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中立話語背後的歧視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Keep The Faith)時間11年前 (2014/12/26 04:02),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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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24/529221/ 以社會接受度不足為由而維護現行不平等的制度,貌似中立,但邏輯不通。 http://goo.gl/5RYJWk 2014 年 12 月 24 日 00:32 作者:蔡正皓(台大法律研究所學生) 立法院首度審查多元成家法案引起社會關注, 其中立委林鴻池在委員會質詢時洋洋灑灑說了許多高論, 一再強調自己並非反對多元成家法案。 只是認為多元成家法案影響千年以來建立的家庭制度及倫理, 而多元成家議題在社會仍然充滿爭論,因此必須先讓社會「凝聚共識」,時機才會成熟。 這個對多元成家法案的論調看似持平,然而如果細細探究, 便會發現其實背後仍然充斥著對同性戀者的歧視。 首先,法律的作用在於解決社會上的爭議, 因此如果某條法律規範的對象在社會上沒有也不可能會有爭議, 那麼這條法律就跟不存在沒什麼兩樣。 既然法律無論如何都必須在衝突雙方(支持或反對多元成家)之間做出決定, 如果每次遇到爭議時,都以「社會接受度不足」、「尚待社會共識」來阻擋, 那就等同法律拒絕正視它的任務而不肯變動。 結果便是,只要一遇到爭議,法律永遠都會選擇站在反對多元成家的一方。 再者,究竟要到什麼程度的「共識」,時機才算是成熟呢? 林鴻池提出要等到「大部分的人」都可以接受,這又是一個弔詭的說法。 所謂大部分人的門檻從何而來? 又何以同性戀者的婚姻必須取得其他異性戀者的接受、認可? 這種說法背後其實也彰顯了歧視,亦即認為同性戀者相較於異性戀者是更低一階的人, 所以同性戀者必須向異性戀者尋求結婚的「恩准」! 另一方面,林鴻池的說法還有個明顯的缺陷。 既然承認同性婚姻是可以接受的,但又說現在社會尚無共識,那麼應該追問的是: 「到底我們的社會制度和價值觀出了什麼問題?我們應該如何解決?」 而不是把同性戀者丟回原本就已經充滿歧視的制度和價值中, 這些歧視的破除又往往以婚姻為前提。 例如我們絕對可以想像以下畫面──一個小孩對另一個小孩說: 「我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他們可以結婚; 你有兩個爸爸(媽媽),他們不能結婚,所以你們家是『不正常』的。」 由此可見,尚待社會共識的說法不僅無益於改善同性戀者處境, 更可能深化對同性戀者的歧視。 姑且不論在林鴻池眼中,同屬爭議議題的服務貿易協議和多元成家法案, 前者說什麼都必須通過,後者卻尚待社會慢慢討論、凝聚共識, 中間的立場丕變令人咋舌。 多元成家法案作為破除不平等的重要一步, 卻又以社會接受度不足為由而維護現行不平等的制度。 這個貌似中立的論調,不但邏輯不通,實際上也會惡化對同性戀者的歧視。 ------------------------------------------------------------------------------ 心得:共識是掌權者假中立的論調,就像 92 共識,實際上是在歧視台灣,不尊重民意。 -- 學長學長!勝文海外資產 學長學長!勝文代言中國金衛TDR 學長學長~有人匿名檢舉柯P 鉅額獲利涉隱匿及申報不實   坑殺台灣股民數十億 演講費疑似逃漏稅      Matsuzakawai ψQSWEET $管 $管 他媽的 ◎ ◎ 喔~~ ︶ ︶ ◎ ◎ 喔~~ ︶ ︶ ◎ ◎ 限期說明! ⊙◥ 3╯ξ 沒王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89.19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9537732.A.F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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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d6r4yV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