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97年吳育昇提過之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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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DCCLXXVI ()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無限支持吳育昇
時間: Wed May 14 22:53:37 2014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中華民國41年9月起編號)中華民國97年6月25日印發
院總第940號 委員 提案第 8264 號
案由:本院委員吳育昇、劉盛良、江義雄、謝國樑、邱議瑩等61人,有鑒於中華民國國民
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者擔任中華民國公職所衍生之困擾,唯有以修正法律規定之方式,方
能徹底解決此一問題,爰擬具「國籍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允當,敬請 公決
。
說明:
一、現行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但
未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者,不得擔任公職。因此,中華民國國民雖取得
外國永久居留權者,仍可擔任中華民國公職,特別是擔任政務人員公職者,有此種現象。
二、雖然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並擔任中華民國公職為合法。但社會觀感認為
既然要擔任公職,為何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更甚者產生對國家忠誠之質疑,因而衍生困
擾。
三、為徹底解決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者擔任公職所生困擾,又為免社會對此產生疑慮,允
宜以法律明文規範。
四、本席等認為,將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者,比照取得外國國籍,於國籍法中加以規範。
亦即將國籍法第二十條中有關「取得外國國籍者」修正為「取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者
」。
五、如此,即有法律規定可循,杜生疑慮及困擾。
提案人:吳育昇 劉盛良 江義雄 謝國樑 邱議瑩
連署人:羅淑蕾 潘維剛 林滄敏 洪秀柱 張嘉郡 陳根德 張顯耀
楊麗環 李明星 李復興 楊仁福 李紀珠 郭素春 黃義交 林德福
李慶安 李慶華 蕭景田 鍾紹和 呂學樟 林正二 鄭汝芬 丁守中
廖婉汝 林鴻池 徐少萍 賴士葆 黃志雄 侯彩鳳 張慶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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