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反對代位求償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奶茶將 小寰™)時間10年前 (2015/07/09 17:47), 10年前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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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由政府買單、代位求償是不對的。 這種便宜行事的作為。就是當年所有臺灣人被改國籍的理由。也是方便 管理。於是我認為任何「便宜行事」方便管理的作為都應該相反過來被 放大檢視。 健保對於每1位傷者,其支出與賠償應該是有限。而不是無限的。由於人 (+) 性的貪婪,若支出與賠償採取無限制度,則醫療資源將不在合理的控管 (+) 之中。今天見到以下的文章 (+) 別問我為何撤退八仙!!! (+) 幾天下來發覺到人很貪心!!! (+) 提供免費的醫療用品跟藥膏!!! (+) 確肆無忌憚的一直拿一直拿!!! (+) 拿沒關係但一次拿將近快一箱是怎樣??? (+) 更需要的人怎麼辦??? (+) 有家屬更是理直氣壯的對我的志工說!!! (+) 你們要想辦法不是我們家屬要煩惱!!! (+) 文件出處 https://goo.gl/y1nHnJ 任何的醫療服務都有其極限。給家屬1個「無限使用醫療資源」的希望, (+) 相當於由整個醫療系統承擔本來不是應該由醫療系統承擔的風險。就現 (+) 代化國家法律與務實制度的角度,有些問題必須要問,第1、如果面對由 (+) 私人企業或團體所辦理的活動發生的重大意外,其責任疏失應該為何? (+) 其業主應如何承擔? (+) 第2、基於上述理由,由私人企業或團體所辦理的活動發生的重大意外, (+) 政府基於穩定社會等因素介入代位賠償,其賠償的項目、條件、以及醫 (+) 療項目,應該有個明確的預算以及數字。 (+) 但今天可能我所知道的有限,或者我也不懂醫療運作的原理,我看到的 (+) 卻是無上限的使用醫療資源的荒謬情結。此等不僅止像是「預先在代位 (+) 賠償的過程中將整個數字灌水」,甚至「明明在資源是不足的情況下, (+) 仍硬是提供過量的服務」。如此,代位求償的結果不但反過來使原本 (+) 應該有的業主應盡的賠償關係變得雪上加霜。更使醫療資源呈現不必要 (+) 的浪費,是一場雙輸的狀態。 (+) 中華民國的法律特別多。如果真的要這麼做,那就應該要訂定「代位求 (+) 償法」。有法源的依據,才能這麼做。或「民間災難事故處理條例」。 (+) 來完善不是國家賠償法等相關國家責任問題所需要處理的範圍。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14.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6435256.A.C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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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認為要怎麼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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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cas (49.216.114.79), 07/09/2015 18:21:06 補上額外的資訊 (+) 傷患家屬予取予求 八仙案志工心寒 (+) 這幾天下來發覺到人很貪心,提供免費的醫療用品跟藥膏,傷患家屬卻 (+) 肆無忌憚一直拿,「拿沒關係,但一次拿將近快一箱是怎樣?」有家屬 (+) 更是理直氣壯對他的志工說,「你們要想辦法不是我們家屬要煩惱!」 (+) 網友說,「義務幫忙不是應該的!我們都是自費去買東西去協助你們, (+) 沒收任何錢!」塵爆案是人禍而不是天災,不要出了事就把矛頭指向 (+) 政府,全民已經幫這些傷患埋單了,「還一直像吸血鬼一樣無止盡的 (+) 要錢要任何東西!」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73707 (+) ※ 編輯: Ricas (49.216.114.79), 07/09/2015 18: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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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健保沒有代位求償,20年後傷患就會跟關廠工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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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跟代位求償沒什麼關係, 就算有代位求償一樣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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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20:38, , 4F
做合理管理, 免費用品這些是捐款捐贈品管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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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pp32222 您說的很有道理。雖然我們知道「代位求償」實質上可能 (+) 不存在、無法成立、或甚至根本就無法求償到,最終會變成1個「最終 (+) 可得的求償金跟政府的支出根本就無法打平的羅生門」。如此,我們 (+) 就更不可以放任政府以「代位求償」之名行「詐騙醫院或健保」之實。 (+) 其2,若依照民事或刑事訴訟等等的要件,八仙只負擔「部分責任」, (+) 但現在新北市政府卻把八仙當「主要應負擔賠償金的對象」,只因為 (+) 八仙的財力看來比較雄厚,想從母羊身上要更多的羊奶與羊毛甚至殺 (+) 羊取肉。但法律上會有怎樣的結果是未知的。如果法律上認定八仙只 (+) 需要負擔至多1億元的賠償金額。新北市政府的「代位求償」說就變成 (+) 「違法向非主要賠償者索取不是他應該負擔的賠償金額」。根本就變 (+) 成沒有法律依據的代位求償。 (+) yoyun10121 您好。(+) 部分的文字是我後來加上。說明「代位求償」 (+) 以前政府在醫療上的支出可能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雖然免費用品是 (+) 捐款捐贈品管理問題只是冰山的表面。那床位以及加護病房的管理問 (+) 題,有的人住加護病房有的人沒有,標準是什麼等等,為什麼那個人 (+) 可以住加護病房另外的人沒有床位等等。如此,假定健保可以設定1個 (+) 最高醫療支出標準(如50%燒燙傷者最高500萬元補助),依病情給予 (+) 不同點數,同時住加護病房者扣點較多(直到點數用完為止,用完以 (+) 後要自付費用),這樣才能抑制並鼓勵傷者只能使用適度的資源;簡 (+) 而言之,冰山的表面往往也顯示了冰山下更誇張我們看不見的一面。 (+) 綜合上述,政府一方面用「代位求償」來處理問題,另一方面又放任 (+) 醫療體系被 overload 消耗資源。我個人認為是問題重重的便宜行事。 (+) 應該從法律、從過去已經有「錯誤的代位求償先例」、甚至從「便宜 (+) 行事」造成無窮後患的前車之鑑,嚴格的審視政府為什麼、以及為什 (+) 麼可以「代位求償」的理由、行動、以及是不是反過來害了這些家屬, (+) 甚至傷害法律甚至醫療體制等等? (+) ※ 編輯: Ricas (49.216.114.79), 07/09/2015 22: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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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其實也都是醫療資源控管的問題, 還是和代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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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關, 現在的代位求償本身比較大的就法源問題而已,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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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問題都是屬於資源控管調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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