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從核四議題應該公投談民主
核四議題應該公投決定
如果說直接民主和代議政治各有利弊,必須相輔相成。那麼在代議政治為主的體制中,
我們必須有個準則分出哪些議題需要公民投票。
雖然說公民投票是實行直接民主最佳的方式,但不可否認的,進行公民投票會需要付出
比代議政治更高的社會成本過高,此認定就要視「公投」對國家發展的價值而定。
(江宜樺,2003,公民投票座談會:公民投票的民主意義,《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17
期,頁188-189)
依據學者的研究,在以下幾種情況發生時,人民才需要透過真正的人民主權來處理爭議
或重大的問題:(彭堅汶,2000:公民投票與台灣地區的憲政發展:頁23)
(一)當政府或民意立法機關不被信任或失去政治正當性(political legitimacy)的時候
;
(二)當政府或民意立法機關不願或不敢負責的時候;
(三)是當政府或民意立法機關自認為沒有能力解決問題的時候;
(四)當議題重要到只有人民親自解決才有正當性之時。
我們回過頭來檢視,核四議題不但對於國家發展有重大價值,
在現今政治環境下也同時滿足上述的情況。
因此,我認為政府應該要提出替代方案,在充分告知電價、污染等衍伸問題後,
進行公開辯論,讓全體人民去決定核四存廢與否的問題,並共同承擔責任。
公民投票法需要修改
如前所述,如果你同意核四議題有公民投票的必要。
在二十世紀中葉以後,公民投票幾乎已成為各國落實「國民主權」與「直接民主」的指
標。公投的次數,更是相當頻繁,依據學者統計,1900年前至1993年,國際間公投的次
數就高達799次,其中單單瑞士就舉行414次(51.8%)。同時如果比較第一世界與第三世
界國家每年平均公投次數,由學者統計發現,前者遠多於後者,例如1980-1986年,第
一世界是12.5次,第三世界則只是其三分之一左右的4.3次(彭堅汶,1990,公民投票
與臺灣地區的憲政發展,《中山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第8卷第1期,頁2)
我們可以看出,公民投票已經成為各國政府與人民主動解決重大爭議事件或政治危機的
工具(黃偉峰,從公民投票經驗之比較研究檢證其基本假設—美英法瑞義為例,《選舉
研究》第5卷第1期,1998,頁1-35)。
反觀台灣,自1990至2002年間,已舉行過15次的地方性公投,但由於當時無法源依據,
多數均被主管機關以此為由下不採納結果(葉俊榮,1999,公民投票在台灣的實踐,收
錄於陳隆志:公民投票與台灣前途:頁128,129)。而在公投法實行後,2003年至2014
年間,包含全國性公投在內,台灣只舉行過9次公民投票。並且投票率遠遠不及公投法
制定前。
雖然公民投票只是民主的其中一項指標,但為何台灣在公民投票法制化之後,「公投」
作為民主工具的功能反而不常被使用,特別是如今政府不被信任的時候,重大議題仍然
沒有辦法使用「公投」決定,這樣的制度是應該被檢討的。看如何修法才能讓工具回歸
它執行「直接民主」的功能,而不是大多時候都成為擺飾。
為什麼論述民主價值
為了實現民主的參與價值並防範代議政治所帶來的政黨綁架民意、官僚組織膨脹兩大缺
失,現代民主國家大部分皆有公民投票的制度設計。或許在未來的某一天,會有更能夠
實現普世價值的政治體制出現。但目前世界大多數國家均以代議政治為主,並結合直接
民主、保障直接民權作為防範代議政治流弊之用。
然而,我個人的看法。民主-主權在民-人民擁有參政權的概念,是我們之所以能在公
共議題版討論議題、評論政策、公民參與的基礎,也應該是希望能有共識的追求。
如果我們無法肯定人民擁有直接影響國家政策的權力,直接民主不存在,那這個版基本
上可以跟直接廢了,因為不管論述再多、行動再多次,都沒有辦法改變這個國家,自然
也沒有存在的意義。
這時候辯贏辯輸核四的好與壞也沒有意義,因為最終都是政黨或者執政者說了算。
沒有民主卻討論公共議題,彷彿與太監討論做愛。
太監說:你看做愛累不說,有弟弟還會得性病,好險我沒有。
跟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比起來,能打砲是很驕傲的事。
