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兩岸簽租稅協議 財部估增133億稅收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新聞標題】兩岸簽租稅協議 財部估增133億稅收
【完整內文】陸委會舉辦兩岸租稅協議、兩岸飛安協議背景說明會。
徐珮君攝
http://goo.gl/qnk9ND
2015 年 08 月 18 日 17:10
兩岸 11 次高層會談預定簽署《兩岸租稅協議》,
財政部今天在陸委會針對協議內容進行背景說明。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宋秀玲說,租稅協議生效實施後,台商可稅留台灣,
依財政部委外研究報告推估,政府稅收淨增加新台幣 81 億元至 133 億元,
台商稅負可減輕 39 億元。
由於台商擔心財稅資料被陸方作為刑事偵查等其他用途,宋秀玲強調,
協議中訂有「四不原則」,
包括不溯及既往、不是具體的個案不提供資料、不做刑事案件追究,
也不會作為租稅以外使用,只有必要範圍才會提供,台商不必擔心資訊外露問題。
兩岸原本在 2009 年第 4 次會談就規劃簽署《兩岸租稅協議》,
但在會談前的預備性磋商會議臨時喊卡,延宕近 6 年,這次確定簽署。
財政部強調,租稅協議提供的減免稅措施及資訊保護程度,
都比大陸現行 102 個租稅協定(議)更為優惠、更為周延。
財政部指出,未來台商或台籍員工可避免雙重課稅,例如台商在大陸設立發貨中心,
或在大陸承包工程或提供服務未達一定期間者,不構成常設機構,
其營業利潤可向大陸申請免稅;
.取得對方的「投資所得」包括股利、利息及權利金,享有優惠稅率;
台商派遣台籍員工短期赴大陸出差的薪資也免稅。
此外,為防止跨境逃漏稅,維護兩岸合理稅收,
協議也參考國際稅約範本及雙方現行租稅協定訂定資訊交換條文,
兩岸主管機關遇有依法負有一方納稅義務人,以不合法方式逃漏所得稅的具體個案,
可請求對方提供資訊,
但須遵守不溯及既往、不作刑事案件使用、不作稅務外用途及
不是具體個案不提供的四不原則,而營業秘密、國防或科技等資訊都不在交換之列。
同時,請求方對於取得的資訊僅限所得稅用途使用,且負有保密義務,
以保障雙方納稅義務人權益。
(徐珮君/台北報導)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818/672646/
【備註心得】又要準備偷偷拆塔了?下面網友問:協議內容有先經過立委與公聽會協調嗎?
--
Q 臺灣人的需求金字塔 ◢◣ █ 安全、無毒的食物
S ◢██◣ █ 有錢結婚生養小孩
W ◢████◣ █ 買得起的房子
E ◢██████◣ █ 被老闆當人看
E ◢████████◣ █ 下班還來得及和親友吃晚餐
T ▄▄▄▄▄▄▄▄▄▄▄▄ █ 租得起房子█ 找得到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89.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0254723.A.788.html
→
08/22 22:52, , 1F
08/22 22:52, 1F
→
08/22 22:53, , 2F
08/22 22:53, 2F
→
08/22 22:54, , 3F
08/22 22:54, 3F
推
08/22 23:46, , 4F
08/22 23:46, 4F
噓
08/23 07:20, , 5F
08/23 07:20, 5F
推
08/23 11:29, , 6F
08/23 11:29, 6F
推
08/23 13:15, , 7F
08/23 13:15, 7F
→
08/24 13:33, , 8F
08/24 13:33, 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