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用數據分析228真相 他讓覺醒青年臉都「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月迷風影)時間8年前 (2016/03/02 17:51), 8年前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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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關於二二八的資料眾說紛紜,如果收藏在國民政府內部的資料能解密, 像這篇摘要的文章一樣重見天日就太好了。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rgotF4 ] 作者: victorly (七號)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用數據分析228真相 他讓覺醒青年臉都「 時間: Wed Mar 2 17:04:52 2016 ※ 引述《CarlosJR (忘掉過去 邁向前方)》之銘言: : : 用數據分析228真相 他讓覺醒青年臉都「藍」了 : 用數據分析228真相算什麼? : 我用一個歷史笑話來分析 : 林江邁之女 原爆人物談228衝突 : http://city.udn.com/3581/1588269 : 林江邁,這個無意間引爆二二八事件轟天巨火的寡婦菸販,成為後來研究二二八文獻中必 : 然被反覆提及的名字,但卻少人追查林江邁的下落。對於自己在某一個程度上成了改寫台 : 灣戰後史的關鍵人物,她的感受是什麼?她又是如何看待二二八事件? :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那個影響台灣往後一甲子的關鍵夜晚,跟著林江邁一起賣菸的十 : 歲小女兒林明珠,如今已是七旬老嫗。 : 幾乎未曾在媒體前曝光的林明珠接受本報專訪,回溯當晚在「天馬茶房」走廊下所發生的 : 事;身為二二八事件「原爆點」的林明珠,顛覆了許多二二八文獻上的記載,她指二二八 : 根本不是從查緝私菸而起,更非「外省人欺壓本省人」,純粹是出自語言溝通不良所產生 : 的糾紛。 : 「我媽媽是一個歹命的查某!」林明珠如此總結林江邁的一生。林明珠是在父親過世後七 : 個月才出生,林江邁身懷六甲時還不到卅歲,在大家族的妯娌間飽受欺凌。因此,林江邁 : 隻身從桃園龜山來到台北市,為在延平北路開茶行的公婆煮飯,後來茶行結束經營,林江 : 邁就近在延平北路當時台北市最繁華的大稻埕賣菸。 : 當時,剛光復的國府並沒有發放賣菸執照,因此並沒所謂的公私菸之分。林江邁只是當時 : 在天馬茶房「亭仔腳」為數眾多的菸販之一。 :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一如往昔的黃昏時刻,放了學的林明珠跑到天馬茶房,「太平町 : 」繁華的夜晚正要開始。當時雖是冬夜,但天還沒全暗,林明珠照例捧著菸盒四處兜售, : 林江邁則是在離她十幾公尺外。 : 這時,一個配槍的阿兵哥身影靠近了她,拿起菸盒裡的菸,右手夾著點燃的菸,左手放進 : 口袋準備掏錢,以國語問她「多少錢?」受日本教育只會講日、台語的林明珠一時沒有反 : 應過來,沒想到,一旁的地痞混混見狀立刻在旁鼓譟、叫囂「有人呷免錢的菸!」並且大 : 聲呼喚附近的林江邁,「阿桑,有人欺負妳女兒喔!」 : 一群人立刻擁上,與阿兵哥拉扯,林明珠手上的菸跟著散落一地,就在語言不通及旁人起 : 鬨下,衝突愈演愈烈。這時阿兵哥掏槍想要嚇退圍堵他的人,一舉起槍,尖銳的槍管剛好 : 頂到了急著衝上前找女兒的林江邁的頭頂,一注鮮血立即順著她的臉流下,圍觀者情緒更 : 加沸騰、激動。這時,被大人拉到一旁的林明珠聽到有人呼喊「阿桑,妳流血啦,還不快 : 倒下!」「阿山仔,打人喔!」 : 事發後,林明珠立刻被送回龜山鄉下躲藏,從此失學,受傷的林江邁則是被送進附近徐外 : 科診治。林江邁在醫院住了沒幾天就倉皇出院,當時她並不知道,全台灣已經陷入了遍地 : 烽火、風聲鶴唳之中,更沒想到的是,她就是那個點燃引信的導火線。從二二八那天起, : 國府才開始查緝私菸。 : 二二八風暴漸次平息後,林江邁從耳語得知賣菸糾紛演變成一場空前災難,但為了生計, : 仍繼續賣菸,此時她也拿到政府發放的菸牌,林明珠也回到她的身邊。不過,自從二二八 : 受傷後,林江邁就飽受氣喘纏身,身體狀況愈來愈差。 : 對林江邁折磨更深的不是身體的病痛,而是深鎖在心底、日夜啃噬的巨大秘密。