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新頭殼記者今對警提告 林雨佑:若警跳來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豪豬)時間11年前 (2014/08/27 15:24), 11年前編輯推噓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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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_OU2sz ] 作者: canot77 (豪豬)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新頭殼記者今對警提告 林雨佑:若警跳來 時間: Wed Aug 27 15:23:43 2014 新頭殼記者今對警提告 林雨佑:若警跳來跟我道歉,會考慮和解 [公民記者豪豬台訊] 新頭殼記者林雨佑與委任律師等27日 上午於台北地方法院檢查署遞狀, 控告新北市警局於張志軍來台期間 於烏來對記者林雨佑所進行干擾採訪 妨礙人身自由與媒體採訪自由的行為, 涉嫌強制罪。 林雨佑表示,6/26下午採訪過程中, 突遭警方反扣雙手,意圖上束帶逮捕。 即便已經立即出示記者證,仍遭警認為 為現場同謀,並嚴厲表示記者犯法與 庶民同罪。林指出,此做法嚴重影響 新聞採訪自由之行為,因此與公司商議後 決議提出告訴,希望提醒警方往後處理 類似情形時能夠有所收斂。 同在現場採訪之公民記者皮皮表示, 當天在採訪過程中,突然發現第一個 衝上來的採訪記者與警方衝突。 然後就聽到有關「你採訪證在哪裡?」 「有採訪證又怎樣?」之類的話語。 後來就看到林雨佑遭警方推來推去 甚至試圖壓制的狀況。 新頭殼總編莊豐嘉表示,媒體與警察 並無敵對關係,對警提告情非得已。 因近期公民運動蓬勃發展,希望對警察 未來行使公權立時知所節制,並必須保障 媒體採訪自由。 林雨佑委任律師表示,抗議行動無論 是否為合法行為,媒體的採訪自由均 應該受到保障。警察此種強暴脅迫以及 言語暴力的狀況,已涉嫌觸犯強制罪, 因此陪同當事人提出告訴。 新北市警局公關室警務正賴義芳亦到場關心, 但面對記者詢問不願回應。僅表示這是小事, 沒有授權不便回應。 會後訪問林雨佑有關和解問題時, 林開玩笑表示,警方不是說他跳來跳去 妨礙執法嗎? 如果警跳著來道歉的話, 會進行考慮。 記者會過程 http://youtu.be/ofTkEEz4vlU
烏來現場過程(新頭殼林雨佑拍攝) http://youtu.be/53LtOJC6Yhk
烏來現場-公民記者皮皮畫面 http://goo.gl/sy9oaH fb連結 http://goo.gl/fbdJc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46.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9124226.A.DBD.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not77 (123.204.46.11), 08/27/2014 15:24:21

08/27 15:28, , 1F
XD
08/27 15:28, 1F

08/27 15:32, , 2F
跳來跳去推
08/27 15:32, 2F
※ 編輯: canot77 (123.204.46.11), 08/27/2014 15:42:20

08/27 16:09, , 3F
"若警跳來跟我道歉" XDDDDDDDDDDDD
08/27 16:09, 3F

08/27 16:14, , 4F
跳來跳去沒誠意啦XD
08/27 16:14, 4F

08/27 16:20, , 5F
可是好俏皮唷~ 怎麼來的怎摩去嘛~
08/27 16:20, 5F

08/27 16:20, , 6F
按到噓…推回來
08/27 16:20, 6F

08/27 17:23, , 7F
08/27 17:23, 7F

08/27 18:28, , 8F
如果是我我會要它三跪九叩來找我,但還是提告
08/27 18:28, 8F

08/27 18:37, , 9F
強制罪是公訴~舉發後無法撤訴喔!
08/27 18:37, 9F

08/27 18:42, , 10F
後面還有民事求償在等
08/27 18:42, 10F

08/27 22:43, , 11F
推!這絕對不是小事!採訪自由新聞自由言論自由!
08/27 22:43, 11F

08/27 22:48, , 12F
妨害新聞自由等同妨害言論自由!
08/27 22:48, 12F

08/27 23:04, , 13F
警方明明就發表了"這是小事"的立場 還說啥沒授權
08/27 23:04, 13F

08/27 23:04, , 14F
不便回應
08/27 23:04, 14F

08/12 03:41, , 15F
如果是我我會要它三跪九 https://muxiv.com
08/12 03:41, 15F

09/13 19:04, , 16F
"若警跳來跟我道歉" https://daxiv.com
09/13 19:04, 16F

11/04 11:00, , 17F
推!這絕對不是小事!採 https://noxiv.com
11/04 11:00, 17F

12/29 01:57, 7年前 , 18F
"若警跳來跟我道歉" http://yofuk.com
12/29 01:57, 18F
文章代碼(AID): #1J_OUcM3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