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公民覺醒版版主補選開始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JJ)時間11年前 (2014/10/27 22:36), 11年前編輯推噓14(15126)
留言42則, 12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看不下去,這篇提案的結論根本斷章取意 提出的解決方式就算我不是法律專家,但怎麼看我實在無法認為符合程序。 我對社會的法律立案方式了解有限,對PTT站內規定更不熟。 以下就我個人對此兩提案發表看法, 若有錯,希望對法學或站規了解的人幫忙指正,謝謝。 ※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銘言: : 推 musashi0839 : 喵喵狗 老夫必須提醒閣下 你發起的公投必需入法 10/27 17:54 : 推 musashi0839 : 所以你應該要撰寫一篇文章,說明板規修正的方案。 10/27 17:54 : 喵喵狗:可是那個兩個公投都沒有通過 要怎麼入法呢@@? : 照理說不是要通過才會修法嗎 : 回應喵喵狗的問題: : 老夫必須先肯定喵喵狗,畢竟辦活動,開直播這個他真的做得很多。 : 但是喵喵對於板務的思維還不夠深,認為兩個公投都沒有過不能入法。 : 我們來看看這兩個公投: : 公投主題: 是否同意板主擴權超越板規範例? 這個命題重點是"板主是否能任意擴權、是否能不顧板規" 我應該沒有解讀錯誤,相信投票人看到這命題應該也是這麼想 : 同意的僅六人,反對的有33人。 : 因此,此項公投的結果就是,板主在進行判決的時候, : 心證只能以板規範例的範圍裡來進行判決。 : 以板規第三條(四)為例: : 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 原本是有沒有挑釁或刻意製造紛爭,板主說了算。 : 現在就必須改成以範例為基準: : 第三條(四)的範例: : 1.直接以髒話或各種汙辱字眼攻擊某位板友 : 2.若攻擊的對象為板上有某些特定立場或言論之板友則警告乙次。 : 3.若侮辱的對象沒有針對性,或侮辱的對象為國家、政治人物、 : 但若該政治人物為板友,並來信檢舉, : 並證明自己就是該位政治人物,則以人身攻擊板友處理。 : 歷史人物...等則沒有違規。 : 你們之後自己要怎麼改就提公投問板眾,你之前不明究理, : 也不想多問就發了公投就算了,但拜託你在這個位置上, : 要做判決要修板規就要動腦思考,不要因為需要思考就覺得煩,就不做了。 : 對板眾來檢舉的信也不要再讓人家石沉大海, : 在檢舉上的就要去回,不然板主當不久的。 為何這邊的結論變成: "若問題在板規規範內沒有明確定義,我們就應該修到有,以杜絕心證" 這個結論跟公投命題是兩個問題不是嗎? 好像問人: 你覺得公務員該不該勤務時間不執勤,而進行享受作樂的行為? 當然每個人都覺得不該阿! 但是辦理方法卻變成: 我認定喝咖啡(或其它水之外的飲料)屬作樂行為,但現在法律還沒 清楚界定,所以我們應該來新增規範把喝咖啡明確訂定為作樂行為。 然後公務員就不能喝咖啡了。 這不是很奇怪嗎? 根本不是原本問的問題阿? 說實話這題原本就是沒有意義的無效命題, 因為板主超越板規,很明確就是違規,那就是有錯。 頂多是懲處辦法不彰,那也非此公投題目。 但是對於板規沒訂的部份,就算板主自作主張且似乎有錯,那也跟此公投無關。 要確定大家是否認為該自作主張有錯,就應該把公投題目設清楚:"是否同意心證存在"之類 如果你一開始的命題就是想導出你上一篇的結論, 那我認為其中的邏輯有非常嚴重的問題, 要不就是有意無意採取非常可惡的引導式命題。 : 再來第二項公投:公投主題: 是否同意M大版規第七條之修正案 : 很明顯的你點進去看,大家雖然反對但是大多支持 : 3.HermesKing 合起來比較好:http://ppt.cc/WwEy 的意見。 : 要是你覺得這樣的公投不算,但你也不能沒有看到板友們表述支持 : HermesKing的案子,看你要不要用HermesKing的提議再辦一次, : 或是直接就讓HermesKing的案子過關。 : 板眾最大,板眾說了算,大家都說覺得他的案子好了,你還不入法就是你不對了。 : 你辦活動很好,但是請多想想每個板規修正與案件裁決,必須怎麼做比較好? : 你覺得這兩個案子反對比較多,就是大家認定我在亂的依據這又更好笑了。 : 第一個案子我自己也是反對的,只是要讓他有板友的複決,讓他有正當的權力來源。 : 所以你理當寫出一個限制板主權力的條文,寫明板主不能心證超越範例。 : 第二個案子我寫的比較不周詳,但是現在你是板主我不是,本來就應該你來 : 完善這個公投案的寫法,而且既然有更好的意見, : 為什麼你要說反對的多你就不入法? : 如果搞法條,辦公投這個你不太在行,你們幾個板主也可以自己去協調, : 或是諮群板眾意見,看要不要活動全責你辦, : 找一個比較有管板高度的板主寫公投案修板規, : 再找一個板主專門依照板規判案,這樣也很好。 : 其實你自己在判案子也是不看板規範例,不看既往判例就判了, : lamda是會去針對他討厭的,立場相左的人特意去找人家。 : 你的判法是完全不知道為什麼而判,雖然沒有搞到惹人生氣但是這樣並沒有比較好。 此公投提出案A,詢問大家同意與否 討論過程中有人提出案A的改版案A' 就算看起來案A'比案A受多人意見支持,但既然今天已經辦成公投了, 那投票結果就應該是針對原題目,結果是案A沒過,就是這麼單純。 投到一半改題目,會不會太扯? 那在案A'出來前投的票是投搞笑的嗎? 我相信公投跟協商或辯論是不同的,不應該出現投一半命題改變這種事。 依照這個處理方法想改採案A' 很明顯需要再辦一次公投 要不然就是要採類似常山先生一直以來最抨擊的做法。 那就是板主觀察、推測認為案A'是大家想要或需要的,不需依循什麼規範,就直接採用。 我個人是認為應該給予板主一定程度的權力,沒有權力怎麼做事? 如果板主要修改板規不經投票,只要內容合理,我也不會有什麼意見。 但是今天已經辦成公投,結果要用這種違反公投精神的處理 那我就會十分懷疑板主的民主法治素養。 不知道該不會其實是我對公投的認知有嚴重錯誤, 還是常山先生的結論真如我以上所述,基本上就是超越法規範例的。 歡迎有更了解公投的人來提供意件,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5.24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4420581.A.E93.html ※ 編輯: groundmon (114.34.25.244), 10/27/2014 22: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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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此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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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用民粹心態以反覆發文美其名為板務建議中迫使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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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做出某種妥協 進而將被交易標的本魯黑箱作業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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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魯自覺醒後 定當用公民不服從的意志去抵抗看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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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的無良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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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程序思維比較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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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意 看到常山大的發文快吐血 感覺在利用版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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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政府者常挾民意自居但其實看不透自己也是種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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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請喵喵狗再辦一次不要語意不明的公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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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搞不清楚公投的狀況下辦公投 是板主該做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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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keimage竟然檢討被國家機器欺壓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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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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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0:35, , 13F
