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愛滋條例修法通過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8/06/18/LCEWA01_080618_00331.pdf
修法過程不贅述,詳細請見連結。
重點摘要:
1. 關於外籍感染者強制出境及限制等條文,18至20條刪除。
2. 16條HIV及AIDS治療相關規定,由CDC公務預算支出再度回歸健保,
但部分負擔等仍由CDC專案編列。
對感染者而言,就醫費用不受影響,且疾管署業務可以回歸本業。
(附帶決議兩年緩衝期,由健保相關單位研議配套措施)
3. 新增15-1條強制檢驗相關規定
政院版與民間版協商後,保留但限縮適用範圍,避免擴張解釋。
4. 附帶決議責成行政院各相關部會於修法後,應該進行:
(1)各級教育機關內教職員工及警消醫護人員的教育宣導工作,
包含疾病知識、多元性別及權益等。
(2)積極進行感染者的權益保障工作。
(3)檢討愛滋個管計畫,研擬更具人性與專業支持的感染者照護計畫。
(4)針對感染者於醫療場域所受不公平對待,請相關單位檢討改善。
(5)要求15-1條強制檢驗的流程應具有合理性,以避免浮濫篩檢與侵害病人隱私。
(6)要求辦理外籍感染者逾期居留補救措施,並解除對外籍人士申請居留歸化註記。
(7)重申應儘速研擬相關費用回歸健保之權責與分工。
本來聽說護家盟又要耍賤,沒想到這次他們太遲鈍了XD。
雖然修法不盡如人意,但至少改變了外籍感染者被驅離的現狀。
希望外籍感染者朋友們可以早日與所愛重新團聚。
HIV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無知帶來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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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ge Luis Borges:
"La verdad no penetra en un entendimiento rebelde."
(Truth never penetrates an unwilling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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