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板規
新增內容:
第一條第二項
.違反本板板規之情事者,請至公民議題檢舉板《PUBLICISS_PT》檢舉,其餘
方式恕不受理。
第十四條之一
.對於鬧板滋事嫌疑之文章,板主為維護板面秩序,需先行推文勸導使用者,
若使用者不見其改善,板主得直接刪除文章、警告、或水桶一個月。
說明:
為了能夠讓使用者的檢舉確實,不因其他因素而漏掉,
所以,不接受寄檢舉信到板主信箱此方式,
請直接到公民檢舉板檢舉。
再來,因為板主有導正引領板上風氣之責任,
對於部份板友一些比較偏走模糊地帶的行為難以用板規規範,
在保全板友言論自由與板面秩序的兩權之下,
我採取了14-1的鬧板嫌疑自由心證作法。
換句話說,對於疑似要踩不踩的灰色地帶文章,
我會先在該文章下方預告,溫馨提醒板友請「節制一點」,
若,使用者依然故我不聽勸,
那麼,我就會直接使用14-1來執行板主維護板面秩序的行政權力。
上述新板規都於今日直接發生效力,
還請大家留意,小心別誤踩板龜了,
感謝大家配合。
板工 aimi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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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41.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0560763.A.4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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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板規文下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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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那篇文章我認定不到違規需受處罰之程度,
刪除的理由是沒有必要另闢新文章討論,
直接在自己原文下方新增內容即可。
※ 編輯: aimify (114.39.141.228), 08/26/2015 12: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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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第三項。
※ 編輯: aimify (114.39.141.228), 08/26/2015 12:12:24
※ 編輯: aimify (114.39.141.228), 08/26/2015 1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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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但不到受(水桶)罰的程度,
因為有違規,所以我刪除文章。
我仍舊照著板規走。
並且,板主要執行任何一個行政行為,當然都必須有著正當理由啊。
※ 編輯: aimify (114.39.141.228), 08/26/2015 12: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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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第三項
文章內容與本條第一項本板討論範圍明顯無關者,得刪除文章,水桶兩週。
符合了前述「文章內容~無關者」,這是要件。
若使用者違反該要件,則板主可以選擇:
1.刪除文章
2.刪除文章與水桶,並行處理。
對於那篇文章,我認定他有違規的部份,
但違規程度還不到要受水桶處罰,
所以只有執行刪除文章的選項。
※ 編輯: aimify (114.39.141.228), 08/26/2015 12: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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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2:33, ,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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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考慮許久,已補上確實水桶天數。
※ 編輯: aimify (114.39.141.228), 08/26/2015 20: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