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院裁准支付命令 魏應充應賠江守山10億
來源:TVBS 新聞(Yahoo)
原址:http://goo.gl/KXJqPo
劣油風暴/〈快訊〉
法院裁准「支付命令」 魏應充應賠江守山10億 2014.10.30
最新消息,新光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江守山曾經創辦「江醫師の魚舖子」,受頂新劣油波
及,店內販賣的醇豬肉酥跟海苔芝麻豬肉酥,使用頂新集團族下正義公司油品而中鏢。
江守山認為,頂新集團到現在沒有具體賠償行動,為了保障公司,還有6000名消費者權益
,向台北地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頂新前董事魏應充4兄弟及正義公司給付10億元,台北
地院今裁准,命魏家4兄弟及正義公司賠付10億元,但頂新集團可以提出異議,到法院打
官司舉證不用賠,雙方未來還有激烈攻防。
心得:
因為沒有八卦板權限,所以就自己貼一篇過來;
主要想講的就是呼應之前所發文章的部份。
: 最後也是最無奈的總結,當消費者憤而向無良企業提起求償之時;
: 絕大多數都會面臨舉證困難的狀況(無法證明食用油對確實影響消費者健康的根據)。
: 反倒是以黑心油為原料製成產品販售的企業,卻反倒可以向上游廠上提告索賠;
: 因為相對而言,對自家企業信譽受損的舉證要容易多了(比如以產品下架為理由)。
: 也正是因為上述的這些原因,搞不好企業還樂於見到類似食安問題爆發;
: 反正抵制有時間性、廠商間可以將下架的產品原料互相流通、更可以向上游索取賠償。
: (例:牛奶換一家牌子繼續賣、加到麵包裡去或做成其它的產品..等)
: 然而卻鮮少人對此及相關法規做出探討或深究,實在非常可惜。
到底這個10億和6000名消費者有何關聯,就讓我們繼續追蹤後續發展;
也歡迎法律專業人士討論相關法規的適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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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4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4676256.A.A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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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是該醫師不清楚適用法條,一般民眾也常因為這點導致上訴被法官駁回。
※ 編輯: sck921 (114.34.243.8), 10/30/2014 21: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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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查了下,這家店的資本額約350萬,還不算大廠。
來源:104 人力銀行/國際機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編輯: sck921 (114.34.243.8), 10/30/2014 22: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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