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提罷免,要驗身分證=談結婚,要先驗貨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sky)時間10年前 (2014/05/16 08:30), 10年前編輯推噓6(606)
留言12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和選舉一樣,罷免是人民的權力 反罷免的政客要求人民要附身分證,表面理由是怕人民造假 如果這個道理說得通, 那難道娶老婆要先驗貨嗎! 法律是用來防政府濫權,不是用來把人民當賊防, 人民當主人的價值,豈容政客如此踐踏,真是豈有此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04.18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200206.A.C37.html

05/16 08:39, , 1F
要先試車再付款!!!
05/16 08:39, 1F
※ 編輯: skysail (111.253.104.183), 05/16/2014 08:44:21

05/16 09:25, , 2F
請問一下,按照您的邏輯,是否選舉時也不應驗身份證?
05/16 09:25, 2F

05/16 09:29, , 3F
原po是說"提"罷免而不是罷免(罷免投票現場一樣要驗身分證)
05/16 09:29, 3F

05/16 09:30, , 4F
目前選罷法修正案的問題是在 提案跟連署階段 要多附證件
05/16 09:30, 4F
是的,選舉和罷免都是人民的主權 ,如果是提案罷免 ,其精神是對不良政客的制裁 提案程序不應嚴格,等到舉行罷免投票時當然比照選舉投票檢驗即可, 至於罷免投票能不能通不通過,就由人民自己的決定 ※ 編輯: skysail (111.253.104.183), 05/16/2014 10:01:39

05/16 11:08, , 5F
選舉只要選舉人提身分證明,那罷免是不是也只要一人就好
05/16 11:08, 5F

05/16 11:09, , 6F
這樣比較公平吧,只有一人提案,也不會有個資法問題喔
05/16 11:09, 6F

05/16 11:11, , 7F
公平這兩個字 kmt的字典是沒有的
05/16 11:11, 7F

05/16 11:55, , 8F
就是…提罷免要身份證,第一階段跟第二階段名單還不能重複
05/16 11:55, 8F

05/16 11:55, , 9F
奇怪了,提選舉也沒有這麼麻煩,憑啥罷免要如此嚴苛?
05/16 11:55, 9F

05/16 12:47, , 10F
娶老婆先驗貨,不是都這樣嗎,難道有人婚前都不碰老婆
05/16 12:47, 10F

05/16 15:22, , 11F
留資料??那還有誰敢連署??萬一被掌握名單勒???
05/16 15:22, 11F

05/16 17:12, , 12F
門檻還嫌不夠高?擺明就是很怕自己真的被割掉
05/16 17:12, 12F
文章代碼(AID): #1JTLmEmt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