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洪仲丘案二審再開庭 洪家願與黃冠鈞談和解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豪豬)時間11年前 (2014/08/25 19:5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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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nni73 ] 作者: canot77 (豪豬)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洪案二審再開庭 洪家願與黃冠鈞談和解 時間: Mon Aug 25 19:22:16 2014 洪案二審再開 洪家願與黃冠鈞談和解 [公民記者星星/豪豬 聯合報導] 洪仲丘案二審25日再度進行庭訊,此次 庭訊主要彙整此案的各個爭點與討論上次 檢方與洪家意見分歧的部份,還有相關證據 鑑定的爭議。庭中戒護士黃冠鈞委任律師 提出願與洪家和解,洪家表示願意談。 並且於庭後表示,因為部份士官兵還年輕, 且涉案情節較輕,願意給予年輕人一次機會。 下次庭訊訂於九月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此案庭中討論確立六大爭點,包含檢方認為 判決太輕、被告是否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禁閉是人身自由受侵害還是健康法益受侵害、 洪仲丘死亡原因、管理士有無注意義務、 以及7/3晨間體能操練是否有凌虐的主觀犯意。 洪案家屬一直希望提請學會以及訓練機構 進行鑑定一事,被告陳毅勳辯護律師表示, 法官認為必須洪家與檢方先協商出確認的 機構再與被告方面協商。審判長梁耀鑌指出, 依照現行訴訟制度,相關申請只能由檢方送件, 希望檢方能與洪家溝通完善討論出一致的結果。 此外有關檢方申請四名被告測謊的部份, 刑事警察局電覆書記官表示檢方申請事項 無法測謊。被告郭毓龍申請調查證據部份 因範圍過於龐大,實質進行有困難, 希望縮減數量。 被告李念祖與黃冠鈞辯護人均表示, 到該處僅為勤務支援,事前並無受相關 戒護或是操課相關專業訓練,並無具備 專業能力。黃冠鈞辯護人更表示,決策 派任之長官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庭訊結束前,黃冠鈞委任律師提出願與 洪家商談和解之事宜,洪家委任律師表示 依照洪媽的意思,可進行相關協調, 將另約時間於台中雙方律師之事務所進行。 庭後電訪洪舅胡世和表示,洪媽有意願與 部份涉案情節較輕之士官兵進行和解。 洪舅說,洪媽認為他們還年輕,願意給 年輕人一個自新的機會,不要為了這件 事毀了他們的將來。但是不包括涉案之 所有軍官以及涉案情節重大的范佐憲、 陳以人、陳毅勳等士官。 FB連結 http://goo.gl/4XWKK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46.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08965740.A.1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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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滿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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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媽 B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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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9:30, , 4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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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9:32, , 5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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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not77 (123.204.46.11), 08/25/2014 19:54:15

08/26 08:43, , 6F
推!謝謝來自現場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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