如果我們反倒甩著老二說要自切,這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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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以下的問題回給 LionRafale 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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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onRafale : 直接民意很了不起嗎? 以色列轟炸哈瑪斯夠不夠直接 08/26 21:50
→ LionRafale : IS砍人頭夠不夠直接? 最直接就是大家比拳頭啦 08/26 21:51
→ LionRafale : 你的直接民主就是在打爛你所說的民主政治 08/26 21:52
首先要說明的是我個人用字一向謹慎,除了想跟你談以外,很大的一個目的是想順便去
讓逛版版友分享一些民主的基本概念,說明為什麼公民應該要關心並參與政治。
所以我從來沒有使用過直接民意這個詞。
或許你可以說明一下你說的直接民意和直接民主有什麼不一樣。
至於直接民主是「公民有權力並直接決定政治事務的制度」,跟你說的東西毫無關係。
如果有哪一個政治系老師願意背書說你舉的例子是對的,你可以給個名字或者請他發文。
我很樂意讓他身敗名裂。
同時,直接民主是八年級社會(公民)科的課程,為什麼你會冒出這種不可思議的例子,
我可以詢問一下你的身分證上是寫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嗎?
→ LionRafale : 另外我也不覺得民主就可以跟公平正義畫等號 08/26 21:52
是的,我也不認為民主可以跟公平正義畫等號。我的原句是「沒有任何一種體制比民主
更能實行公平正義,也沒有任何一種政治體制能比民主更能保護弱勢、法治以及你所提
到的所有價值。任何一個權力者都可以以他個人或者小團體的意見去破壞你提到的覺得
很重要的那些價值。但在民主體制之下,你必須得到多數的同意。直接的民主有可能損
害上述的價值,但更多的時候它在帶領這個世界去追求上述的價值。」
「公平正義奠基於民主政治之上,沒有比民主更能實現公平正義的政治體制。」
我所陳述「沒有任何一種體制比民主更能實行公平正義」,
這句話並不是說有了民主就等於有公平正義,
民主只是一個被認為比起其他政治體制更能帶來公平正義價值的工具而已。
關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江宜樺老師的說法更清楚:
遠從古希臘時代開始,民主政治與其他政治組織型態的主要差別,就在於別的政體假定
人與人之間不平等(所以才認為國家應該由君王或貴族統治)」,而民主政體則認定人
人平等(所以才主張大家輪流統治)。所謂「人與人之間平等」,其實不全然是事實觀
察的陳述,而是帶著強烈規範色彩的命題。
我們發現許多號稱公正賢明的領導者,往往不是你我利益的維護者。這種實踐上的扭曲
,或者肇因於他人無法確知我們真正的利益所在,或者由於他無法凡事做到公平,但更
常見的原因則是他在擁有決定別人生命福祉的大權後,往往變得自私腐化,只以維護己
身利益為上。
艾克頓(Lord Acton)所說:「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地腐化」,至今仍
是至理名言。既然如此,「人人享有平等待遇」的理想最好還是由「人人替自己作主」
的方式來確保,這也是為什麼民主政治要求所有人當家作主的原因
(Dahl,1989:65-105)。
→ LionRafale : 民主 只是讓每個族群都有機會 用可支付的代價 鬥爭 08/26 21:53
→ LionRafale : 和平. 只是勢均力敵狀態的動態平衡 08/26 21:54
看不懂,我真的看不懂你想說什麼。
