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版主爭議解決辦法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喵喵狗)時間11年前 (2014/10/23 12:01), 11年前編輯推噓15(16165)
留言82則, 15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前情提要】 本來以為只是小問題討論一下就好 沒想到最後會演變成這樣 本魯身為最後一個版主 再這樣繼續吵下去也不可能會有結果 且嚴重影響其他版友版面 似乎有義務出面解決一下爭議 【想法提案】 1.由本魯主持文章 由雙方進行辯論 結果由所有版友連署公投 輸者接受對方提議 看是要道歉還是平息風波怎樣的 2.開放一周辯論大賽 請兩造接受大家提問 結果由所有版友連署公投 輸者同上 3.等選舉完 本魯為兩造開一場PTT公民版版主直播+實體辯論大賽 結果由所有版友連署公投 輸者同上 4.雙方一起停止戰火 回家洗洗睡 5.M大自行遵從選罷法罷免L大 【補充說明】 1.雙方再這樣下去也不會有結果 所以雙方有必要選一個來結束這場爭議 2.若有更好的提案 歡迎版友大家一起集思廣益 看我們要怎麼處理這次的風波 3.請大家著重於解決爭議 不要淪為口水之爭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85.20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4036906.A.B1A.html

10/23 12:05, , 1F
我建議對 Lamba 提起「不信任投票」,由版友決定
10/23 12:05, 1F

10/23 12:05, , 2F
是否認同 lamba 迄今對板務的付出。
10/23 12:05, 2F
若大於半數 就請L大下台嗎? 可是L大目前也還沒達到下台標準唷 這是自主的部分

10/23 12:06, , 3F
若不信任投票案通過,則 lamda 下台。
10/23 12:06, 3F

10/23 12:06, , 4F
因為現在問題是「判斷標準」爭議,不是規範制定爭議
10/23 12:06, 4F
好喔 那我們就直接來 公投給所有版友決定 是否要求Lamda版主下台負責

10/23 12:08, , 5F
所以要先徵詢 lamda 意願看看他有沒有興趣加入啊。
10/23 12:08, 5F

10/23 12:08, , 6F
如果他有意願配合這個投票,我想就不是問題。
10/23 12:08, 6F
LAMDA版主已經同意可由所有版友投票決定是否要下台負責 請常山大表示意見 是否可接受以公投解決爭議 對於結果兩造皆不得有議 必須遵從

10/23 12:16, , 7F
希望日後能制定一個本板罷免法 以免有心人士會操控
10/23 12:16, 7F
似乎原本就有版主罷免法唷 不過似乎在組務還什麼版之類的

10/23 12:16, , 8F
濫用罷免
10/23 12:16, 8F

10/23 12:17, , 9F
LAMADA版主 ←抓到了!!!!!這誰呀?XD
10/23 12:17, 9F

10/23 12:18, , 10F
群組都有板務罷免條例,在群組規裡面的。
10/23 12:18, 10F
那請問發動條件為何呢@@?

10/23 12:18, , 11F
其實這篇我打錯 Lamda id 兩次(遮臉)
10/23 12:18, 11F

10/23 12:18, , 12F
LAMADA版主
10/23 12:18, 12F
都是TONYQ打錯的

10/23 12:19, , 13F
真的耶 不說我還沒發現 Lamba ←這又是誰啦~~~
10/23 12:19, 13F

10/23 12:20, , 14F
我沒有打成 lamada 啊啊啊啊(這是抹黑 T___T)
10/23 12:20, 14F
本文已置底 現在球在常山大這邊 請回應是否接受公投解決爭議 直接由本版連署公投 立即生效

10/23 12:20, , 15F
原來如此 那就靜觀其變囉~不管怎樣 兩位板主辛苦了
10/23 12:20, 15F

10/23 12:21, , 16F
好啦 我代表全世界宣佈原諒你們打錯 喵喵狗幫修正呀
10/23 12:21, 16F

10/23 12:21, , 17F
修正完可以把我這串討論錯名字的推文也刪掉
10/23 12:21, 17F
不用啦 讓大家笑一下XD

10/23 12:23, , 18F
喵喵狗每次都可以把事情搞得很好玩 XDDDDDD
10/23 12:23, 18F
一直玩~一直玩~一直玩~一直玩~是輪家的專長麻^^~

10/23 12:23, , 19F
那繼續抓到!! 抓到了!!喵喵狗只修正自己的不修TonyQ
10/23 12:23, 19F
誰叫本魯是原PO呢XD -----關於罷免法---- 參考 #1K90eU2w (AboutBoards) [公告]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2014/9/25 五、刪除板主 1.若為自願請辭,請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 2.若非自願請辭,請至 Aboutnew 提出連署。 3.申請者須曾於該看板發文,並曾針對罷免理由申訴,否則連署無效。 4.連署申請者需於小組組務板發文申請罷免,並敘明罷免理由, 經小組長確認申請者資格符合後方可提出連署,否則連署無效。 小組長若對罷免理由有疑義,得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疑問並限定時間回應, 若無回應與說明或罷免理由無關板務,小組長得宣布連署無效。 5.小組長得於連署時參考組務板上相關討論,決定最後是否執行連署結果。 若小組長之決定與連署結果相反,小組長須在兩週內於組務板公告說明。 6.同一申請者對不同板主之有效罷免連署,兩次之間最短需隔一個月。 (間隔計算方式以前次連署結束始開始計算之。) 7.針對同一板主之有效罷免連署,兩次之間最短需隔一個月, 若有特殊情況,新事由等等,小組長得主動表示例外處理。 8.同一發起人對同一板主之罷免連署,若違反第七點被宣布無效, 需三個月(以審核終結並公告後始開始計算之),方得再度提出連署。 -----關於罷免法----

