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曹長青:網絡「實名制」反動透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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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長青:網絡「實名制」反動透頂
網絡發言是否必須實名制,直接關係到言論自由;而言論自由更直接關係到民主制度的保
障,所以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我們看這幾個國家是如何對待網絡發言的:
中國:實行網絡“實名制”,要求網絡用真名注冊(身份證號碼等),政府可隨時掌控或
抓獲所謂“不法言論者”。
南韓:曾一度實行“實名制”(註冊用真名,但發表言論可用化名),後來被最高法院裁
決“違憲”而取消。
台灣:馬英九政府的法務部長去年提出要修法管制網絡,認為網絡匿名言論是“集體霸凌
”。最近因台灣爆出一位女藝人不堪網絡流言凌辱而自殺的新聞,所謂“集體霸凌”之說
再次喧囂塵上,再次有一批人呼吁網絡立法。
美國:不僅沒有網絡實名制,也從無這種呼聲。而目前美國正在尋求立法的卻是,禁止雇
主查問公司職員在臉書和推特等社交媒體的登錄名稱。因為這是私人領地,雇主無權要求
查閱。
上面這四種狀態,中國式的網絡“實名制”完全是為了控制人們的言論,是思想專制的一
部分。中國政府甚至動用國家力量建立“防火牆”的網控機制,限制人民進入國外網站,
阻止國民獲得外部的信息。今年初則全面嚴格實行“實名制”,號稱“維穩無死角”,干
脆毫不掩飾其為專制統治而網絡實名制。明擺著的,一個用實名制等控制言論的政府是最
虛弱,最專制,最恐懼人民的暴政。
南韓當年啟用“實名制”,是因為發生女明星不堪網絡批評而自殺。南韓政府出于公益心
,想以此降低網絡流言導致的生命悲劇。
2007年南韓政府規定,瀏覽量愈30萬的網站,網民要實名註冊登錄(小網站因傳播面有限
,所有不受此限);後又把標準降為10萬。但出現四個結果:
其一,實名制不起什麼作用,網上照樣“流言”四起。統計顯示,三分之二的網民仍然“
口無遮攔”;
其二,導致個人資料容易被集中盜走。新聞言論網站沒有像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網站那種嚴
格的加密程序,所以韓國實行實名制後,曾有幾個大網站遭駭客攻擊,結果大量個人隱私
資訊被盜(3500萬);
其三,實名制導致韓國僑民,包括外國人,都無法登陸韓國網站發表言論,等于限制了言
論流通。
其四,臉書、推特出現後,韓國沒有同等要求實名制,此舉等於原來的實名制名存實亡,
因大量網民到臉書推特發言。
最後,還有個人和團體把它告到最高法院,結果2012年南韓八名大法官一致裁決,實名制
“違憲”。
韓國的實名制未能實現預期的所謂公益性,反而使言論自由受限,典型的好心辦壞事。但
中國的實名制不同,它是“壞心辦壞事”,其出發點不是韓國式的公益心,而是完全出於
當權者的私利心,要控制網絡、限制言論批評,用保持共產黨的統一聲音來維護一黨專制
。
今天台灣政府要對網絡立法管理,顯然是不顧南韓的彎路教訓,而要走向中國的思想專制
。
馬英九政府有這種考慮,背景是去年的九合一選舉的刺激:國民黨慘敗,全台五大都市,
輸掉了四都,連首都市長都沒保住。馬政府的法務部長認為這跟網絡“集體霸凌”有關。
雖然集體霸凌這個定性有問題,但他們選輸掉,確實是跟網絡言論有直接關係:
例如選前關鍵時刻,台北市長獨立候選人柯文哲被國民黨立法委員爆料、泛藍媒體報道渲
染,說柯文哲做醫生時曾不法摘取器官(還有說他是器官買賣中介)。這是非常嚴重的指
控。在以往沒有網絡,國民黨媒體主導的時代,有這樣的指控,媒體的渲染,你就別想當
選了。
但今天不同了,民眾有了發言的渠道:網絡。當時就有數十名醫生(真名或匿名)以及數
不清的網民,以事實和常識角度,指出這是誣告、人格謀殺。這些評論迅速在網絡傳播,
形成了一種(法務部長說的)“集體”力量,對國民黨的虛假指控構成“霸凌”氣勢。結
果真實的聲音打敗了虛假。平民醫生柯文哲高票當選,官宦子弟連勝文慘敗。
如果沒有網絡,柯文哲這種無權無勢的“政治素人”根本沒有當選首都市長的可能。國民
黨權貴們之所以會痛恨網絡“流言”,是因為網絡打破了國民黨媒體主導輿論的狀態。
不久前台灣女藝人李蒨蓉登上最先進的軍方阿帕奇直升機事件,也是在網民窮追猛打下(
各種匿名評論抨擊),軍方才出面調查處理,結果展示出軍隊的嚴重腐敗問題。同時也通
過網民評論等,爆出藝人李蒨蓉等貴婦人一邊炫富,一邊不申報低薪雇用菲佣等缺德和逃
稅等問題。網絡媒體正越來越有效地起到“第四權”的作用。
但台灣如果實行實名制,明顯會極大地限制言論自由。因為東方人本來就膽子小(長期在
專制統治下的後遺症),如果必須實名,一定是大多數人都不敢大膽發言、不想公開心裡
的真話了。很多老百姓不僅感到對馬英九們等高官們惹不起,就連對李蒨蓉之類的人物們
都會閉嘴不敢或不想多言。其結果就是整個社會的言論自由大倒退,一個非常反動的方向
。而國民黨政府想立法限制網絡言論,就是企圖恢復以親藍勢力為主導的台灣媒體格局。
毫無疑問,允许匿名發言,就會有流言蜚語,惡語相向,甚至造謠污蔑等現像。但這種現
像不僅不是主流,而且絕大多數都是針對官員和名人。那麼“官員、名人”就該被罵、被
侮辱嗎?當然不應該。但這是一個言論自由的代價問題。也是一個做官員、做名人的代價
問題。他們不能、不應該只得到媒體風光,在缺德違法時卻不被揭露、報道和批評。而且
,作為官員和名人,他們有更多的機會被媒體報道,有更多澄清自己的機會,所以這也是
對他們被“侮辱”的一個補償。
像南韓和台灣的女藝人等因不堪網絡流言凌辱而自殺,當然都是生命悲劇。但這絕不構成
限制網絡言論的理由。美國因個人可以合法擁有槍支而導致很多無辜生命被殺害,但即使
這樣,美國都不可以限制擁有槍支的自由。這就是一個代價問題。更何況,那些自殺的人
,多是憂郁症等疾病造成。那種被網上的流言蜚語謾罵就活不下去的人極少。如果網絡罵
人就能把人罵死,那奧巴馬馬英九早就死了多少遍了。
對台灣人來說,網絡可以匿名發言,是台灣民主制度的一部分,無論誰拿出多麼冠冕堂皇
的口號,要求用實名制,都必須要用捍衛民主制度的力量去捍衛可以隨便發言的自由。對
中國人來說,網絡可以自由地匿名發言,是爭取言論自由的第一步,如果連匿名發言的自
由都爭取不到,其它就免談了。所以,網絡實名制,是反動透頂的民主機制大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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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積極要立的法,台灣人民都要小心。因為KMT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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