推 LionRafale : 戰爭就是回歸純自然狀態 無法律 無政府 無一切限制 08/26 21:57
→ LionRafale : 個人或組織的徹底自由 08/26 21:57
推 offish : 我可以說一派胡言嗎?民主是國家主權在民、你指的 08/26 21:59
→ offish : 戰爭砍人那是個人行為自由侵犯了他人生命權 08/26 21:59
推 LionRafale : 你要講民意無限上綱最終結果就是那樣 08/26 22:00
首先,我再次闡明一點,我訴求的目標一直是代議政治為主,直接民主為輔。
但現今的台灣代議政治已經被出現了 Hannah Arendt所謂的政黨綁架民意、官僚組織膨
脹的兩大問題,而且是非常的嚴重。20世紀初的美國也遭遇到了這樣的問題,當時他們
發動了所謂的進步主義運動『治療民主之惡的處方,乃更多的民主』。給了人民創制、
複決的權力,把參與政治的權力從代議政治中收回部分讓給公民直接決定。
因此,我認為必須保持代議政治為主的體制,但必需放寬對直接民主手段(公民投票)
的限制以革除流弊,達到進步國家的標準。
為何你始終感覺我認為直接民主可以完全取代代議政治的話,對於你這樣貼標籤的行為
,我感到痛心、遺憾。
→ LionRafale : 直接民意如果可以凌駕政府 法律 就是回歸自然狀態 08/26 22:00
再次說明的是我從來沒有使用過直接民意這個詞。
或許你可以說明一下這和直接民主有什麼不一樣。
因為沒有權力的民意跟民主是有很大差別。
直接民主的意義在於『公民有權直接參與政策的制訂』,現今唯一能稱為直接民主制
的國家,叫做瑞士。 雖然事實上我認為他其實是以直接民主為主,間接民主為輔。
不管怎樣,這個全世界唯一的直接民主國家看起來似乎並未亡國。
推 offish : 你那個叫做無政府主義,那個不是民主,因為它們沒 08/26 22:04
→ offish : 有整體的概念。民主建立國家,國家保護民主,你看過 08/26 22:04
→ offish : 哪個民主國家如你想像的政府崩解過? 08/26 22:04
→ LionRafale : 說民主國家沒崩解過? 挖賽這個太多例子了好嗎 08/26 22:08
→ LionRafale : 最近一個就埃及壓 軍隊支持人民! 推翻獨裁總統! 08/26 22:09
→ LionRafale : 埃及革命的結果呢 08/26 22:10
民主化≠民主國家。 除了專制體制國家外,沒有人會認為埃及成為了一個民主國家。
台灣也只是在民主過程中逐漸前行,距離完全民主國家上有非常遙遠的距離。
民主化是一個漫長的進程,民主國家則是一個國家政治體制的型態。要成為一個民主國
家的民主化過程是非常漫長的。
一個國家的自由民主制度必須自下而上地建立。憲政制約、司法改革、政治黨派、經濟
私有化,這些民主社會的組成部分需要時間才能生根。西方本身的經驗提供了大量的證
據。英國在1688年的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之後成為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
然而直到20世紀,它才演變為一個成熟的自由民主制國家。(Charles A.Kupchan,
Democracy in Egypt Can Wait,2013)
在經濟學人的民主指數評比中,2012年埃及位列全世界第109位,2014年直接被評為不
民主國家。如果這被你認為是民主國家,我想您眼中的柬埔寨王國應該也很民主才對。
→ LionRafale : 埃及革命的結果呢 08/26 22:10
→ LionRafale : 埃及法庭判處529名穆爾西支持者死刑 2014/3/24 08/26 22:11
→ LionRafale : 埃及明亞省法院再判600餘人死刑 2014/4/28 08/26 22:11
是的,你看過哪一個民主國家作出這樣的行為嗎?
謝謝你幫我舉出例子。說明了一個回歸專制集權的國家,會發生如何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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