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四個月空窗期的處理方法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咕啾咕啾魔法陣)時間10年前 (2016/01/26 10:4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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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討論的總統交接條例,大多偏向人事的層面 我是覺得有憲政上的爭議在,特別是馬英九不肯辭職的話就無解了 所以換另一個角度去思考立法院能做些什麼 一.防止行政命令暴衝 目前已經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但只能被動審查已生效的行政命令 交接條例可改成看守期間能主動審查行政命令 在立法院未審查通過前不得生效,到5月20日若沒審查完畢 則回歸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讓行政命令可以生效 二.防止政策暴衝 光防止行政命令暴衝並不夠,必須配合釋字520 裡面提到行政院必須遵守法定預算與預算法 依照預算法52條可以附加條件,本質上是由立法院作出行政命令 交接條例可以改成立法院在看守期得以修改當年度預算的附加條件 三.防止特定個案暴衝 以上兩種方式無法防止特定個案暴衝,還有一種辦法 釋字520理由書最後有提到「個別性法律」,允許針對個案立法 這個也是交接條例可以明確規定的部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5.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3776081.A.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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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小九爆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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