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勸導-jeanvanjohn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 愛米飛)時間10年前 (2015/08/26 00:36), 10年前編輯推噓2(2018)
留言2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此篇為 勸導文。 針對jeanvanjohn板友因該文章#1LqV_nHL 被認為有引戰嫌疑。 我將在此文說明。 首先,請jeanvanjohn板友在本板討論議題時,能「對事不對人」。 舉例來說 如果,你該篇文章可以這樣寫: ----------------------------------------------------------------- 話說前陣子有個父親因為受不了鄰居家的狗不綁鏈子又追他家小孩, 於是拿了一把刀把那隻賤狗刺死了,事後父親被判"毀損物品"賠五萬塊, 然後鄉民叫好的聲音占絕大多數; 這時,有人卻出來說: "這些覺得殺狗很好的人都是犯罪預備軍,因為他們都是在散播暴戾之氣; 看到殺狗叫好,那以後就會對殺人叫好..." 大家認為那位忍無可忍、把惡狗殺掉的父親, 以及那些支持他行為的人,真的都像這位所言,是一種"犯罪預備軍"嗎? 一點疑問請教。 ----------------------------------------------------------------- 拿掉文章中所描述的狗本人士, 其實整篇文章並沒有太大的出格; 而,文章底下板友的回應也很好, 有地方是可以讓人再度思考的。 換句話說,jeanvanjohn板友在議題討論時, 請針對事情多一點描述, 至於個人部份,請不需要著墨太多。 因為,我們是在討論事,而非探討這個。 並且,這樣的討論,是就算不用得知該板友的背景也可以討論的。 第二,我不認為這篇文章牽涉到他板事務。 所謂的他板事務,應該是談論他板的板務相關,才叫做他板事務。 討論社會上的任何議題,雖然他板有討論, 但,只要符合本板規定,也是可以在本板上延伸討論的。 第三,有關於所謂「私人恩怨」。 目前,本板板規對於所謂私人恩怨並沒有太多的規範, 這部份只能仰賴板友們的自律。 因板主有引領板上風氣的責任, 板主能做的,只有在文章下勸導, 請板友修改文章,針對議題作討論而非是針對個人。 換句話說,若是板友在板上發了一篇符合本板規定第一條 但又夾雜過多的私人恩怨跟情緒, 板主只能勸導板友修正文章,也不能進一步的處罰。 除非,板友對該文章開噓,並達到第十四條第三項第二款之要件 板主才能有所作為。 結論: 請jeanvanjohn板友在討論議題時能對事不對人。 我想,大家都希望能夠在板上好好討論,教學相長, 畢竟每個人的背景與所學都不盡相同, 能夠透過討論而獲得新知,會是一件讓人很開心的事。 因此,希望大家在板上的討論, 不要因為過多的人物針對性而模糊了焦點, 我相信,這樣的公民板風氣,也是大家不樂見的。 以上是我的想法, 我想應該還有我沒有顧及到的點, 也歡迎板友提出不同的意見讓我參考。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41.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0520609.A.704.html

08/26 07:48, , 1F
實在很想噓你 勸導板友自己來就好了 那需要板主公告勸導?
08/26 07:48, 1F

08/26 07:50, , 2F
你要勸導他的話你私信他就好了 這樣公告看起來像是
08/26 07:50, 2F

08/26 07:50, , 3F
要勸導板友包容尚市長這樣個人事務私人恩怨的文章
08/26 07:50, 3F
勸導的行為,因板主有引領板上風氣的責任, 我認為將此文發在板上是適當的, 板主如果可以警告公告、水桶公告, 那,勸導公告,有何不可? 並且,我沒有勸導板友要包容這樣私人事務的文章 我在文章當中也明白說了: 「如果你們看此人的文章不爽,請開噓,板主才能依板規有所作為。」

08/26 07:51, , 4F
而且明明是檢舉板的事務 你不在檢舉板處理反而來這處理
08/26 07:51, 4F
被檢舉人的行為在本板上發生, 檢舉後的結果當然要回到本板上。 檢舉板的設立是方便板主處理板友檢舉的相關事務 但最終檢舉後的判決結果還是得回歸到公民板上。

08/26 07:53, , 5F
然後板主面對這種文章就只能勸導?
08/26 07:53, 5F
是,很抱歉,依板規的部份,我還真的只能這樣勸導。

08/26 07:55, , 6F
勸導? 護航? 有差嗎?
08/26 07:55, 6F

08/26 07:59, , 7F
尚市長連自己幾點起床都要發一篇文章 結果你只是勸導?
08/26 07:59, 7F

08/26 08:03, , 8F
乾脆大家都來發篇自己早中晚餐吃什麼好了
08/26 08:03, 8F
你要發什麼我不會干涉。 但我先前也說了, 基於尊重言論自由, 只要你發的文章符合本板規定 那,我也不會干涉太多。 如果你發的文章只是早中晚餐吃些什麼, 很抱歉,這種情況不符合板規,是必須依規定處理。

08/26 09:55, , 9F
看看尚市長買不買單了 繼續亂搞的話被捅了就沒話講
08/26 09:55, 9F
※ 編輯: aimify (114.39.141.228), 08/26/2015 10:16:54

08/26 10:26, , 10F
#1LsVyRTX (PublicIssue) 那這篇你要主動處理嗎?
08/26 10:26, 10F

08/26 10:36, , 11F
已經隔三天了 你有打算處理嗎? 還是你沒看到這篇文章?
08/26 10:36, 11F

08/26 10:37, , 12F
還是一定要板友檢舉你才要處理?
08/26 10:37, 12F
已處理。

08/26 10:38, , 13F
檢舉後你會不會又說這篇其實也在討論範圍內不違規?
08/26 10:38, 13F

08/26 10:39, , 14F
公民板被他當個板用 這麼多人檢舉過了 結果呢? 繼續勸導?
08/26 10:39, 14F

08/26 10:49, , 15F
再說回來 如果uka檢舉的那篇不違規 你其實一句不違規就好
08/26 10:49, 15F

08/26 10:50, , 16F
如果沒問題 又何必寫一大篇來勸導? 你是想說服板友嗎?
08/26 10:50, 16F
基本上我會寫一篇,也只是想讓板友知道我的態度與立場。 畢竟現在換我守門,總是得讓使用者知道我的界線在哪。 ※ 編輯: aimify (114.39.141.228), 08/26/2015 11:02:47

08/26 11:03, , 17F
...已處理是刪除那篇然後不罰意思嗎?
08/26 11:03, 17F

08/26 11:05, , 18F
因為依規第一條的話是 水桶兩週 還要加上累犯變四週喔
08/26 11:05, 18F

08/26 11:32, , 19F
我的「他版事務」是指他版的私人恩怨不是他版有的議題
08/26 11:32, 19F

08/26 11:33, , 20F
也就是說他去別版怎麼了回來吵給大家看這樣
08/26 11:33, 20F
瞭解。 居於以前對於私人恩怨與否,板上並無相關規定。 現行新規14-1出現,希望看看能不能改善這樣的討論風氣。 ※ 編輯: aimify (114.39.141.228), 08/26/2015 12:21:19
文章代碼(AID): #1Lt9cXS4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