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法官集體收賄?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老謝看天下)時間10年前 (2015/11/30 13:00), 編輯推噓6(6038)
留言44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先寫在前頭,我希望版上的公民記者能追我以下寫的內容! 我認為以後凡是審理重大案件的審判長都必需上交給第三公信單位財產來源的明細以示公 證,特別是海外資產這塊!以魏應充家大業大,有什麼理由是不會收買法官?我特別花時 間做以下的整理! 這樣的案件,過去就發生過! (1)如果大家還記得2010年就發生過法官集體收賄,造成當時的司法院長、高院院長同 時下台! 當時的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719/32671682/ 當時高等法院審判長陳榮和幫前立委何智輝脫罪! (2)而最扯的是法官在今年7月份是怎麼判這案子? Ps..... 陳榮和辯稱是收替父母的奠儀,可是九成發票全都是印在該父母喪期後! 今年7月的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08/643399/ 看完這一連串在看看今年7月法官的判決: 2009年新增訂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檢方若查出公務員及配偶、子女的不明財產,必須超過 其最近1年總收入才有說明必要,2011年修正後不管是否超過年收入,只要顯不相當就有 說明必要-----》嘴砲都是你在講 (3)可是請大家看 102/10/17的判決書是怎麼寫的? 判決書內容: http://goo.gl/UgO24F Ps....最後想講的是,像這種重大刑案應該出動特徵組,向上查才對!法官也是人!法官 也會上賓館開查某、法官也會收賄!所以我們應該思考的是根本就不該期待法官會做出公 正判決。而是要從制度去改! (1)我們應該好好想想是不是要學習國外引進陪審團制。更重要的是,每次這些法官、 關係人審理重大刑案審理時,是否應該要他們資產所得由第三方交控監管 (2)或者無論檢查官、法官審理期間都需要第三方嚴格監控財產來源是否有不法 (3)司法院長的任命權是否應該從總統職權中拿掉!因為本案的被告關係人魏應充,最 大可疑的門神根本就是馬總統嘛 (如果蔻蔻姐講的是真的,馬總統還是沒證明自己沒拿 頂新的政治獻金),總統怎麼可以同時兼顧法務部院長和司法院院長的任命權,這等於變 相給總統太大的權利違法亂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1.50.212.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8859631.A.318.html

11/30 13:36, , 1F
要怎麼認定「重大案件」?用可能刑期或牽涉到的金錢額
11/30 13:36, 1F

11/30 13:36, , 2F
度嗎?
11/30 13:36, 2F

11/30 13:38, , 3F
你認為該出動特偵組,但特偵組也是人,也可能會收賄或
11/30 13:38, 3F

11/30 13:38, , 4F
受壓力啊,看看扁案特偵是怎麼辦的
11/30 13:38, 4F

11/30 13:48, , 5F
牽涉人事物的程度!
11/30 13:48, 5F

11/30 13:49, , 6F
頂新案,牽涉2300萬人食用油的安全!台灣的美食王國稱
11/30 13:49, 6F

11/30 13:49, , 7F
號招牌名譽掃地
11/30 13:49, 7F

11/30 13:51, , 8F
最高職務公務員,總統涉入收受頂新政治獻金疑慮
11/30 13:51, 8F

11/30 13:52, , 9F
就因為如此,所以才要審理期間,所有仲裁人必需監控財
11/30 13:52, 9F

11/30 13:52, , 10F
產來源以示負責
11/30 13:52, 10F

11/30 14:11, , 11F
剛才忘了說,因為特偵也可能收賄,要不要再成立一個特
11/30 14:11, 11F

11/30 14:11, , 12F
特偵來查特偵有沒有收賄?
11/30 14:11, 12F

11/30 14:16, , 13F
特偵查特偵的特偵也可能受賄,再加一個吧!
11/30 14:16, 13F

11/30 14:17, , 14F
且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也不是特別有效,變成比誰有錢請律師
11/30 14:17, 14F

