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被施暴後的處理回應?
※ 引述《pp820911 (Vin)》之銘言:
: 今天看到文大那則新聞
: 我想到其實我們到目前為止已經遇過很多類似的情形了
: 但是這幾次事情都因為受害者沒有還手而沒有再去深究(只就我有看到的新聞)
: 我想因為現在台灣公民對於公共議題有更高的關注度及行動力
: 以後在其他公共場合恐怕還會再遇到類似的衝突情況
: 那如果遇到的話是不是我們都不應該還手呢?(指遇到非警察的對立方)
: 還是我們有什麼更好的不讓自己受傷也能捍衛主張的處理方式嗎?
除了蒐證以外,絕對不能還手。
法律的問題不講(都要示威抗議了,有時候法律也不用太CARE)
主要是社會觀感的問題,光是抗議就會罵成死學生不讀書、小屁孩當黨軍
如果還手了還得了?因此,除了蒐證、保護自己、讓自己排除於受傷威脅
千萬不能還手,請三五成群彼此搜證。
如果在公開研討會中出現有人示威抗議鬧場,那到底該怎麼辦?
感覺像是在課堂上鬧場,該怎麼辦呢?請保全警衛嗎?
但保全警衛有何權責可以強制執行?
頂多是排除侵入住居(公私立學校算住居嗎?)吧?
但排除行為的強制執行,是不是應該由警察來執行,
再以現行犯看要做什麼處置會比較好呢?
所以,這根本跟入侵民宅、入占領機關、路過公共空間不同,
站在校方的立場,除了找警察來以外,他們究竟該如何合法的排除情況?
又,搶奪手機絕對違法,即便是警察還是有什麼票、條,都不能搶奪手機。
(所以手機被搶,大概就可以立即告人了,但又苦無證據可能被吃案?)
影片中的摔打、抓頭髮,看起來並不算是正當防衛(是要防衛什麼?)。
這讓我想到前幾年台大校慶,也有學生衝進去抗議、拉白布條。
結論:歡迎交由法院仲裁,雙方請堅持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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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16.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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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應該要可以排除,只是文大如何執行會比較好?應該不是影片的那種方式吧?
請問,有無更具體的排除方式,以及引據的法規命令等呢?
※ 編輯: xainbo (111.252.16.174), 06/08/2014 2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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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是大學自治的範疇
那應該是
1. 文大校方依據他們訂定的各種校內管理規則來執行排除
2. 文大校方未出面,則由主辦機關依據文大校方的規則來執行排除
3. 主辦機關依據某些神秘理由,執行如影片中的措施
所以.....
※ 編輯: xainbo (111.252.16.174), 06/08/2014 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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