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豬隊友果然又跳坑了...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尚市長)時間11年前 (2014/07/22 08:53), 11年前編輯推噓10(14424)
留言42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14 (看更多)
: 噓 Shalone:這就好像叫同志團體不準喊性別平權,或是覺得蔡丁貴教授談 07/22 06:55 : → Shalone:台獨就是豬隊友傻跳坑一樣荒謬的指責 07/22 06:56 : → Shalone:市長痛恨廢死聯盟的程度早已捨棄理性,忘卻邏輯 一味謾罵 07/22 06:57 : → Shalone:呼籲各界給予法官空間釐清案情根本就是基礎不過的司法精神 07/22 06:59 : → Shalone:就因為是廢死聯盟,在市長眼中就是豬一般的發言 07/22 06:59 : → Shalone:更可悲的是,久不久就有人因為自己的預設立場而同意市長這 07/22 07:01 : → Shalone:種邏輯不通,似是而非的言論。 07/22 07:01 : : 她們自己說,"各界對於未定讞的東西不該隨便議論"的啊! : : 噓 kawo:站出來呼籲發聲跟有沒有定讞有啥關係……真的是瞎到噁心 07/22 08:31 : 有些人還是不懂,那我再簡單說明一下好了? 廢盟的主張是,"各界對於未定讞的案子不該隨便議論,以免影響司法判決",right? 那麼,林欣怡這次跳出來的發表是說, "檢方從'求處重刑'變成'求處死刑',是否有受到外界判死呼聲的壓力?" ...有注意到了嗎,林欣怡自己也是在"議論"這個案子, 而且也是在未定讞的情況下進行議論,對吧? 所以是她自己在打自己的臉,還沒有察覺到自己已經把臉打腫了。 (我現在可是很理性在分析的) 那麼,廢盟真正該做的是什麼呢? 我認為,她們要做的就是貫徹原則,只針對定讞需要救援的案子發表議論。 換言之,面對還沒定讞的案子(比方說割喉案或者是鄭捷案), 她們該做的是一律以"這案子還沒定讞,我們不宜發言干預司法"為由拒答, 而不是人家問什麼,就出來跳針一下... 正如我一再說的,這些人欠缺腦袋,也沒有邏輯一貫性,是最大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33.1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5990406.A.037.html

07/22 08:57, , 1F
同意
07/22 08:57, 1F

07/22 09:08, , 2F
唉 這是何苦罵自己呢
07/22 09:08, 2F

07/22 09:10, , 3F
"各界對於未定讞的案子不該隨便議論" 出自何處啊?
07/22 09:10, 3F
我找到了,還好我有存檔,這是張娟芬的回答: http://cclelouch.pixnet.net/blog/post/37274051 第一,廢死與AI救援的是司法已定讞個案,而白玫瑰的民粹活動是針對未定讞個案。 這下某人沒話說了吧?

07/22 09:13, , 4F
07/22 09:13, 4F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09:17:12

07/22 09:19, , 5F
你很難跟廢死部分人士溝通 廢死已經是一種宗教信仰了
07/22 09:19, 5F

07/22 09:20, , 6F
他們可能會說 面對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沒有一貫性是小惡
07/22 09:20, 6F

07/22 09:23, , 7F
我是要說啥呢?你要用一篇文章下的某人轉達的某個演講時的
07/22 09:23, 7F

07/22 09:24, , 8F
回應來當做廢死的主張? 這是要查證死誰啊?
07/22 09:24, 8F
張娟芬是廢盟重要成員,而那段是我從她部落格上備份下來的; shalone您就別再硬凹了,很難看啦...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09:25:08

07/22 09:25, , 9F
二來呢…文中救援的意思與本文指涉的議論相距甚遠
07/22 09:25, 9F
文中後半句批評的是朱學恒"針對未定讞案子隨便議論",對吧???? 自己看不懂文意就別來讓人笑了啦。

07/22 09:25, , 10F
XD 廢死不意外
07/22 09:25, 10F

07/22 09:25, , 11F
然後你就是能硬牽扯成同一件事情,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07/22 09:25, 11F
張娟芬和尚市長在這裡所指的"救援",是"一人一信搶救鄭性澤"這個活動。 你還不懂這是啥意思,那我也不用多教你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09:27:00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09:27:18

07/22 09:32, , 12F
唉 算了,你把太多東西混在一起談,各種不同背景平台東西
07/22 09:32, 12F

07/22 09:32, , 13F
都扯成一塊。要真說,我還真的給你弄得越來越亂,真要釐清
07/22 09:32, 13F

07/22 09:33, , 14F
反而要多發一篇無意義的文。
07/22 09:33, 14F
...果然有人看不懂,唉,自己看不懂,我也沒辦法囉!!!!! 事情明明這麼簡單,就是廢盟批朱學恒針對那些未定讞的案子呼籲判處死刑, 結果她們自己也在針對鄭捷的案子批評檢察官"受到外界壓力"; 這麼簡單的道理,很難懂嗎???? 我都已經說得這麼清楚了,還有人看不懂,我真的莫法度了, 畢竟我又不是某些人的國文老師...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09:36:27

07/22 09:50, , 15F
其實廢盟根本不應該對這案子多講什麼的,一來又還沒審判,又
07/22 09:50, 15F

07/22 09:51, , 16F
有人格疾患這種不確定因子,對他們最好的方式就是虛答
07/22 09:51, 16F

07/22 10:01, , 17F
快多發一篇無意義的文章來解釋,不然我要被市長說服了
07/22 10:01, 17F

07/22 10:14, , 18F
所以你告訴我哪裡不一致好嗎? 我根本看不出來
07/22 10:14, 18F
你看不出來又不干我的事:)

07/22 10:30, , 19F
呼籲不要干預司法與法官心證並沒有標準差異的問題
07/22 10:30, 19F

07/22 10:32, , 20F
講到死刑就自動跟威權站在一塊了 不意外喔~~
07/22 10:32, 20F

07/22 10:32, , 21F
照你這樣亂扯我也可以說太陽花被暴力驅離讚 依法行政
07/22 10:32, 21F
我說過了,去請求馬英九特赦死刑犯,才是跟威權站在一起。 如果有人不懂這句話的意義,那我還是沒辦法...

