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罵一句蔣介石,關你三年:白色恐怖言論獄
罵一句蔣介石,關你三年:白色恐怖言論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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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歷史--白色恐怖補充教材 (1)
2015-09-06 17:10
[完整介紹]
李禎祥
文史工作者,台大中文系畢業,政大台史所肄業。
曾任職《自由時代週刊》和《黑白新聞週刊》。
長期研究戰後台灣人權和白色恐怖,旁及對台灣史的種種思考。
本系列專欄文章,都可視為作者的「台灣懺悔錄」。
罵一句蔣介石,關你三年:白色恐怖言論獄
這座「蔣介石神廟」供奉的,是只能捧、不能罵的獨裁者;
如果罵他,坐牢三年起跳。
(黃謙賢攝)
http://goo.gl/6WyWiA
「言論獄」顧名思義,就是以言論入罪的政治案件。
白色恐怖時代大搞造神運動,總統是神、是救星,政府是英明,施政是德政。
你若批評,就是誣衊領袖,破壞團結,為匪宣傳,顛覆政府,要去監獄報到。
刑期通常三年起跳,最重的,可以判到無期徒刑。
「言論自由」是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明載的人類四大基本自由
(言論、信仰、免於匱乏、免於恐懼)之一,然而台灣白色恐怖盛行的「言論獄」,
卻一口氣剝奪「言論」和「免於恐懼」兩項基本自由,成為政治案件的大宗。
著名的言論獄包括 1960 年雷震的《自由中國》案、
1964 年〈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案、
1968 年柏楊的〈大力水手〉案、
1975 年白雅燦的「問蔣案」,
和 1989 年鄭南榕的自焚案。
然而在這些案件之外,還有很多不為人知的案例,也具有深刻的啟示。
這些案例,不像前面所舉諸例,具有豐富的故事脈絡。
它們的案情通常簡單,不外乎講幾句話、寫幾個字,就被抓去關。
很多案例是罵蔣介石、批評政府而獲罪。
他們不像《自由中國》反映精英分子的見解,而是反映庶民的心聲。
然而,正因為案件的庶民性,對歷史研究而言,其重要性不下於精英類型的案件。
首先要談的,是一件奇特的「邏輯犯罪」案。
一位教官祝敬五,在一次軍官訓練班的小組討論會上發言:
「中國的社會,將來不是走上三民主義路線,就是走上共產主義路線。」
這是一個簡單到不行的論述,因為兩岸兩個「中國」,一邊喊三民主義,
一邊喊共產主義。
將來不管誰統一誰,以當時背景來看,這段話在邏輯上完全成立,
何況祝敬五並沒說他支持共產主義。
然而祝敬五還是被依「叛亂」罪逮捕,理由是
「言論歪曲,對三民主義及國民政府信仰不堅,對國策認識不清」,交付感化 3 年。
「感化」就是思想和勞動改造,與坐牢無異。
本案顯示,在白色恐怖底下,「政治正確」比「邏輯正確」重要。
難怪國民黨的「黨國文化」充滿顛倒、混亂的思考和語言。
祝敬五是軍人;
軍人,特別是外省人,在「言論叛亂」案中可能為數最多。
這是因為軍人個性耿直,一根腸子通到底,較無心機(特務除外)。
有時幾杯黃湯下肚,就會吐出真言。
此外,很多士兵是被國民黨「拉伕」的,來台舉目無親,
又被「反攻大陸」的芭樂票綁死,難以翻身,甚至有一段時間被禁止結婚,
因此對蔣介石相當不滿。
這些人只要被發現不滿,就被掃進監獄,即使發牢騷亦不能免。
例如陸軍一位上士劉振華(39 歲),1965 年在營區廁所門上,寫了三則文字:
其一,「毛澤東殺我父母,蔣介石絕我子孫」;
其二,「自幼投筆從戎,迄今廿餘載。
但仍隻身軍旅,真是悲慘致急(至極),怎能不叫人傷心呢?
