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臥軌抗議未影響公安 關廠工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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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臥軌抗議未影響公安 關廠工人不起訴
2015年03月11日11:58
18年前多家大廠惡意關廠、積欠勞工資遣費,勞委會當年以貸款名義代償,卻在
2012年向勞工提告追款,引發勞團激烈抗爭,2013年2月5日這群關廠工人到勞委會
抗議無效後,轉往台北火車站臥軌表達訴求,事後有12名情節嚴重的工人被警方依
涉犯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嫌送法辦,但台北地檢署認定
臥軌工人的行為並未影公安,不構成犯罪,僅追究帶頭學生盧其宏、郭冠均拉扯警
員的行為,認定觸犯妨害公務罪,今予緩起訴,條件是義務勞務各60小時、80小時。
聯福製衣、東菱電子等大廠18年前倒閉,惡意積欠資遣費和退休金,當年勞委會以
貸款名義代償給13家工廠共1千1百多名勞工,直到2012年仍有5百多人未償還代償的
2億多元,勞委會提告追款,引發勞工抗爭。2013年2月5日,300多名關廠工人到勞
委會抗議,勞委會雖然決議依勞工年齡和經濟能力,補貼原貸款金額3到9成,300多
人不滿蛋洗勞委會後轉戰台北車站抗爭。
當一群人到台北火車站後,中正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負責在現場警戒,此時派出
所副所長在現場指揮調度,舉牌警告,並將帶頭的毛振飛架離,此時工人情緒激動
跳下鐵道臥軌表達訴求,聲援群眾運動的學生盧其宏、郭冠均,則一邊拉著執勤警
員,一邊示意抗議工人臥軌。
當時台鐵統計這起勞工抗爭造成40班車誤點,影響1萬600旅客權益,警方逮捕其中
8人移送法辦,經檢察官訊問後,將毛振飛限制住居。事後北檢勘驗警方蒐證錄影帶
,並調閱相關資料,認為當時現場警方執行勤務的指揮官並非副分局長,依法舉牌
無效,至於臥軌行為,並未造成擁塞,與《刑法》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的構成
要件不合,被函送法辦的工人均處分不起訴。
(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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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帶頭迫害失業工人是台灣國恥,現在總算開始還給工人公道,
至於警察執法素質,說好聽點,尚待加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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