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大科法所學生聯名 告蔡正元殺人未遂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格達費™@在鬼島過鬼日子)時間11年前 (2014/05/15 03:12), 編輯推噓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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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科法所學生聯名 告蔡正元殺人未遂》 http://ppt.cc/ZKpL By 台灣控 taiwancon - 週三 2014年05月14日, 7:12 下午 公車行車紀錄器拍下兩位民眾被迫攀附在蔡正元座車的影像。 http://ppt.cc/ofxc ============================ 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上月離開立院時,遭民眾圍繞於座車周圍, 蔡正元竟令座車司機開車,致兩位民眾被迫攀附在座車引擎蓋上 ,於台北市區繞行1000多公尺。此舉引發多位台大科際整合法律 研究所校友與學生不滿,聯名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蔡正元與其司機 涉犯殺人未遂罪嫌,目前已有52位校友、同學響應。他們呼籲, 檢察官收到告發狀後,能主動分案偵辦,懲戒不法行為。 此案告發人之一、台大科法所碩士生蔣昕佑說,4月25日蔡正元 撞人的事件震撼整個社會,根據當日媒體拍攝影片,以及當天路 過現場的白色休旅車的行車紀錄器拍攝的影片,顯示蔡正元座車 在行駛時,不僅駛入公車專用道,更有闖紅燈、違規左轉、逆向 行駛、超車及蓄意撞擊其他車輛,明顯是危險駕駛,若此時引擎 蓋上民眾跌落至道路,可能造成座車或馬路上其他車輛閃避不及 ,造成民眾死亡結果。 蔣昕佑指出,從《刑法》角度而言,可以知道縱使民眾因蔡正元 指示司機開車,導致掉落路面進而引發死亡結果,蔡正元也容許 這種情況發生,已具備《刑法》中的殺人「不確定故意」,應以 殺人未遂論罪,才具狀告發,希望檢察官收到告發狀後,能主動 分案偵辦。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12.5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094732.A.4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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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告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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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3:4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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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告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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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翻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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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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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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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發,只要檢察官隨便掰一張不起訴處分書就可打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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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23, , 8F
管你什麼所什麼鳥博士,檢察官可以亂寫,但你不得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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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24, , 9F
連高中畢業的警察都可以掰緊急避難,檢察官會掰輸你們?
05/15 10:24, 9F

05/15 10:25, , 10F
(我是告發達人)
05/15 10:25, 10F

05/15 12:52, , 11F
緊急避難是否合乎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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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裡誰管你什麼原則,誰在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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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4:08, , 13F
法院可以解決問題,誰還要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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