很長一段 : 時間,二二八是台灣社會的禁忌,林明珠不只一次追問她,「那一暝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 」也曾把在人們竊語中聽聞的「二二八事件」,好奇地拿來詢問母親。 : 林江邁總是把她拉到屋隅,驚懼發抖地說:「妳嘜講二二八啦!傻瓜,林江邁就是我啦! : 」唯恐因此招致牢獄之災;林明珠暗夜時偶爾也曾聽聞林江邁悠悠感嘆:「唉,為了一支 : 菸,惹了這麼大的事。」自責自己成了歷史「罪人」。 : 等不及可以公開談論二二八,以及更後來「二二八受難者」可以要求道歉、賠償,成為某 : 一種「彰顯」的印記時,民國五十八年,六十三歲的林江邁因肝硬化逝世,帶著這道深埋 : 心底的血痕離開了人世。 : 嫁給老芋仔 「60年傷口該癒合了」 : 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 二二八事件被解讀成日後族群問題的起始,但二二八事件象徵人物—林江邁,卻將唯一女 : 兒林明珠嫁給俗稱「老芋仔」的外省員警曾德順。兩人攜手走過半世紀,曾德順更侍奉林 : 江邁至孝,為族群融合寫下平凡但動人的一頁。 : 林明珠如今與曾德順住在台北市一處老舊眷村裡,曾德順長期擔任前副總統陳誠、前總統 : 嚴家淦的官邸侍衛。過去有人說,林江邁為了「贖罪」所以把女兒嫁給外省人,這種說法 : 讓林明珠嗤之以鼻。林江邁雖是兩人結緣的觸媒,但他們是自由戀愛而結婚,且曾德順完 : 全不知道自己娶的是「大名鼎鼎」的林江邁之女。 : 二二八事件後不久,林江邁在太原路遠東戲院前擺攤,當時在附近警官第二隊服勤的曾德 : 順時常向林江邁買菸,後來,曾不僅利用閒暇幫她顧攤,還經常在收攤時幫她把沉重的菸 : 攤架子扛回住處,讓林江邁對這個熱心善良的「外省囝仔」留下極佳印象。 : 林江邁在家請曾德順吃飯,林明珠因此見到了他,兩人已各有男女朋友,但彼此很快產出 : 好感。不過,林江邁擔心,萬一對方知道林家背景,會不會被「外省仔」抓走?林家人也 : 未對曾德順提起二二八的隻字片語。 : 婚後,曾德順為林明珠辦遷入戶口時,赫然發現她的身份證母親欄寫著「林江邁」,但是 : 回家後,他什麼也沒說。不久,剛好遇上選舉,夫妻倆前往投開票所投票時,林明珠忍不 : 住拿身份證問他「你知道林江邁是誰嗎?」「我早就知道啦!可是我不敢講。」這下子換 : 林明珠大驚失色,不過他反而揮揮手,「那沒什麼啦!過了就算了。」 : 只是對於林江邁所背負的二二八「原罪」,仍是曾林兩家的痛。林江邁的孫女林素卿說, : 後來有了二二八補償條例,大家紛紛去領補償金,但是「我們要找誰領呢?」林江邁雖然 : 沒有在二二八中喪生或入獄,但是她所受到的身心煎熬,及從此跟了她一輩子及下一代的 : 「罪名」,又能向誰討個公道和補償呢? : 林明珠說,她之所以願意說出第一手的見證,就是希望釐清外界有意無意對史料的錯誤解 : 讀,一切紛擾、炒作、爭端到此平息,還給台灣平靜和諧的社會。畢竟,六十年的傷口, : 該癒合了。 : 嗯~~~ 看完這個歷史笑話 : 你笑了嗎? 似乎有人不清楚 我來補充笑點好了 http://www.southnews.com.tw/Ma/00/0110.htm 馬英九在台北市長卸任之前,由其轄下的文化局和馬的文膽楊渡聯手製作二二八紀錄片, 所進行的是一項人神共憤、舉世罕見的竄改慘案真相的陰謀。  馬英九陰謀集團在紀錄片中訪問林江邁么女林明珠。透過林明珠的嘴,如此描述:  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她和母親在大稻埕外騎樓下擺攤賣菸,有個軍人模樣的人 走過來,拿起她盤子裡的散菸抽,但對方沒先付錢,卻將一手伸進口袋,旁人以為他要掏 槍,開始鼓譟大喊:「伊在做什麼?」軍人聽不懂旁人所說的台語,頓時緊張起來,以為 自己將遭到不利,因此立刻付錢,轉身跑走,之後才有菸警前來查緝私菸、打傷林江邁並 誤殺路人事件。  紀錄片公佈後,也是二二八受害家屬,長期從事二二八慘案史料蒐集紀錄的阮美姝女士 ,立即站出來指斥林明珠說謊,她說她握有充分證據足以證明二二八事件絕對導因於外來 政權的殖民壓迫,而非只是單純的「族群語言隔閡」所致,她痛斥林家後人的說法「一派 胡言」。  事實上,至今為止所有可信史料在談到二二八事件導火線時,都指向1947年二月二十七 日當天傍晚,菸販林江邁遭專賣局緝私員以槍托擊傷頭部、搶走五十條香菸,從此掀起歷 史上的滔天巨浪。  馬英九陰謀集團的紀錄片很明顯的就是要竄改這段歷史真相,在有關二二八慘案的歷史 追究已經進入「責任歸屬」階段,而且由真相研究小組做出結論,直指蔣介石就是二二八 慘案元兇的此克,馬英九陰謀集團的惡毒用心更是昭然若揭。  阮美姝和馬英九陰謀集團推出的傀儡林明珠,後來陷入口水仗,讓整個爭議失焦了,實 在可惜。