同我相似者頗多,祇有同酒傷心淚吧。
今後祇有苟且時日,來解脫這人生的一環~天知道」;
其三,「蔣介石害世魔王,蔣經國害國走狗」。
從這三則文字來看,劉振華的身世悲慘,而且快 40 歲了,還是王老五、小軍官一個。
套現代的語言,這是「魯蛇」的命運;
而這樣的「魯蛇軍人」,連眷村都住不起,在軍中為數甚多。
但蔣政權不思憐憫,不予救濟,反而將劉振華以「為匪宣傳」罪名判刑 7 年。
同一年,張金霖,也是一位上士,也是在營區廁所,
書寫「XXX老而不死是為賊」及「蔣家天下獨裁專政,能擅改憲法」等文字。
這「XXX」是引自判決書,可能是寫判決書的法官怕 78 歲的蔣介石
(政治案件的幕後大法官)看了會心臟病發作,所以給他XXX。
總之,這 23 個字為張金霖換來 8 年徒刑。
一名退伍軍人蔡行,1960 年某天在林場做工時,對同伴埋怨:
「橫斷公路是退役軍人血汗做成的,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蔣XX父子都是XX蛋,要把我們整死;
他能早死,我們早好。」
兩個禮拜後,又說:
「戰士授田證是騙人的東西。」
隔年在國防部某廠做工時,又對工人宣稱:
「飯吃不飽,這樣政府,我也可以當總統。」
為了這些牢騷,蔡行坐了 3 年 8 個月牢。
不只是一般士兵,連搞政治作戰的也會對政府不滿。
一名政工官劉宏龍,1959 年批評當局:
「以前每年說『反攻』,就是不動」、
「今年是勝利決定年,明年是決定勝利年,後年是大陸反攻年,
反來反去還是在台灣。」
這些批評都是實說實話,卻為劉帶來 4 年牢獄之災。
此外,一名兵工廠工人汪藝琴,1961 年在廠內禮堂黑板上,書寫「蔣匪」兩字,
感化 3 年;
一名陸軍上兵吳建中,1969 年在《政治評論》雜誌上書寫「蔣介石完了」五字,
感化 3 年;
一名陸軍上尉馬連城,1967 年在衛武營區廁所書寫「蔣介石是獨裁應該打倒」等文字,
判刑 3 年 6 月。
每個政治犯的判刑,都要經過蔣介石的御批,有時還會把輕刑批重刑,
徒刑批死刑。
(黃謙賢攝)
http://plnews.blob.core.windows.net/collection/1441491428.jpg

軍人之外,其他行業也有這種言論獄。
根據官方檔案,一名農人廖淮呈,1960 年書寫:
「蔣XX是大王八蛋」,
「專制的民主國家賊頭蔣XX」,被判感化 3 年;
一名易姓工人,1952 年在《中央日報》空白處書寫
「看三民主義後所發生的恨憤」、
「蔣介X今年今月今日 66,明年今月今日牢裡坐」等字,被判感化 3 年;
一位失業者張朝松,1954 年在一處火車站廁所內,書寫:
「反政府、反革命,打倒蔣XX,蔣X是為牠自己帝位害千萬人犧牲的野獸」
等字,被判刑 7 年。
官方對這些牢騷語句,一律稱為「反動文字」。
「反動文字」即使自己沒有寫,而是引述別人的話,也會構成「犯罪」。
這一點最能突顯言論獄的可怕。
1952 年,一名公務員葛鏡如,在辦公室跟同事談論反攻大陸,
引述香港《工商日報》1950年的一段文字:
「蔣說毛匪,毛說蔣匪,全國皆匪;
蔣求美援,毛求俄援,百姓無援」,用以解釋香港「中立分子」的言論。
這段文字堪稱絕妙好辭,任誰都很想引用,何況葛並沒有說他是支持蔣匪,還是毛匪?
但葛鏡如畢竟站錯了位置,這裡可是「蔣匪」的地盤。
不過,他只是單純引述,特務找不到他為「毛匪」宣傳的證據。
雖然如此,特務仍橫柴入灶,將他以「思想不正」罪名交付感化 3 年。
這就是白色恐怖的洗腦教育,洗腦的背後就是鞭子!
