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連橫』於本板是否為貶義,撤回提案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釣魚)時間11年前 (2014/10/21 17:31), 11年前編輯推噓10(11119)
留言31則, 12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案由:「連橫」於本板是否為貶義,足作為挑釁他人之語詞,請公決案。 說明:  一、本板作為批踢踢之一公開討論板面,有其特定板面主旨,此主旨為界定本板與    其他板面性質不同之價值。而連橫一生所行所為,與本板主旨「無論高牆是多    麼正確,雞蛋是多麼地錯誤,我永遠站在雞蛋這邊。」相悖。  二、連橫於台灣文學、史學上雖稱有功。然以公民議題論,連橫諂媚於日治時期政    權提倡鴉片有益論,踐踏當時台灣人民力爭之平等及自覺意識,自願為威權作    倀。  三、連橫歿後,其子嗣加入中國國民黨蔣介石政府,以獨裁反民主政權之力,行箝    制言論及出版自由之事,扭曲史實,使連橫形象轉貶為褒。  四、連橫此人不論生歿,其顯赫之名聲均依附於威權獨裁政權,與本板表彰之普世    價值對立,亦為轉型正義所需扭轉之形象。因此在無特別說明表達其史學或特    定事蹟下,「連橫」此名於本板應為貶義。 辦法:請板主核可後,由板友論述三日,再以記名連署方式進行多數決。 -- 本提案在判決後,對已作成之判決是否遵照此議,請板主自行考量原則。 但人名這個判例我認為是應該要補起來的漏洞,現在連橫、之後就是馬英九、蔡正元 之類的爭議名。 我實在不希望被人說是後面那兩人,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234.1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3883885.A.3C4.html

10/21 17:32, , 1F
你補不完 現在是連橫 下一個是馬英九 如果有一天
10/21 17:32, 1F

10/21 17:33, , 2F
有人說他覺得被叫做陳水扁或是謝長廷是貶義
10/21 17:33, 2F

10/21 17:33, , 3F
甚至他覺得林義雄=理盲濫情的侮辱 怎麼辦
10/21 17:33, 3F
為什麼討論公眾議題,會討論到直接拿特定人人格出來作類比,這本身就已經變質成一 個「對人不對事」的討論了。 而現在出現了這個可以拿特定人人格出來貼標的判例, 如果不去否決它,這個行為就會一直合乎板規下去。

10/21 17:42, , 4F
其實只要規定如果使用人名當作評價
10/21 17:42, 4F

10/21 17:43, , 5F
感受由被評的人說了算就好了
10/21 17:43, 5F

10/21 17:46, , 6F
我是認為根本就直接禁止這種行為就好
10/21 17:46, 6F
我不反對直接禁掉。

10/21 17:46, , 7F
樓上你確定要由被評的人說了算嗎? XD
10/21 17:46, 7F

10/21 17:48, , 8F
我的意思實質上就是禁止,但是留下用於讚美的空間
10/21 17:48, 8F

10/21 18:00, , 9F
你的讚美搞不是我的痛恨啊XD
10/21 18:00, 9F

10/21 18:01, , 10F
我的立場就是直接禁掉 不然就是全部開放
10/21 18:01, 10F

10/21 18:01, , 11F
不要這可以那不行
10/21 18:01, 11F
你們意見似乎不衝突: 禁止使用人名人格作為評價,限當事人檢舉。

10/21 18:31, , 12F
如果被評的人不爽就算,那以後被說是黨工或蛆甚至是
10/21 18:31, 12F

10/21 18:31, , 13F
政黑,也能比照辦理?
10/21 18:31, 13F

10/21 18:37, , 14F
天龍國是歧視?北市府要NCC管一管 <=那天龍國呢?
10/21 18:37, 14F

10/21 18:39, , 15F
這種公投這樣下去沒完沒了,應該辦修正版規投票
10/21 18:39, 15F
我支持這樣做 不管是重修板規把所有問題一次攤開來解決, 或者補選板主讓大家去選擇未來看板要走的方向都可以。 但是之前詢問,是要等十一月底選舉完以後才要作板主補選和板規修訂。 為什麼要容忍這個漏洞破壞正常討論四十天。

10/21 18:43, , 16F
其實像「天龍國」這種詞語,戲謔成分大於侮辱吧
10/21 18:43, 16F

10/21 18:46, , 17F
至於稱對方為某某為貶意,那稱為你王大明就讚揚?
10/21 18:46, 17F

10/21 19:04, , 18F
其實要看上下文,個案認定吧
10/21 19:04, 18F

10/21 19:06, , 19F
不要浪費大家精神了
10/21 19:06, 19F

10/21 19:23, , 20F
其實現在要開始討論也OK
10/21 19:23, 20F
如果是現在開始,我就收回這個提案。 我比較希望徹底解決問題。

10/21 19:33, , 21F
其實說等到十一月底 是希望目前先專注在當下的議題
10/21 19:33, 21F

10/21 19:34, , 22F
上 不過以目前的狀況看來 以這個事件來當作討論的
10/21 19:34, 22F

10/21 19:34, , 23F
契機也未嘗不可
10/21 19:34, 23F
就某些方面來講,這個政府隨時都在生議題,並不會給我們喘息的機會,沒上街頭都 算不錯的。 不如先改善這個板的討論空間。 ※ 編輯: offish (114.25.234.18), 10/21/2014 19:39:02

10/21 19:46, , 24F
這就是補選要延11月的理由 怎麼大家都不知道
10/21 19:46, 24F

10/21 19:49, , 25F
就是要有審判一致性的問題呀 不能標準不一
10/21 19:49, 25F

10/21 20:18, , 26F
大家不要吵架啦!!!
10/21 20:18, 26F

10/21 20:19, , 27F
沒有吵架喔 樓上 不要再對人不對事了
10/21 20:19, 27F

10/21 20:22, , 28F
不要理會那幾個政黑來的....=.=
10/21 20:22, 28F

08/12 04:27, , 29F
這種公投這樣下去沒完沒 https://noxiv.com
08/12 04:27, 29F

09/13 19:48, , 30F
不要浪費大家精神了 https://daxiv.com
09/13 19:48, 30F

12/29 02:28, 7年前 , 31F
不要這可以那不行 https://daxiv.com
12/29 02:28, 31F
文章代碼(AID): #1KHYVjF4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