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常犯板規說明釋義
諸君午安:
因為近來有些板友提出某些檢舉老夫沒有執行板規之疑義,
在這邊做一些簡單的說明,若諸君認為有不妥者可在下方推噓文提出意見。
第三條
★ 文章內容違規、違反站規或法律之規範。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若原作者來站內信提出檢舉,而轉文者未能提供諮詢發文者意見證據,
就會執行板規。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四)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這點的認定範圍很廣,而板上各種立場的板友均可能違規,故爭議性最大
老夫的判定標準如下:
1.直接以髒話或各種汙辱字眼攻擊某位板友
Ex: XXX 我幹你娘。
XXX 你腦殘沒藥醫。
XXX 你馬英九。
2.若攻擊的對象為板上有某些特定立場或言論之板友則警告乙次。
Ex: 那群挺馬的現在還在挺,真是弱智腦殘。
空心菜就沒料呀,蘇光頭就光頭呀,那些白癡還挺得下去?
但若沒有侮辱性字眼則不在此列。
Ex:那些挺KMT的真不知道在想什麼?
那麼愛祖國怎不游回去?
3.若侮辱的對象沒有針對性,或侮辱的對象為國家、政治人物、
歷史人物...等則沒有違規。
Ex:小日本真他媽的倭寇。
連家根本一群支那豬。
柯P根本腦殘。
但若該政治人物為板友,並來信檢舉,
並證明自己就是該位政治人物,則以人身攻擊板友處理。
(五)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合購,團購,志工,講座是可以宣傳的,但須公布收支明細。
(六)文章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不明連結。
包含唆使任何暴力行徑,恐怖行動,
Ex:我們應該開油罐車去撞總統府,炸死馬英狗。
在動亂的時候我一定要把台獨份子殺光。
想辦法組織一個破壞KMT黨部的行動好不好?
(七)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八)發表空白、一行、注音、等文章;發表文章請滿20字。
(九)轉錄文章、新聞必須附上20字以上短評心得,若未附上短評心得或
經板友檢舉超貼三篇以上者,劣退並水桶三天。
這條是板眾們投票投出來的,可是卻有一堆人沒在看,
時常轉文不附任何心得短評,請板友們注意,因為已經公告過
若未修改板規前有人再犯,是會劣退的。
(十)情節在上述違規情形邊緣者,警告之,警告乙次再犯者,視同違規。
★ 違反以上項目水桶兩週處份,違反第八項若因手機或其他因素操作錯誤,
初犯可來信申請自檢,違規案件板主得先行水桶,另於七天後統一公告。
通常老夫執行板規難免會有疏漏之處,而第三位板工尚無人應徵,現在人力不足
會有些人違規卻沒被我看到的情形,還得依賴諸君幫忙檢舉。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30.18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1785315.A.FCA.html
※ 編輯: musashi0839 (125.227.130.181), 06/03/2014 16:49:12
推
06/03 16:53, , 1F
06/03 16:53, 1F
→
06/03 16:54, , 2F
06/03 16:54, 2F
推
06/03 16:55, , 3F
06/03 16:55, 3F
推
06/03 16:55, , 4F
06/03 16:55, 4F
→
06/03 16:55, , 5F
06/03 16:55, 5F
→
06/03 16:56, , 6F
06/03 16:56, 6F
推
06/03 16:57, , 7F
06/03 16:57, 7F
推
06/03 16:57, , 8F
06/03 16:57, 8F
→
06/03 16:58, , 9F
06/03 16:58, 9F
推
06/03 16:58, , 10F
06/03 16:58, 10F
→
06/03 16:58, , 11F
06/03 16:58, 11F
推
06/03 17:10, , 12F
06/03 17:10, 12F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913/269818.htm
馬英九只是個例子,要是板友覺得被罵:你蘇光頭,你謝小夫,你蔡英文...等很恥辱,
並提出檢舉,老夫一樣會受理,但必須先提出該位引用人物人格不堪之處才能成案。
※ 編輯: musashi0839 (125.227.130.181), 06/03/2014 17:17:44
→
06/03 17:17, , 13F
06/03 17:17, 13F
→
06/03 17:29, , 14F
06/03 17:29, 14F
推
06/03 17:44, , 15F
06/03 17:44, 15F
推
06/03 17:57, , 16F
06/03 17:57, 16F
非暴力不合作行為如:靜坐、演講、罷工、罷課、遊行...等,不在此限,
但若有關流血革命如:暗殺、軍事政變、流血暴動...等,切勿於本板發文,請另尋他處。
※ 編輯: musashi0839 (125.227.130.181), 06/03/2014 18:11:31
推
06/03 18:12, , 17F
06/03 18:12, 17F
→
06/03 18:13, , 18F
06/03 18:13, 18F
推
06/03 18:14, , 19F
06/03 18:14, 19F
→
06/03 18:17, , 20F
06/03 18:17, 20F
推
06/03 22:52, , 21F
06/03 22:52, 21F
推
06/04 01:36, , 22F
06/04 01:36, 22F
→
06/04 01:36, , 23F
06/04 01:36, 2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