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的提案,讓交通更亂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crazykill)時間11年前 (2014/07/28 13:53), 編輯推噓0(0012)
留言1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討論區當中有新聞連結: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929796&p=1 簡單一句話,以前檢舉比較容易,因為時間比較長(註), 現在將天數大幅度縮短到7天,會更難檢舉,然後,違停的情況會更嚴重 (檢舉違停沒錢可賺,不會每天把行車紀錄器拔下來看,一個不小心就超過7天) 以下這網頁有提到 陳超明、林明溱、羅淑蕾等18人,提議改成3天(更誇張!) http://vote.ly.g0v.tw/legislator/biller/836/ 然後,交通部官員同意改成7天 註: 原本是90天,或許太長,改成30天應該比較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133.252.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6526811.A.9CB.html

07/28 13:55, , 1F
我不認為延長檢舉時間跟檢舉難度有相關
07/28 13:55, 1F

07/28 14:00, , 2F
1樓,你假如一天檢舉50件以上,你就知道有關了
07/28 14:00, 2F

07/28 14:01, , 3F
一天50件,大概要花3小時去整理,上班族沒那麼多時間
07/28 14:01, 3F

07/28 14:03, , 4F
一天五十件的值會不會估算太多?
07/28 14:03, 4F

07/28 14:03, , 5F
M1的討論串有提到,警方的處理流程都不只7天了
07/28 14:03, 5F

07/28 14:04, , 6F
我住台北,中午開車1小時就可拍到50件以上.....
07/28 14:04, 6F

07/28 14:04, , 7F
這樣修的結果不是加大警察壓力就是使民眾檢舉無法成立
07/28 14:04, 7F

07/28 14:05, , 8F
很多網友是一天檢舉100件以上,而且,沒錢可領
07/28 14:05, 8F

07/28 14:05, , 9F
以我為例,我有家庭,一天只能花1小時做這件事
07/28 14:05, 9F

07/28 14:06, , 10F
我一個中午拍50件,要花我三天的時間才能整理完
07/28 14:06, 10F

08/12 03:14, , 11F
M1的討論串有提到,警 https://muxiv.com
08/12 03:14, 11F

09/13 18:38, , 12F
//muxiv.com https://daxiv.com
09/13 18:38, 12F
文章代碼(AID): #1JrULRdB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