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 聲援華光案被告連署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rabi)時間10年前 (2015/04/22 10:11),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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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個華光社區反拆遷抗爭的學生,判刑結果出來要被關五十天, 希望大家可以幫忙連署及分享,反司法打壓 連署網址: http://goo.gl/Qb8RGl ------------------------------------------------------ 連署訴求: 2013年4月24日,法務部展開第二波華光社區的強拆行動,前一天晚上,許\多聲援者到華 光社區參與「金華街的最後一夜」晚會,反對政府不顧華光社區居民的居住權,以訴訟迫 遷華光社區居民,甚至向居民求償鉅額賠款,把國土當成商品賤賣給財團。 但面對人民的反對聲浪,政府竟然在前一天下午就將金華街違法封街,並且動用數百名警 力封鎖現場。現場聲援者對警方的封街提出異議,並持續高呼口號反對政府的強拆暴政, 然而從當天晚上到隔天的強拆,警察以優勢警力強力鎮壓聲援者,現場總共逮捕14人,後 續總共將15人移送法辦。 經過長達近兩年的訴訟,其中數人被以緩起訴與勞動服務處分,另外5位聲援者林靖豪、 郭冠均、潘承佑、古振輝、張志綸遭起訴,更在今年4月8日被台北地院判處50天的拘役。 在開庭過程中,法官屢次勘驗現場光碟,光碟中完全沒有聲援者對警察施以強暴脅迫的情 況,反倒是警察有許\多濫權執法的情形,將和平抗爭的聲援者硬拖到封鎖區內強行壓制 。事實上,手無寸鐵的抗爭者如何能夠「妨害」數百名警察行使公務呢? 華光424妨害公務案的判決,不只代表著迫遷的議題仍未受到政府的重視,爭取居住權益 仍在司法系統眼中被視為是罪;更標示著政府由過去利用《集會遊行法》打壓抗爭的手段 ,變化到《刑法》中的妨害公務或其他罪章,用其來擴張檢警權力,對抗爭者大興訴訟。 我們認為,本次的判決不只攸關到華光反迫遷運動中的抗爭者,更關係到所有正在爭取人 民權益的抗爭者。 因此,我們發起聲援被告五人的行動,並邀請近年來各大社會議題中曾被政府用訴訟打壓 的團體、個人與本案中的五人站在一起,不只是對抗本案中檢、調、法打壓抗爭的作為, 更是對抗現今政府擴張警察職權,以妨害公務等罪名大量控訴抗爭者的政策性追殺舉動。 華光案的五個被告將對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請各位支持華光案被告及台灣各地遭到司法打 壓的行動者的朋友們,一起加入我們的聯署,共同對抗國家打壓社會運動的惡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83.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9668698.A.D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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