖進刑場了。台灣的刑場以台北監獄為例,大概是50坪的長 方面空間,四周為白色的隔音牆,地上鋪細沙,刑場底端的正中央則懸掛著一幅地藏王菩 薩盤坐畫像,垂視著做惡者伏法過程。一般的執行方式,會先在刑場走道兩旁的沙堆中置 上棉被,讓死刑犯面朝下趴在棉被上,再由法醫進行【全身麻醉】,且在心臟部位劃圈, 最後由法警開槍朝圈內【射擊一槍】。十到二十分鐘後,由法醫檢查瞳孔及心臟是否還有 生命跡象。若發現命硬還未斷氣,法警需再射擊直到死刑犯死亡,檢察官相驗沒問題後, 開立死亡證明書。 若死刑犯有捐贈器官的意願,執行死刑的方式就不同。法醫進行【全身麻醉】後,法警會 朝死刑犯的頭部射擊,待腦死確定後,立即送醫進行器官捐贈。死刑犯通常會在腳鐐上繫 上千元大鈔,槍決後給幫他解開腳鐐的法警,這一千塊必須快點花掉。剩下的腳鐐聽說還 沒確定判刑的罪犯會搶著要,因為他們迷信這樣可以躲掉死刑或者被判輕。 ************************************************************ 幫大家做重點整理~ 1. 確定死刑定讞~ 會拖4-5年~甚至有的超過10年~ 2. 死刑前的最後一餐~ 有飯、有菜、有雞腿、還有高梁跟香菸~ 3. 死刑執行前~會全身麻醉~ 4. 死刑執行通常只會對著心臟開一槍~ 更簡單的說法就是~ 判了死刑~ 還是要養這畜生4-5年~甚至10年~ 死刑犯在籠子裡根本大無敵~沒法威脅他~什麼加刑期的根本沒用! 爽爽過4-5年甚至安度餘年~ 死前還有最後的晚餐~ 吃飽喝足還帶事後菸~ 要被開槍前還會全身麻醉~ 不痛不癢睡著走~ 一槍斃命沒痛苦~ 對個生無可戀的人來說,這根本就5星級尊貴死法! 所以我希望可以引進鞭刑~ (別跟我說什麼人權組織~ 死刑也被糾正了~ 大家還不是吵著不能廢~) 一天鞭三下~ 脫了褲子鞭~ 公開場合鞭~ 鞭完還擦藥加速復原~ 一週後復原了再鞭~ 一年可以鞭156下~ 判他鞭10年~ 就1千多下了! (想了解鞭刑的請上網GOOGLE鞭刑~ 但強烈建議不要吃飯時間看) 豈不是更痛苦? 豈不是更能嚇阻? 豈不是更殘忍? 豈不是更能報仇? 而且~~~ 如果真的是冤案~ 最起碼~~ 這個人還活著! 在籠子裡太gay校~ 還可以加鞭~ 所以..... 我支持廢死~ 但請引進鞭刑~ 或是任何比鞭刑更殘忍的刑罰! 最後~~~ 我必須要提醒大家一件事~ 法官不判死不是因為有人吵廢死~ 是判定【精神疾病】、【無行為判別能力】~ 大家該戰的不是廢不廢死~ 該戰的是【濫發精神疾病證明的無良醫生】&【為錢幫忙辯護的下流律師】! 你們覺得呢? 該廢死?繼續維持死刑? 還是有其他想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94.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9233244.A.4AE.html

03/29 15:23, , 1F
兩公約的事呢?
03/29 15:23, 1F
兩公約其實也糾正了死刑的執行~ 所以閣下比較贊成用無期徒刑取代死刑的完全廢死嗎?

03/29 15:25, , 2F
報復性正義 VS 修復性司法 我選後者
03/29 15:25, 2F
我也支持後者~ 所以才更覺得鞭刑的引進很重要!! 司法的懲罰真的有其必要性~ 一來嚇阻~ 二來給受害者家屬跟社會大眾一個最低限度的交代~ ※ 編輯: mp0924 (101.8.194.124), 03/29/2016 15:42:11

03/29 15:45, , 3F
我贊成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但阿苗她們不贊成啊。
03/29 15:45, 3F
這我也贊成欸!! 不得假釋~ 不得會面~ 不得保外就醫~ 取消所有薪資與福利~ 一切薪資所得轉移給受害者家屬~ 這樣也不錯~~ 就是比較不精彩罷了……………… ※ 編輯: mp0924 (101.8.194.124), 03/29/2016 15:57:53

03/29 16:49, , 4F
鞭刑鞭到好人怎麼辦?精神真的有問題照鞭?新加坡治安好?
03/29 16:49, 4F

03/29 16:51, , 5F
我指的修復性司法不是鞭刑死刑、以暴制暴
03/29 16:51, 5F

03/29 16:52, , 6F
03/29 16:52, 6F
我是覺得酷刑仍然有它的必要性~ 光是起到嚇阻作用就很必要了!!!

03/29 21:16, , 7F
兩公約稻草人好多尊
03/29 21:16, 7F
國際法公約真的參考用………… ※ 編輯: mp0924 (1.160.216.147), 03/29/2016 22:20:30

03/29 23:18, , 8F
我也曾經想過鞭刑感覺比死刑折磨,乾脆真的廢死引進鞭刑
03/29 23:18, 8F

03/29 23:18, , 9F
,但方才看了您這篇文章提到的:接到行刑通知的那一刻,
03/29 23:18, 9F

03/29 23:18, , 10F
到兇嫌死亡的那段時間,似乎對他們的內心是極度折磨的,
03/29 23:18, 10F

03/29 23:18, , 11F
這樣好像死刑也沒便宜到他們,到底死刑存在是必要的。
03/29 23:18, 11F

04/03 09:40, , 12F
支持廢死!支持不假釋終身監禁!寧可讓囚犯活著而活得
04/03 09:40, 12F

04/03 09:44, , 13F
痛苦,也不願囚犯過得好好的而死於紙醉金迷之中!
04/03 09:44, 13F
文章代碼(AID): #1M-Y7SIk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