要你務必記得:
蔣某是神聖的,只能崇拜,不可褻瀆。
「洗腦教育」下的言論獄,在校的師生亦不能免。
今天從教育部長以下,那群搞黑箱課綱、企圖對全國高中生「再洗腦」的教師們,
應該好好認識這段歷史。
1953 年 10 月 30 日,蔣介石生日前夕,高雄鳳山中學一位教師陳良謀,
在辦公室書寫「祝獸」及「獨裁者生日」字樣,被其他教師告密,
判刑 10 年,坐牢 11 年才出獄。
又如台南一名英文教師上官金城,1975 年被調查局約談,
因為他在課堂上講了一些不該講的話,被學生告密。
根據官方檔案,他的發言包括:
1.大陸上的一切情況,並不如我們報紙所報導的那麼壞。
2.政府推行講國語運動,我認為總統應該第一個先學。
3.我們政府中很多官員都有綠卡,在美國銀行都有存錢。
4.台灣為什麼早些年不來十大建設,就是領導者政治眼光不夠。
5.如果在國外,問外國人對台灣的感想。
外國人必會說,台灣是一個警察國家。
6.有人勸我加入國民黨,我沒答應。
你們要知道,國民黨只是國家的政黨之一,不能代表國家;
並不是加入國民黨就表是愛國。
7.我們政府只知道宣揚古寧頭戰役,而不敢說一江山事件;
因為在一江山,我們國軍被打得全軍覆沒。
8.學校裡的教官,可能只有中國才有,外國大概沒有。
你們學生一天到晚穿軍裝,立正、稍息、準備反攻大陸,
還說你們中華民族是愛好和平的民族,是騙人的。
以今天的眼光來看,上官老師的話完全正確,但他又站錯了位置。
當時的校園是黨國的,課綱是洗腦的,教育是騙人的,他不能講真話。
不過他算幸運,沒有立刻坐牢,特務將他「告誡後飭回」,
但要考核他的思想三年,再行研處。
至於學生,1956 年,一位 19 歲的高中生陳敏男,
看到一輛腳踏車的木牌正面寫著「反攻大陸」,一時興起,
便在木牌背面題上「解放台灣」,被以「為匪宣傳」罪判刑 4 年。
同一年,一位 17 歲的國中生陳清竣,也是在腳踏車的木牌上,
書寫「反國民黨萬才」、「共黨萬才」(「才」是「歲」的簡寫),
以同樣罪名,被判 3 年 6 月。
這兩名學生都否認他們有「為匪宣傳」的意圖,只是隨意亂寫。
他們所言應該屬實,每個走過「青春叛逆期」的人,
都能體會那種要「挑戰權威、打破禁忌」的心情。
只有那些對黨國伏伏貼貼的告密者和特務,才會把這些塗鴉當成叛亂,
將無犯意之人,強加以有犯意之罪。
當局對待言論罪,不僅刑罰嚴厲,手段也可以很粗暴。
一名台鐵員工傅積寬(後來成為名建築師。
其妻修澤蘭也是名建築師,
陽明山中山樓、日月潭舊涵碧樓、台北花園新城皆出自其手),
1949 年國慶日遊行時,當大家高喊「三民主義萬歲」,
他卻喊了「三民主義王八蛋」
(據李敖的說法,他是喊「傅積寬萬歲」),因而被捕,移送管訓6個月。
「管訓」是不經審判的,直接抓去勞改,通常用於流氓身上,
而傅積寬卻是交通大學畢業的知識分子。
白色恐怖的政治獄,很多是因告密和出賣而成立,
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
(黃謙賢攝)
http://plnews.blob.core.windows.net/collection/1441492193.jpg

以上言論獄,除了「上官金城案」,其他都發生在蔣介石時代。
這表示蔣經國比較「開明」嗎?