11/30 14:29, , 15F
你什麼時候有陪審團就不會被財團收買的錯覺
11/30 14:29, 15F

11/30 15:47, , 16F
記得BBC的福爾摩斯,就有莫里亞提個別收買施壓每個陪審
11/30 15:47, 16F

11/30 15:47, , 17F
團成員的誇張劇情
11/30 15:47, 17F

11/30 16:07, , 18F
看看失控的陪審團就好,從陪審團挑選到個別威脅,都已經有
11/30 16:07, 18F

11/30 16:07, , 19F
專業化分工了,更不要說,提陪審制的時候大家好像忘了,法
11/30 16:07, 19F

11/30 16:09, , 20F
官還是有「撤銷陪審團判決自為裁判」的權力
11/30 16:09, 20F

11/30 19:27, , 21F
所以樓上幾個打算怎麼解決問題?怎麼樣更有效讓司法審判
11/30 19:27, 21F

11/30 19:27, , 22F
更公正?
11/30 19:27, 22F

11/30 20:24, , 23F
講句你不信的,所有你覺得是問題的根源都在KMT身上,對我來
11/30 20:24, 23F

11/30 20:25, , 24F
說,現在司法面對到的是系統性失能,不是單一制度改變可以
11/30 20:25, 24F

11/30 20:26, , 25F
解決,因為同樣制度別國使用沒有大問題,結果台灣變這樣,
11/30 20:26, 25F

11/30 20:27, , 26F
那是人的問題還是制度的問題?
11/30 20:27, 26F

11/30 20:31, , 27F
現在司法的問題院檢辯三方都有,院在於難以汰除,檢在於難
11/30 20:31, 27F

11/30 20:33, , 28F
以汰除+幾乎不受制衡,辯在於專業程度難以使人瞭解,當一切
11/30 20:33, 28F

11/30 20:34, , 29F
事情都能照著專業倫理走的時候,都沒有什麼大問題,但我國
11/30 20:34, 29F

11/30 20:34, , 30F
並沒有想像中這麼慎重看待專業倫理這件事
11/30 20:34, 30F

11/30 20:36, , 31F
其實我覺得,先把職務法庭的功能再強化,至少可以先汰除不
11/30 20:36, 31F

11/30 20:37, , 32F
適任的司法官,再者落實交付審判制度使檢方不至濫權,最後
11/30 20:37, 32F

11/30 20:38, , 33F
我自己個人很想做的,用律師出庭資格制度保持律師的專業
11/30 20:38, 33F

11/30 23:24, , 34F
解嚴也才短短39年 黨國餘毒還留在司法體制內
11/30 23:24, 34F

11/30 23:29, , 35F
另外司法院長任命權也需立法院同意 在探討總統權力過
11/30 23:29, 35F

11/30 23:30, , 36F
大時 不妨也思考下立法院代議政治的失靈
11/30 23:30, 36F

11/30 23:32, , 37F
覺得今天這些問題產生在於台灣民主化時間太短 而非全
11/30 23:32, 37F

11/30 23:33, , 38F
然的制度失靈
11/30 23:33, 38F

12/01 09:50, , 39F
嗯,與其期待司改會、法官協會那些NGO會把台灣司法改好
12/01 09:50, 39F

12/01 09:50, , 40F
點,到不如要求這些要選的立委從體制內改
12/01 09:50, 40F

12/01 09:50, , 41F
內改善!
12/01 09:50, 41F

12/03 01:45, , 42F
台灣司法官受賄乃常態,小學生都知道的[公民課]常識。
12/03 01:45, 42F

12/03 10:03, , 43F
地方基層可能很容易收買,可是這是高等法院耶!真的很糟
12/03 10:03, 43F

12/03 10:03, , 44F
12/03 10:03, 44F
文章代碼(AID): #1MMzVlCO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