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郭冠英沒辦法治?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不朽❺❺❻❻)時間11年前 (2014/05/11 16:05), 編輯推噓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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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ngchen1991 ()》之銘言: : 郭冠英五年前在網路上辱罵台灣人,結果工作丟了 : 但是現在快要退休又有省政府爽缺可以作,退休之後可以享受公務員的福利 : 難道郭冠英沒辦法治? 現階段討論郭冠英復職的,不外乎,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呀,他的復職是依法行政阿 甚至民進黨的頭人們也說,除非修改法律,否則,沒有人能禁止郭冠英的復職 法律的目的何在?不就是建立一個公義的社會嗎? 當郭冠英領取國家的薪水,卻發表幾近於叛國的言論,更遑論撕裂族群,岐視臺灣人 讓他復職,真的符合法律的目的嗎? 如果將法律視為權威的單向投射,無視於法律是維繫臺灣人感情與法治基礎與內在道德的關聯 這種執法的態度,我們要尊重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38.1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9795527.A.AE6.html

05/11 16:06, , 1F
惡法亦法, 這是法治概念
05/11 16:06, 1F

05/11 16:06, , 2F
領百姓的錢還大罵台灣人民 真夠不要臉
05/11 16:06, 2F

05/11 16:07, , 3F
立場不對 法律是可以選擇性執行的?
05/11 16:07, 3F

05/11 16:10, , 4F
惡法亦法, 不是法治概念, 只是法實證主義者拿來說嘴的東西
05/11 16:10, 4F

05/11 16:11, , 5F
惡法本身就不該成為法 欠缺正當性只有強制力 那只是個命令
05/11 16:11, 5F

05/11 16:11, , 6F
惡法亦法不是法治觀念謝謝
05/11 16:11, 6F

05/11 16:15, , 7F
不但不修正惡法還更努力地把法越修越惡 再喊惡法亦法?
05/11 16:15, 7F

05/11 16:15, , 8F
啊不就好棒棒?
05/11 16:15, 8F

05/11 16:22, , 9F
惡法亦法就是法治觀念 BJ4
05/11 16:22, 9F

05/11 16:27, , 10F
惡法亦法,這是"法制"的概念,不是"法治"的概念
05/11 16:27, 10F

05/11 16:28, , 11F
一個是 rule by law;一個是rule of law
05/11 16:28, 11F

05/11 16:31, , 12F
英文不好不要為難人家了0.0
05/11 16:31, 12F

05/11 17:08, , 13F
法治是程序正義 法制是北韓用的
05/11 17:08, 13F

05/11 19:18, , 14F
僅僅一味遵守法律卻不探討法理,根本只是目標錯置的法匠
05/11 19:18, 14F

05/12 00:58, , 15F
知道是惡法了為什麼不改正反而硬要遵守?XD
05/12 00:58, 15F
文章代碼(AID): #1JRoz7hc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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