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國會議員施壓作戰範本 初代版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陳周三)時間11年前 (2014/05/11 23:26), 11年前編輯推噓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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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沒有,歡迎轉寄。 ZM團隊的國會議員施壓行動, 是公民目前可做的少數選項之一。 雖有 不少立委 傳真 / 電話 無法接聽 使用的問題, 但完成力所能及的部份,是公民本份。 為響應 國會議員施壓行動, 先丟出一份簡易版之陳情書範例 供公民參考,以求拋磚引玉之效。 可搭配Xmmmmmmmmmmmm 大的 Hello Fax 好物教學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9824804.A.3DF.html 若有不足或資訊錯誤之處,請儘速打臉更正, 只要能集眾人之力,影響一位委員就算一份力量! =================陳情書範本================== OOO委員 您好, 關於本週二(5/13)於院會即將進行的 [行政院版兩岸監督條例草案] 與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 兩議案, 本人 表示 強烈反對, 茲列 陳情情求如下. 陳情請求: 強列反對 [行政院版兩岸監督條例草案] 以及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 議案. 事實: [行政院版兩案監督草案]之明顯重大缺陷有二. 1. 沒有規定國會在簽署前可以修正或保留 2. 沒有嚴謹之「衝擊影響評估機制」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 之重大影響 1. 簽結切結書 2. 檢附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理由: 強烈反對 [行政院版兩案監督草案] 國會無權修改, 有損人民權益. 僅交由政府國安會審查, 無法替人民權益把關. 國與國間的交流合作,不是應該要更謹慎地去面對? 這類對人民有重大影響的法案或政策 經過9個月以上的準備、討論,讓人民可以完善參與的過程, 在歐美等民主國家已是行之有年. 強烈反對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 1. 公民執行選舉權時, 並無需簽結切結書. 增加此非必要之步驟, 本質上已提高罷免之門檻. 違害公民原有之選舉罷免權益. 此致 OOO立法委員 陳情人:OOO 身份證字號: OOOOOOOOOO 戶籍地址: OOO市 OOO區 OOO里 OOO鄰 OOO路 簽名蓋章:OOO 中 華 民 國 OO 年 OO 月  OO 日 -- 生命傳承中偶會出現的意外遺憾,只是意外的機率大小不同罷了。雖然有 許多是無能為力,不過透過你我的協助,或許可以讓生命的遺憾減少一些... 您可以用信用卡或劃撥方式捐款給他們... 中華民國運動神經元疾病病友協會 [漸凍人] 捐款劃撥帳號:19103794 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 [罕病] 捐款劃撥帳號:193435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05.7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9821983.A.F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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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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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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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think (36.225.105.74), 05/11/2014 23:52:37 ※ 編輯: ithink (36.225.105.74), 05/12/2014 00:34:37 ※ 編輯: ithink (36.225.105.74), 05/12/2014 00: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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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RvQV-J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