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是不是應該限制大額現金流通?
以法國為例.
http://travel.talk.tw/Article.aspx?ClassID=1&Article_ID=733
法國宣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法國居民在法國當地使用現金交易時,一次性的交易金額上
限從3000歐元降至1000歐元,海外遊客則可使用現金交易上限從1.5萬歐元降至1萬歐元。
法國推出的多項現金交易措施,主要鼓勵民眾多以可記錄的支付方式購物,比如說:信用
卡、金融卡、銀行轉帳等,便於當局更有效控管現金流動紀錄。
法國這樣做不難理解,
在現在社會中, 正常經營的商人, 付款收款幾乎都是用匯款和支票.
而堅持使用大額現金的交易, 九成九都是逃稅或貪汙的地下經濟, 及黑社會的犯罪所得.
台灣是否也應該禁止這類型的交易?
另外台灣也應該廢止 2000 元, 2000 元就和歐洲的 200 歐和 500 歐一樣,
一般人根本不太會用, 幾乎都用在地下經濟的流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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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3:2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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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減少現金流通的數量,
這樣剩下仍然還在大額移動的現金, 幾乎都可以盯的很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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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3:36,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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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會減不少, 因為灰色地帶(ex.銀樓, 當鋪)的人不想因為用現金交易被關,
其中一部份人會轉為電子交易, 剩下必定都是黑錢, 就可以越盯越緊.
還有政府應對銀行的高額現金存提限制,
像大量提現金要預約並說明用途,
大量存錢需要能有效證明錢的來處(如大賣場)才可以存.
※ 編輯: whackup (123.193.208.127), 08/17/2015 23: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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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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