不然。
1975 年 10 月,競選立委的白雅燦,在選舉傳單上問了蔣經國 29 個問題,
被處無期徒刑。
當時老蔣已死,小蔣當權(名義上總統是嚴家淦),
卻出現言論獄最重的判決案例,顯示蔣經國對言論自由的箝制不遜於蔣介石。
及至蔣經國正式上台(1978年),言論自由還是箝得很緊。
1980年,國大代表候選人劉峰松,在他的競選文宣書寫一些標語:
1.長期戒嚴、扼殺民主;
萬年國會,踐踏民權;
苛捐雜稅、妨害民生。
2.政治像拔河,沒有贏就是輸,堅守民主陣容的同胞啊!
一、二、三嗨!
快把專制獨裁拉垮!
這「快把專制獨裁拉垮」是根據前面「政治像拔河」的意象而來,合情合理,
也沒有明講要拉垮誰。
但政府自動對號入座,指控劉「誣蔑我國政府專制獨裁」、
「煽惑他人犯內亂罪」,判刑 3 年 6 月。
白色恐怖的言論獄,台獨案也有許多。
例如 1965 年,一位下士李新滿,在營區廁所書寫「台灣獨立」、
「打倒國民黨」等字,判刑 3 年 6 月。
1958 和 1959 年,一位下士黃陽輝,書寫
「你中了主義國家民族的毒素,上了一般魔鬼的當」、
「共匪在大陸,人民生活很好,台灣人民該求得獨立」、
「反攻無望」等字,交付感化 3 年。
在眾多言論獄中,陸軍一等兵賴振福的案子顯得特別突出。
他的言論不只是批評政府,更多是對台灣人民幸福前途的關懷與思考。
1962 年他寫道:
1.個人的力量,是對付不過一個有組織的力量的,
這是不用一提、凡人皆知的事。
眼前暫時的忍受,並不即是代表永遠的屈服或投降。
2.只要老天爺一有機會給我,我一定要為我人民的前途幸福,
把你這殘無人道的蔣介石的黨的專制「民國」政府,毫不留情地一氣敲垮,
另外自己深思孰慮的來建立一個真正的民主政府。
3.我除對自己以及我家庭的前途幸福必須加以顧及以外,
更必須對我台灣青年的本身及其家庭的前途幸福加以負責。
所以我現在必須開始擬定行動方針,以為達成這項神聖責任的指導。
這些文字真摯感人,特別是對台灣前途深思熟慮和負責的態度,
值得時下朝野各黨深省。
然而「蔣介石的黨」真正怕的就是這種人,因此毫不手軟,重判 10 年。
這是他第一次言論之災。
第二次言論之災,便是著名的「拜鬼」故事,主人翁正是賴振福。
緣於賴在服刑期間,某年蔣介石生日,監獄照例要搞祝壽活動。
賴覺得奇怪,不知是什麼日子,隨口用台語問今天「星期幾」(諧音拜鬼),
被人密告,誣稱賴以「拜鬼」來諷刺祝壽。
賴因而在 10 年刑滿後,繼續關了一年半才出獄。
白色恐怖的言論獄不勝枚舉。
這些受難者只因為講幾句話、寫幾個字,就惹上好幾年牢獄之災,
這就是它的恐怖。
但最恐怖的,是幾乎每個案子都有告密者,因為許多言論是私下講的,
書寫是不公開的,卻都被人一一告發。
可見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基礎已被摧毀,到處都有特務的耳目。
政府如此提防百姓,視民如敵,還談什麼禮義廉恥、四維八德呢?
國民黨長期推動黨國思想的洗腦教育,從者給蘿蔔,不從給棍子。
(黃謙賢攝)
http://plnews.blob.core.windows.net/collection/144149105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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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字心得:可以想見如果台灣被中國併吞之後,習近平會怎麼清算各種台灣知識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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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臺灣人的需求金字塔 ◢◣ █ 安全、無毒的食物
S ◢██◣ █ 有錢結婚生養小孩
W ◢████◣ █ 買得起的房子
E ◢██████◣ █ 被老闆當人看
E ◢████████◣ █ 下班還來得及和親友吃晚餐
T ▄▄▄▄▄▄▄▄▄▄▄▄ █ 租得起房子█ 找得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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