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苗博雅 法網恢恢,為何食安一直漏?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qq)時間8年前 (2015/12/05 07:33),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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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為何食安一直漏? ------------ 抵制政商勾結,還我安心食品! 快來報名(https://goo.gl/84KH8i)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管法)八年來歷經8次修法,食安風暴卻越演越烈。立法委員這 麼愛修法,人民卻很疑惑,法網恢恢,為何食安一直漏? 食管法對於食品安全雖有繁複的規範,但卻未命中要害。好的食品安全管制架構應該是三 道判斷關卡: 1. 是否為「食品」? 2. 是否「適合供人食用」? 3. 是否「有毒、有害人體健康」? 好的食安規範架構,應該要建立足以判斷上述三項問題的標準,才能將不適合供人食用、 有毒有害人體健康的產品排除於市場之外。 食管法雖然規定繁複,但卻未無法有效防守三道關卡: 1. 是否為「食品」? 食安相關法令並未明確規定各種食品的「身分定義」,導致「攙偽或假冒」實際上難以界 定 ,使高價品混充低價或劣質原料的情形層出不窮。 2. 是否「適合供人食用」? 只處罰「有毒而有害人體健康」卻未針對「無法證明有害人體健康,但大眾不願意食用」 的情況管制。隨著食品製造科技日新月異,有可能會出現更多法律無法管制的情況(回收 油精鍊?人造雞蛋?人造鮭魚?蟑螂高蛋白?人肉叉燒包?) 3. 是否「有毒、有害人體健康」? 目前食安檢驗的項目過少,無法早期發現,往往要等到毒素長期累積後才會發現不良後果 。 【未來進入國會,針對食品安全,我將推動三項改革】 1. 建立「食品身分標準」,清楚定義國民日常飲食食品標準,明確區分「真食品、非食 品」 2. 建立「不宜供人食用」的管制類別,排除雖然難以證明有害人體健康,但基於文化與 社會心理的理由,而不宜供人食用的產品。 3. 強制廠商揭露原料資訊,增加食品安全檢驗項目,以獨立的食安委員會落實食安法令 相關規範。 「吃得安全」只是最低標準,「吃得安心」更是政府要努力的目標。請大家給苗博雅一個 機會、給綠黨社會民主黨一個機會,讓我們進入國會,打破政商勾結的長期結構,修補食安破網,給台灣人更安心的生活環 境! 【延伸閱讀】 《頂新案案件整理表》 王正嘉/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https://drive.google.com/…/0B1Fnb_NEVORtdTZVZGMwd3hQbW8/view 《從迷失的身分重新找尋食品攙偽假冒管制的可能途徑——以食品身分標準為分析焦點》 邱文聰/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http://lawdata.com.tw/tw/doi/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 心得:這大概是檯面上政治人物,最能夠點出現行食安法的問題的短文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62.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9272004.A.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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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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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苗必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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