10/23 12:24, , 20F
BTW, 我不能接受現階段進行任何公決...
10/23 12:24, 20F

10/23 12:25, , 21F
至少讓我們先舉行完 第?屆辯論大賽 嘛~
10/23 12:25, 21F
罷免法感覺太繁瑣了 我們自行解決即可 可接受兩造各開一篇辯論文 回應大家訴求 之後再進行公投 前提是雙方都同意

10/23 12:26, , 22F
版主們都辛苦了,支持
10/23 12:26, 22F

10/23 12:26, , 23F
用不信任案來處理這次爭議
10/23 12:26, 23F

10/23 12:29, , 24F
案1跟2好像差不多 我想還是有喵喵狗主持會比較好
10/23 12:29, 24F
1跟2的差別就在於 本魯可不可以幫忙排版 還有提問
還有 25 則推文
還有 14 段內文
10/23 13:00, , 50F
我是不懂還要看什麼論述,支持就支持,反對就反對
10/23 13:00, 50F
對阿 個人覺得很明瞭了

10/23 13:05, , 51F
常山不是很喜歡講版友認同。這時候又嫌久就不讓版
10/23 13:05, 51F

10/23 13:06, , 52F
友決定是怎樣。標的應該是"是否認同 lamda 迄今的
10/23 13:06, 52F

10/23 13:06, , 53F
版務處置"。
10/23 13:06, 53F

10/23 13:09, , 54F
那我先問吧。
10/23 13:09, 54F

10/23 13:13, , 55F
一、這次的事件會否影響你對看板管理的熱情?
10/23 13:13, 55F

10/23 13:14, , 56F
如果有,其嚴重程度有否可能造成讓你在短期內辭職
10/23 13:14, 56F

10/23 13:14, , 57F
二、如果板友認為判例應優先於心證,
10/23 13:14, 57F

10/23 13:14, , 58F
是否有辦法更改過去的板規執行習慣,以判例優先。
10/23 13:14, 58F

10/23 13:14, , 59F
三、請告知為什麼在常山卸任後,不立即補選維持三人
10/23 13:14, 59F

10/23 13:15, , 60F
合議制的原因。
10/23 13:15, 60F
以上三題請L大回答 我可回答第三題因為當時條件大家都不太滿意 所以想在選後才一次讓大家討論選擇+修改版規

10/23 13:51, , 61F
如果爭議是在lamda是否適任,為什麼公投是開
10/23 13:51, 61F

10/23 13:52, , 62F
"[記名公投] 是否廢除板規範例交予板工心證"
10/23 13:52, 62F

10/23 13:52, , 63F
就是這樣我才搞不懂,到底是在吵什麼...
10/23 13:52, 63F
我個人也是覺得很奇怪 投完還不是一樣嗎 直接投要不要下台不是比較快 ※ 編輯: meowmeowgo (111.83.85.206), 10/23/2014 17:49:59

10/23 23:50, , 64F
直接不信任投票 +1 論證已經看好幾篇
10/23 23:50, 64F

10/23 23:51, , 65F
不過也想知道lamda對offish前2個問題的回覆
10/23 23:51, 65F

10/23 23:51, , 66F
作為投票參考
10/23 23:51, 66F

10/23 23:52, , 67F
老夫只求喵狗開一項公投
10/23 23:52, 67F

10/23 23:52, , 68F
最後再謝謝喵喵狗跳出來解決這場鬧劇 =.=
10/23 23:52, 68F

10/23 23:52, , 69F
是否贊成廢除板規範例授權板主心證
10/23 23:52, 69F

10/23 23:53, , 70F
這不是鬧劇,你沒有看到事情的嚴重性
10/23 23:53, 70F

10/23 23:54, , 71F
我知道常山大對版務走向有所堅持 但處理方式真的…
10/23 23:54, 71F

10/23 23:55, , 72F
總之就直接辦信任投票 希望常山大能接受最後結果
10/23 23:55, 72F

10/23 23:59, , 73F
希望無論結果遂了誰的心,另一方都還願意留在版上
10/23 23:59, 73F

10/24 00:01, , 74F
一起繼續為推動社會關注公共議題而努力才是最好
10/24 00:01, 74F

10/24 00:05, , 75F
不能只辦理信任投票
10/24 00:05, 75F

10/24 00:05, , 76F
必須辦理"是否贊成廢除板規範例授權板主心證"投票
10/24 00:05, 76F

10/24 01:04, , 77F
目前也沒看到組務的回應,最近的檢舉有在處理嗎?
10/24 01:04, 77F

10/24 03:40, , 78F
明天早上辦理公投
10/24 03:40, 78F

10/24 03:44, , 79F
檢舉因為最近太多事了 平息後會盡快處理 謝謝
10/24 03:44, 79F

08/12 04:29, , 80F
LAMADA版主 https://noxiv.com
08/12 04:29, 80F

09/13 19:50, , 81F
群組都有板務罷免條例, https://daxiv.com
09/13 19:50, 81F

12/29 02:29, 7年前 , 82F
提出選項也應該要讓大家 http://yofuk.com
12/29 02:29, 82F
文章代碼(AID): #1KI7sgiQ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