阮美姝長期從事二二八慘案史料蒐集的精神令人敬佩,不過,她的蒐集顯然不足 ,遺漏了一份重要文件。  二二八慘案發生後,蔣家王朝任命的陳儀長官公署轄下高等法院,曾經有過一段樣版的 司法程序,受害者林江邁在1947年3月8日以證人身分出庭應訊,根據林江邁在法院的口述 ,以及五名專賣局查緝員的綜合口供,高等法院當年的認定卻如今天各項史料對於導火線 的記載。  高等法院當年針對此案的是以「殺人案」偵辦,案號是:「民國三十六年偵字四九一號 殺人案」,偵辦的檢察官是陳慶華、書記員是汪樹,有關林江邁的訊問過程,根據台灣高 等法院偵察庭的紀錄,全程如下:  檢查官命引林江邁入庭  問:姓名、年齡、籍貫、住址等項。  答:林江邁,女,四十歲,台北縣人,住市內日新町二丁目九號。業賣攤菸。  問:今天叫你到庭是要問你那一天情形,要老實說。  答:好的。  問:你賣菸是從什麼時候賣起呢?  答:是從台灣光復以後我就做這個生意。  問:你家庭還有什麼人?  答:我沒有丈夫,只有一男十三歲、一女十一歲,連我三個人。  問:你香菸從哪裡買來的呢?  答:向基隆火車站附近路攤買來的,買來香菸的種類不一。  問:究竟這個香菸是不是經海關打過稅呢?  答:我聽說有經過打稅。  問:你向來出賣的香菸有無專賣局出品的菸,例如香焦牌。  答:我向來都是出賣國內來的香菸,沒有賣專賣局出品的香菸。  問:你每天賣香菸收益有多少?  答:每天差不多有收益六百元。  問:你每天買來的香菸有多少?  答:每天大約有五萬元。  問:你本錢有多少?  答:有五萬元內,一萬元是自己的,其餘四萬元是向人家借本的。  問:你每天在什麼地方出賣的呢?  答:晝間在後火車站前面亭仔腳,夜內在天馬茶房亭仔腳賣的。  問:你們夜間有多少人在那邊賣的呢?  答:普通大約有十幾個人賣的。  問:肇事那一天晚上你攜帶有多少香菸?在什麼地方出賣的呢?  答:我是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六時左右在天馬茶房賣的,擔帶模利司十二支、紅三星牌二 十支、青津五十支、八五十罐、三貓牌二十支,其他香菸約有五支。  問:那一天晚上有幾個人在那邊出賣的呢?  答:約有十幾個人。  問:肇事那一天晚上你身上有沒有賣得現款?  答:約下午七點鐘,專賣局查緝員來的時候,我身上已帶賣掉香菸錢六千元,被專賣局 查緝員搶走,有二包袱香菸及排在板上香菸,一切都被拿去。因當時買菸客頗多,不清楚 查緝員來查菸有多少人數。  問:你那個時候怎麼沒有逃避?  答:因時間切迫來不及,所以沒有逃避。  問:你是否知道來查緝香菸的專賣人員有多少?  答:我只知道三人來拿我的香菸。  問:其中二人先下手的人穿什麼衣服哩?  答:因那個時候外界暗黑,只見穿黑暗色。  問:你男孩子叫什麼名字?  答:男孩叫做林文山。  問:來拿你的香菸的人手有帶什麼東西呢?  答:我只看見其中一人手持短槍。  問:他們拿你的香菸有說什麼話呢?  答:他們先把我的香菸拿著手以後才講是來查緝私菸。  問:他們拿你的香菸以後向什麼方向跑開呢?  答:他們向圓環方面跑去,因為把我的香菸要帶去離我的出賣處三十步距離的卡車。  問:他們查緝你香菸用什麼話同你說的呢?  答:他們用本地話向我說的。  問:他們拿你的香菸走開以後,你是否有跟他們跑的呢?  答:因為我家口三個人只靠香菸生活,向他們求情說我的子弟要念書,請他可憐環我一 部份。  問:你是被什麼東西打的呢?  答:是帶槍一個人把槍向我頭上打下以後流血,退出四、五步,向大路走的時候不忍疼 痛,一時暈倒在地下,那個時候大約下午七點左右的光景。  問:你醒起來處所及時間是怎麼樣呢?  答:經他們送到林外科醫院治療以後大約是下午十一時左右。  問:你醒起來有誰在你的身邊呢?  答:只有我二個孩子。  問:你是否知道你被拿香菸下落嗎?  答:後來聽說是他們拿去的。  問:你當時賣得來的錢究竟被什麼人拿走呢?  答:因為隔天廿八日我的小孩向我討錢買東西那個時候才曉得賣的六千元丟失,大約是 我前晚被打暈地下的時丟失的。  問:你係什麼時候退院回家去的呢?  答:我在林外科醫院住院至三月五日才回家。  問:你是否有聽到醫師說你的傷痕怎麼樣呢?  答:我並沒有聽到。  問:你退院以後頭部會再覺疼痛嗎?  答:不覺的頭暈。自退院以後再往該病院換塗藥二次,現在還覺的長久站著有頭暈。  問:現你頭部傷口怎麼樣呢?  答:現還有痕跡,但傷口已經收口。  問:你入院醫藥費是什麼人負擔。  答:三月一日有一個人拿一封信簡來說裏面有五萬元支票可充醫藥費。  問:你住院中一切醫藥費化多少?  答:化八百元。  問:你那一天被打經他們送醫院精神覺醒時,你知否那一天晚上肇事有人被打死嗎?  答:我不知道,後來聽人家說有一個人被打死的。  