07/22 10:46, , 22F
這是哪種威權在一起 = =
07/22 10:46, 22F
還是老話,你不懂不干我事。 算了,我簡單說,你請求一個威權政府施恩特赦,這不就是向威權政府乞討?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0:47:22

07/22 10:46, , 23F
可以定義「站在一起」嗎
07/22 10:46, 23F

07/22 10:47, , 24F
概念錯誤也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
07/22 10:47, 24F
我再說一次,向威權政府乞討,就是威權的共犯, 因為你承認了這個政府有對人民施恩的權力。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0:48:19

07/22 10:48, , 25F
所以你只是用在一起的修辭來偷渡你個人對他們的嫌惡
07/22 10:48, 25F
...你根本沒聽我解釋嘛,自己心裡有偏見,聽不進人家的話,怪我喔?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0:48:52

07/22 10:49, , 26F
權威本來就有權力(不論其內涵),所以問題在哪裡?
07/22 10:49, 26F
你不承認這個威權的合理性,卻又要向它乞討,這樣懂了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0:49:42

07/22 10:51, , 27F
不是喔,我只是要告訴你本來總統就有權特赦
07/22 10:51, 27F
對,而我認為既然國家機器的威權不合理,那特赦權就該廢掉, 而不是去請總統特赦。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0:51:52

07/22 10:52, , 28F
政府是可以主張的對象,但你的重點反而是在威權
07/22 10:52, 28F
一方面主張這個國家機器是暴力機器,一方面又要請暴力機器施恩惠, 這本身就是巨大的矛盾。 正如我說,如果要譴責國家機器是暴力機器,那就該要求廢除特赦權, 這才是不讓國家機器生殺予奪的正確行為,但廢盟的人完全不懂這點。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0:53:34

07/22 10:53, , 29F
對於權力不信任是其立場,但是權力卻可以回復或延續權利
07/22 10:53, 29F
當你去和你不承認的權力妥協,你就是共犯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0:54:10

07/22 10:53, , 30F
你是不是片面解讀而沒有看到權力可作為的空間?
07/22 10:53, 30F
我認為這是矛盾的,因為賦予生的權力跟賦予死的權力是一樣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0:54:42

07/22 10:54, , 31F
廢死只處理權威掌握殺的問題,你過度詮釋了
07/22 10:54, 31F
我再說一次,國家機器賦予生和賦予死的權力是一樣的, 你不能只否定其中之一。 我的主張是,要否定就該兩者皆否定;事實上我認為特赦一定要廢除。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0:56:02

07/22 10:55, , 32F
生是權利,只有殺是國家機器掌握的權力,你完全搞錯了
07/22 10:55, 32F
你才是錯誤,賦予生的權力也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 你要不要去看看古代羅馬競技場的那些片子?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0:56:37

07/22 10:56, , 33F
人民的生命是國家的義務責任好嗎
07/22 10:56, 33F
特赦跟人民的生命權又不一樣了,這叫"恩出自上",是根本不該存在的權力。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0:57:17

07/22 10:57, , 34F
請問羅馬是基於民主理論的現代國家嗎?
07/22 10:57, 34F
那廢盟舉貝加利亞做廢死的例子,請問義大利城邦是基於民主理論的現代國家嗎? ~~~~~~~~~~~~~~~~~~~~~~~~~~~~~~~~~~~~~~~~~~~~~~~~~~~~~~~~~~~~~~~~~~~~~ 不要再講了,越講只會讓他們越糗而已啦...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0:58:38

07/22 10:58, , 35F
如果改成特赦只限政治犯呢?這種類型的比較有爭議吧?
07/22 10:58, 35F
或許可以考慮這樣做,但我認為特赦死刑犯的權力絕對該廢除。 p.s.: 拿出貝加利亞,有些人似乎就啞口無言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1:01:11

07/22 11:00, , 36F
你知道舉貝加利亞是甚麼脈絡下的嗎
07/22 11:00, 36F
我知道啊,知道你答不出來了:) 跟廢盟一起回家洗洗睡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1:02:16

07/22 11:17, , 37F
換你來回答我的文章啦(啾咪)
07/22 11:17, 37F
...說難聽點,一篇根本沒有邏輯的文章,要我回答也是白費工夫而已。

07/22 11:22, , 38F
沒死刑犯是要怎麼特赦?
07/22 11:22, 38F
※ 編輯: jeanvanjohn (118.167.133.128), 07/22/2014 11:28:11

07/22 18:12, , 39F
完全打中廢死邏輯的文章
07/22 18:12, 39F

07/22 19:33, , 40F
那應該是語誤 正確應該是 國家不曾賦予生命,就不能剝奪
07/22 19:33, 40F

08/12 03:07, , 41F
他們可能會說 面對生命 https://muxiv.com
08/12 03:07, 41F

09/13 18:32, , 42F
那應該是語誤 正確應該 https://daxiv.com
09/13 18:32, 4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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