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廢死是理性思辨出來的結果嗎?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NUNCA MAS)時間10年前 (2015/06/06 19: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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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不,反廢死的邏輯是他們的生命權可以剝奪,不需要被當人對待。 : : 但我很好奇,如果我們可以人工選擇誰可以有人權,誰沒有。 : : 那誰有資格決定?而會不會我們有一天被決定不配有人權? : : 到時候是不是也可以宣稱沒有犯罪或不符合大眾期望的人,不該被當成人對待? : : 例如:婦女、兒童、身心障礙者、同志及跨性別、少數族裔、外籍人士? : : 他們沒想到這個前提一旦消滅,他們也別想談什麼其他人權或基本權利保障。 : 賓果,那按這邏輯,就有兩個問題了: : 1. 特赦是不是一種"人工選擇誰有人權"的舉動? : 如果是的話,那廢死一派現在爭取特赦的舉動就是錯的, : 不過他們似乎並沒有這樣的自覺。 不會喔,正是因為不應該人工選擇,所以事後用特赦在阻止這件事。 你可以說特赦真的很不光明正大,所以很討厭特赦。 但不能說他們是人工選擇,因為這是還給他們被挑選剃除的生命權利。 就像我們不會說奴隸的權利被恢復,是人權工作者人工選擇後恢復的。 : 2. 廢死,是不是就可以廢止"不被當成人對待"的問題? : 答案也是否定的。 : 美國並沒有處華人死刑,不過他們照樣可以通過排華法案, : 澳洲和南非國民黨也是一樣; : 沒有死刑,不把人當人的情況依然存在。 : 從這兩點可以得出,某人這番言論基本上就只是站不住腳的推論, : 或者該說,砲彈又往廢死聯盟的頭上飛去了...^^ 尚市長斷章取義的功力十分強大,明眼人都知道。 第一,權利不應該被人工選擇,但是事實上現況是很多權利被人工選擇。 人權理論是在建立一套權利不應該被挑選跟剝奪的論述。 目的就是對抗這個權利被任意挑選跟剝奪的狀況。 第二:我不知道廢死聯盟有對其他人權不普及,表示贊同或是認可。 不知道砲彈要往誰飛去? : p.s.: 事實上把執行死刑與否的權力交給法務部長, : 也是一種"人工選擇誰有人權"的行為, : --說得更精確一點,選擇"不執行",也是一種"人工的選擇"! : 不過廢盟一派似乎對此也不表反對就是了???? 如果要廢死,就沒有讓法務部長執行與否這種事。 對他們來說就是都不應該執行,哪有什麼人工選擇? -- Jorge Luis Borges: "La verdad no penetra en un entendimiento rebelde." (Truth never penetrates an unwilling mi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20.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3588867.A.8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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