問:那一天晚上肇事的時候你有沒有看見警察參加查緝私菸嗎?  答:我只有看見穿警察服的人,但他們沒有到我的出賣所來查我的香菸。  問:究竟打你頭部的人是不是穿警察服的人呢?  答:我到現在還記不清楚,只記得是穿黑暗色的衣服的人打我。  問:你以前有無受過被查緝?  答:以前一共有二次,頭一次損失是價值約有二千元,第二次是價值約有一千七、八百 元左右,連這一次共計有三次,最後這一次損失頂多。  問:你是不是有向查緝員跪在地上哀求還你的香菸的嗎?  答:有,因我誠心懇求他們放我們一家活路,我跪在地上哀求那個時候,持槍那一個查 緝員就把槍向我頭上打下來。  問:你知道香菸是專賣品應要政府許可才能出售的規矩嗎?  答:我不知道,因看見好多人家做這種生意我就做。  問:你家還有財產嗎?  答:沒有,只有前說過一萬元買菸本錢。  問:你現在還有繼續做這種生意嗎?  答:有,自昨天起改換零售出賣。  問:那一天肇事賣菸的人及買菸客你有認識的人嗎?  答:我並無認識一個人。  問:你現在回想他們查緝員有無對你不住的?  答:因至現在有機關慰問,損失價值折抵過的去,想不要告他們。  問:對本事件你還有話說嗎?  答:我沒有其他話要講。  問:這二本查緝員身分簿裏面相片的人你記得嗎?  答:因外界黑暗不清楚。  檢察官諭證人後日補呈林外科醫院診斷書及機關慰問一封信簡,證人飭回。  此項文件收存在國民黨政府監察院檔案【八(2)21】卷。  馬英九陰謀集團對於這種證據確鑿的慘案,竟敢癡心妄想藉由當年稚幼的林江邁後代進 行竄改,這種光天化日、膽大包天的粗糙手法,連蔣家王朝時代都不敢,馬英九陰謀集團 竟然必蔣家王朝還可惡。  這部紀錄片即將在台北市各級中小學放映,中國國民黨還選擇二二八當天在其中常會放 映,並邀請林明珠夫婦等人與會,很顯然地,中國黨及馬英九陰謀集團鐵了心要橫柴入灶 ,台灣派應該全面站出來反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8.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6909495.A.3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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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篇文光是情緒性字眼就足以將說服力大打折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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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陰謀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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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審過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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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講的和旁人敘述差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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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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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轉公民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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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talpha (122.121.184.46), 03/02/2016 17:51:42 ※ 編輯: jetalpha (122.121.184.46), 03/02/2016 17: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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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這版本也證明私菸查緝引發傷人死人不是嗎? 我還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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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買菸語言不通引發誤會的版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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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版本的起因不同。語言不通引發的「誤會」,是偶發事件;私菸查緝傷人之後,民眾 聚集前往公署討公道被射殺,是殖民積怨的結果。 如果是偶發事件,就能把發展脈絡導向國民政府對事件沒有責任,228是一群暴民引發的; 但如果是殖民積怨造成的,國民政府就必須對以228為首的所有屠殺事件負起全盤責任。 ※ 編輯: jetalpha (122.121.184.46), 03/02/2016 18: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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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算偶發事件也沒差 大家都知道這只是引火點 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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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本來就是國民黨那些年的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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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沒有227的事情 也會有其他事件導致相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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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在國民政府內部的資料"到底存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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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4覺得麥克阿瑟是罪人!為啥讓有武器的人移到這沒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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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上可能還沒有立法?~來禁止這類事情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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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rhUm1z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