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南僑產品恢復上架事件中央地方互踢皮球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k.olc.tw)時間11年前 (2014/10/29 15:28), 11年前編輯推噓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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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K9PCNB ] 作者: olctw (k.olc.tw)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南僑產品恢復上架事件中央地方互踢皮球 時間: Wed Oct 29 15:24:56 2014 在 10/20 寄發了同樣的一封信給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與 衛福部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13796131.A.AC2.html 主要是問明明相關規定是要銷毀產品,為什麼還可以恢復上架?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10/23 回覆: 有關本縣油脂廠南僑公司自澳洲進口牛油及菲律賓進口椰子油及棕櫚核仁油,以工業 用途報關一事,經查工業用途報關與食品用途報關程序差異,係食品用途報關廠商需檢送 原料輸出國官方食用證明文件,並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抽樣進口油品檢驗;本局 於10月16日接獲南僑公司補送之澳洲與菲律賓官方證明文件,並經衛生福利部證實原料輸 出國官方證明該公司輸入之油品為「加工後即可供人類食用」;19日上午,再接獲衛生福 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通知抽驗進口原料油檢驗結果「合格」,故本局同意其油品上架販售 ref: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14067480.A.63B.html 衛福部 10/29 回覆: 感謝台端對食品衛生之關心,食品業者源頭管理及市售食品之稽查抽驗為各地方衛生局重 要例行性工作,本署將持續督導縣市衛生局落實稽查,並聯合衛生局進行各類專案稽查檢 驗,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 因應劣質豬油事件,針對輸入油脂依用途別(食品用、飼料用及工業用)實施進口分流管理 ,由本署、農業委員會、經濟部、財政部及環保署共同研商複合輸入規定,並公告要求輸 入食用油脂應於進口報單加註「輸入供食品用途」,非食品用途之原料則不得流入食品鏈 同時為強化聯合稽查,於行政院食品藥品安全會議下設「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結合 中央相關部會、地方政府、檢警調能量,推動重點稽查,該小組將優先針對已認證食品、 具國家標準及相關檢驗標準之食品、每日生活必需且影響健康重大之食品,由源頭生產地 或產製工廠進行稽查與檢驗,並視實際執行情形調整稽查取締對象,一旦發現有違法事證 ,即依法嚴懲,並及時公布週知。 行政院於103年9月17日提出8項強化食安措施包含落實三級品管、食品GMP改革、油品分流 管制、食品追溯追蹤、廢油回收管理、加重刑責罰鍰、設置檢舉專線、提高檢舉獎金。行 政院長江宜樺也宣布,即日起重大食安案件的檢舉,除地方檢舉獎金提高為罰金的2成,中 央部份,也將視程度加發10至200萬元檢舉獎金。 ref: http://goo.gl/xrYsfS 所以互踢皮球等事過境遷就沒事了? -- kia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90.10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4567500.A.5CB.html

10/29 15:26, , 1F
查無不法 泄泄指叫
10/29 15:26, 1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lctw (203.69.90.100), 10/29/2014 15:28:10

10/29 15:39, , 2F
衛福部好像在寫文宣..
10/29 15:39, 2F

10/29 15:41, , 3F
................
10/29 15:41, 3F

10/29 15:45, , 4F
按食安法 21條 52條 入關沒檢驗 依法就是銷毀
10/29 15:45, 4F
可惜我們的政府單位一直在轉彎,如果不站出來,他們大概會覺得轉彎是合理的吧

10/29 15:47, , 5F
原PO有就這條寫信給食衛署嗎?
10/29 15:47, 5F
我有提到食安法,也相信公務員不會比我們看不懂文字,我想這已經不是條文的問題了

10/29 15:49, , 6F
那些單位都是看風向在辦事 壓力要夠大才會依法辦理
10/29 15:49, 6F

10/29 15:50, , 7F
能否請原PO把他整理成一篇文章 請大家幫忙轉發
10/29 15:50, 7F
歡迎轉發: http://goo.gl/6G3vGG ※ 編輯: olctw (203.69.90.100), 10/29/2014 16:07:41

10/29 16:07, , 8F
衛福部那什麼鳥回應,整篇完全是複製文啊
10/29 16:07, 8F

10/29 16:54, , 9F
已轉發
10/29 16:54, 9F

10/29 17:05, , 10F
還有,感謝分享
10/29 17:05, 10F

10/29 17:13, , 11F
感謝olc大貢獻才能,也謝謝實際與政府行動與分享~
10/29 17:13, 11F

10/29 17:57, , 12F
感謝 晚點給他轉發出去
10/29 17:57, 12F

10/30 08:35, , 13F
不要放棄!!大家一起努力!!
10/30 08:35, 13F

08/12 04:33, , 14F
按食安法 21條 52 https://noxiv.com
08/12 04:33, 14F

09/13 19:54, , 15F
........... https://daxiv.com
09/13 19:54, 15F

12/29 02:32, 7年前 , 16F
........... https://muxiv.com
12/29 02:32, 16F
文章代碼(AID): #1KK9SCrn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