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 你將是改變台灣幼兒教育的力量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小羊)時間11年前 (2014/08/12 23:15), 編輯推噓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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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緣起] 我是一位幼教老師的老公,在認識她之前,對於幼兒教育這塊,始終停留在 只需要照顧小孩的觀念中。慢慢的了解她的職業後,發現到其實幼兒教育這 一塊,除了滿足幼兒實際的身理需求外,同時還需讓幼兒在這個階段,在品 德及觀念上的啟蒙及養成,這都是一位幼教老師的專業。 我實際看過很多例子。像是我看過她的班上有好幾位小朋友都有挑食的習慣 ,但透過她的耐心及循循善誘的技巧,小朋友在學期結束後,還真的讓每個 小朋友很開心的吃完每一次的餐點,除了這之外,其實還有很多有趣的故事 可以分享。 但我想要表達的是,這種老師的專業,除了來自於學校的課程訓練外,其實 是有其他非常紮實的實習以及認證制度,才能有這樣的專業養成。 但目前在立法院卻有一項重大法案的修正,將會影響到一個國家最基礎『幼 兒教育』的現況,各位為人父母以及在台灣的公民,請給我一點時間好好對 此法案之影響進行說明。 延伸閱讀: ※ 張大頭:幼教老師的一天。 http://goo.gl/SdY1Yk ※ 陳雅媛:幼教現場到底在學什麼? http://goo.gl/w3B76L [說明] 之前所提到的將影響幼兒教育現況之重大法案修正,即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以下簡稱兒照法)十五及十八條,以下列出各法條之前後差異及影響: 第十五條 修法前 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園從事教保服務。 修法後 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園從事教保服務。但現場有教保服務 人員時,可協同教學,不受此限。 第十八條 修法前 幼兒園有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其配置之教保服務人員,每班應 有一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 修法後 此項刪除 法條修正實際對照網站 [http://goo.gl/Do0j55] 幼托整合之前,早期教育分為幼稚園托兒所兩個場所。師資部分幼稚園必 須為具有教師證的合格幼教師,托兒所則為幼保系畢業生即可擔任,而在幼 托整合後則一律稱為幼兒園,師資部分則規定5歲大班"至少"一名幼教師 ,其餘由"相關科系"畢業者擔任教保員即可。 但在台灣目前幼兒教育的現狀中,有些園所常常會以沒有辦法請到老師、幼 教師不足或合格幼教師將剝奪教保員教書的權力等為由,希望立委能針對 "合格幼教師"進行修法,也就是希望修法刪除第十八條中[五歲大班至少 一名幼教師]這一項,意即幼兒園將不再需要具有"合格幼教師"來擔任教 學工作。 此外,在第十五條中,原規定[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園從 事教保服務],增添為[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園從事教保 服務。但現場有教保服務人員時,可協同教學,不受此限。],因此只要有 一名教保服務人員(相關科系畢即可)在,任何人將可進入幼兒園進行教學 ,此例一開,幼兒教育品質將會大受影響。 簡單來說,你希望你的小孩子就讀的園所的老師們,是經過一連串實際教育 訓練及實習後,並有合格教師證的"合格幼教師"來陪伴及啟蒙你的孩子, 還是完全不用把關,任意聘用的老師即可呢?這個問題我就點到為止,也就 是目前這兩個法條所帶來的重大影響。 延伸閱讀: ※ 林佩蓉:我為何極力要阻止兒照法第十八條及第十五條的修正 http://goo.gl/1gjTTS [訴求] 1. 要求立即撤回兒照法修正提案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院總第1073號委員提 案第15722號》 2. 全民督促教育主管單位落實五歲班級須聘任至少一位合格幼教師資,不得 以代理代課老師權充之。此外,為保障幼兒最高福祉,應確實依照法規規 範,且任何未接受過教保專業訓練之人員不得從事幼兒園教保服務 3. 各縣市教育局處應嚴格查核,若有未具合格教保人員資格者於幼兒園進行 教學者,應立即依法糾舉,並依照兒照法第四十九條和第五十一條第四款 之規定辦理 4. 積極研議增加幼教師資培育員額,讓服務表現良好的教保員得以甄選參加 師資培育課程,以取得合格教師的資格 5. 教育部應檢討五歲幼兒免費入學成效,積極規劃國教向下延伸一年,以利 我國在少子化趨勢下保持國際競爭力 6. 教育部應落實執行幼照法規,製作相關文宣,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宣導正 確幼兒教育的理念與作法 7. 教育部和各縣市主管應致力維持公幼一班兩位教師的編制,使公幼得以有 高素質的老師提供優質教保服務,達到優先收托特殊需求及弱勢家庭幼兒 的更需要 [你,是可以幫上忙的] A. 連署 由中華民國幼兒教育改革研究會所發起的連署,分別提供了網路連屬及紙本 連署兩種方式: 1. 網路連署書 http://goo.gl/nVyCXy 2. 紙本連署書 步驟1 下載紙本連署書電子檔,接著把電子檔印出來 http://goo.gl/DrP85b 步驟2 呼朋引伴連署囉!(可多人填寫一份,請依照表格內容填寫) 步驟3 將填好的連署書裝到信封,貼上郵票,寄到以下信箱      地址:950-92臺東市西康路二段369號      收件人:臺東大學幼教系 陳淑芳老師收 B. 跟我們一起站出來 http://goo.gl/javsGL 為反對幼照法第十五及第十八條修法,我們希望透過連署,讓政府聽見我們的 聲音。此活動目的為透過走上街頭面對人群,讓更多人了解,同時邀請更多人 一起簽署連署,共同捍衛幼兒受教權。我們誠心的邀請所有關心幼教的夥伴一 起站出來。也非常謝謝各位關心幼教的你! 目前已分別在臺北、新竹、高雄舉辦活動,讓大家一起為幼兒教育努力! [台北] 8/17(日) 09:00~18:00 士林科教館     8/24(日) 09:00~18:00 臺北市立動物園 [新竹] 8/24(日) 10:30~14:30 新竹市玻工館 [高雄] 8/23(六) 09:30~16:30 高雄市立美術館    8/24(日) 09:30~16:30 高雄市文化中心 [其他文章分享] ※ 孩子是我們的未來-教保合作圖解 http://ppt.cc/eaj6 ※ 給家長的一封信 http://ppt.cc/UKhV ※ 您想要孩子擁有什麼樣的幼教品質? http://ppt.cc/fc5a ※ 幼兒園教學正常化系列影片(全國教保資訊網) http://ppt.cc/RacK ※ 侯孟志:一起愛孩子,反對荒謬修法! http://ppt.cc/pkvV ※ 侯孟志:學前教育不需教師?──幼兒園老師可能不是老師! http://ppt.cc/7j5z ※ 楊逸飛:「教保」應合作,協力爭取專業地位及合理報酬 http://ppt.cc/7j5z ※ 邱淑惠:幼教師資培育政策的改革亂象 http://ppt.cc/JgNF ※ 為台灣而教!劉安婷策動偏鄉教育小革命 http://goo.gl/VgeGbu ※ 對幼兒教育現況、幼照法修正案及各方觀點 http://goo.gl/4Adta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86.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7856538.A.E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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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推 已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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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之前就已連署 等著看陳學聖是不是繼續同流合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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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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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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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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