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善意提醒未經他人同意而引用文字會被罰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 愛米飛)時間10年前 (2015/11/20 22:43), 10年前編輯推噓13(14126)
留言41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板友們好: 因為最近板友間有此爭執,剛剛去違規檢舉中心Violation查看判決。 若是沒有得到作者的同意而使用該文字成為簽名檔,是會吃罰單的。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二目第二款: (二)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 形式之利用者。 已經有板友被處罰了,請其他板友留意避免踩規。 另外,板友們有問題請不要丟我水球,因為我可能會漏接orz 有事情的話請來信,這樣才不會漏了回覆。 以上。 板工 aimif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52.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8030611.A.0E3.html

11/20 22:46, , 1F
多吃多健康啊
11/20 22:46, 1F

11/20 23:22, , 2F
要舉例直接貼文章代碼/網址的意思嗎
11/20 23:22, 2F
不是,比方說我的推文你覺得很有趣, 想把我的推文作成簽名檔 那你要先詢問過我的同意,我說OK了你才能拿去用。 不然被檢舉的話會吃上罰單。

11/21 09:20, , 3F
引文回文算嗎
11/21 09:20, 3F
引用文章在回文裡不算喔 因為是 1.公開發表 2.具正當目的 3.合理範圍內使用 4.利用時明示出處 只要符合上述要件就不用擔心違規的問題。 ※ 編輯: aimify (111.254.52.193), 11/21/2015 11:52:57

11/21 12:09, , 4F
注意一個重點 僅接受本人檢舉
11/21 12:09, 4F

11/21 12:27, , 5F
還好沒穿褲子的朱大記者不知道這事,不然一堆人會爆
11/21 12:27, 5F

11/21 13:10, , 6F
就可版 [XD] 收集推文做成簽名檔 系列全死
11/21 13:10, 6F

11/21 13:55, , 7F
做成簽名檔也符合這4項吧,最後一行通常會註明來源
11/21 13:55, 7F

11/21 14:33, , 8F
回樓上,請去跟站方抗辯。目前站方立場是只要當事人檢舉,
11/21 14:33, 8F

11/21 14:33, , 9F
一律判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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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0:06, , 10F
所以問題是「用在簽名檔」,而不是「引用推文本身」?
11/21 20:06, 10F

11/21 21:13, , 11F
沒辦法,就有人不愛尊重別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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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02, , 12F
對,因為目前用在簽名檔的行為多半是「讓當事人出醜」
11/21 23:02, 12F

11/21 23:03, , 13F
而站方也保持這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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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03, , 14F
因此才會判決「只要當事人提出抗議,就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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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3:14, , 15F
罰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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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1:12, , 16F
設計代表刻意與苦心經營之類的綜意,不是形成文字本身
11/22 01:12, 16F

11/22 01:13, , 17F
這條本身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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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01:16, , 18F
把別人的話弄成簽名檔還比較接近設計的意思
11/22 01:16, 18F

11/22 01:16, , 19F
我看乾脆規定不禮貌的吃大便比較快
11/22 01:16, 19F

11/22 13:31, , 20F
這只是在用警總的手法執行被遺忘權而已
11/22 13:31, 20F

11/22 14:59, , 21F
那可以用覺醒鄉民的身份,去要求站方廢除反民主的站規
11/22 14:59, 21F

11/22 15:00, , 22F
當PTT站方獨裁成為事實,覺醒鄉民革命就是義務!!!
11/22 15:00, 22F

11/22 15:00, , 23F
應盡速號召NGO團體對這違反言論自由,違反民主素養的板規
11/22 15:00, 23F

11/22 15:01, , 24F
進行大規模的聯署抗議行動,若站方置之不理,則將行動升級
11/22 15:01, 24F

11/22 15:02, , 25F
全面占領台大PTT機房,直到站方接受所有覺醒鄉民監督
11/22 15:02, 25F

11/22 15:06, , 26F
不曉得你是被刺到哪裡才跳這麼高,私則禁止收集發言做成簽
11/22 15:06, 26F

11/22 15:07, , 27F
名檔有點腦子的人都知道是違反言論自由保障,若要人不知除
11/22 15:07, 27F

11/22 15:08, , 28F
非己莫為,怕被人做簽名檔就應該在發言前多用腦子想一想
11/22 15:08, 28F

11/22 15:10, , 29F
以怕出醜的理由妨礙他人言論自由,真他x的只有國共兩黨才
11/22 15:10, 29F

11/22 15:11, , 30F
幹得出來這種蠢事
11/22 15:11, 30F

11/22 15:28, , 31F
我是在給妳建議耶:))))) 今天是你被站方板規刺到
11/22 15:28, 31F

11/22 15:28, , 32F
你在不爽站方處理態度,居然還先說我被刺到跳那麼高XDDDD
11/22 15:28, 32F

11/22 15:29, , 33F
蠻有趣的,非常有趣~~~
11/22 15:29, 33F

11/22 15:29, , 34F
然後我非常讚同你以[違反言論自由]的控訴去跟站方抗爭啊
11/22 15:29, 34F

11/22 15:30, , 35F
面對站方時記得別忘記指著他們鼻子罵[真他X只有國共兩黨才
11/22 15:30, 35F

11/22 15:30, , 36F
幹得出這種蠢事]
11/22 15:30, 36F

11/22 15:37, , 37F
順便幫你指一下路
11/22 15:37, 37F

11/22 15:37, , 38F
位置: 市民廣場 > PttLaws > PttLawSug
11/22 15:37, 38F

11/22 15:37, , 39F
要建議站方修改板規,別跑錯板了
11/22 15:37, 39F

11/22 17:13, , 40F
這跟言論自由沒啥關係,一般人也無須受到高度檢驗
11/22 17:13, 40F

11/23 11:42, , 41F
我一直覺得他蠻怪的,對站方態度不滿,卻在這罵使用者..
11/23 11:42, 41F
文章代碼(AID): #1MJp6J3Z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