不要亂扣帽子,反對不義不代表你就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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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民或是公民抵抗要以民粹來稱的話 會使整個版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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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版目的的一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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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大真的好像妖西哦 路線不同就批鬥 就算有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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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清了 自己卻沒感覺自己也變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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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沒有檢討被欺壓的民眾 我在檢討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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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反對你的都是敵人阿,搞到連lamda口氣也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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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前面推文講人情世故,我也沒多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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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污名民粹啦,民粹是好東西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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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覺得只要站在政府對立面就值得歌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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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當他們都不自己主動公開板務對話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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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目的的手法也是可以被檢視和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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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思很明顯了吧? 就是開始厭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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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角度來看 常山大和L大只是半斤八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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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大不斷洗版就是想強迫大家接受你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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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被迫看到被你洗版的版面 這就是暴力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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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版是廢文多才需要高調 公民版哪需要這麼多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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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章啊 重要議題都被你洗掉了 強迫大家就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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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不贊同你就會被你攻擊 誰還會想站你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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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你自己同意發的現在反毀是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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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1:50, , 33F
#1KIkdzi1 認同投票可以去投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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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1:54, , 34F
謝謝樓上連結 等一下開電腦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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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1:58, , 35F
常山大真的該冷靜下來了 大家不是沒在關注 大家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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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1:58, , 36F
不像你那麼急而已 請你不需要到處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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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呀,我哪有急,而且我又不是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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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2:18, , 38F
看吧...就跟我猜的一樣,兩個人都對你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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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7:40, , 39F
本文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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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4:32, , 40F
從這個角度來看 常山大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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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9:52, , 41F
說真的,我前面推文講人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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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2:31, 7年前 , 42F
那就請喵喵狗再辦一次不 https://daxiv.com
12/29 02:31, 42F
文章代碼(AID): #1KJbXbwJ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