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上銬拘提洪崇晏 北市刑大坦承失當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一起來聽techno吧)時間10年前 (2014/05/07 06:48), 10年前編輯推噓36(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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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kol8lkg 劉汶霖 2014年05月06日 17:57 台大哲學系學生洪崇晏5日在參與「路過」北市中正一分局,向警方討回被查扣的兩具喇 叭活動後,遭警方持拘票當街上銬拘提到案。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6日質疑,警方出 動4名員警,當街將洪上銬並沒收手機,讓洪無法連繫律師,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北市刑 大大隊長黃明昭坦承,上銬作法的確需要檢討,未來無逃亡之虞者,可不上手銬。 顏聖冠6日在議會質詢指出,市警局所開出到案通知書案由為「刑事案件查證」,但未註 明身分是被告還是證人,寫得不清不楚。此外,洪崇晏涉犯罪嫌,有重到須4名刑警上手 銬?還沒收洪的手機使他無法連繫律師,疑違反比例原則。 黃明昭表示,洪崇晏涉及411包圍中正一分局及429占路案件,因市警局2度通知其到案說 明,洪皆未予理會,2日向檢方申請拘票。5日發現洪的行蹤,才予拘提,當場還告知洪的 權利,同仁還出示證件及拘票。 至於對洪崇晏上銬,黃明昭則說,是因為「現場混亂」,但嫌犯無逃亡之虞,應予尊重, 作法確實需要檢討;而警方沒收洪的手機是因怕其在網路號召網友前來,作法也需要改進 ;日前違反《集遊法》的學生及民眾仍持續通知中,未來無逃亡之虞者可不使用手銬。 資深刑案律師陳宏彬6日指出,就算台北市刑大警方有檢方開出的合法拘票,也無權在逮 捕過程中強行「保管」當事人手機,限制其對外聯繫(包括尋求律師協助);雖然警方強 調是為了怕洪崇晏會號召群眾聲援,讓逮捕、偵訊行動受阻,所以才要「保管」手機,但 如此作為明顯已經嚴重侵害只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權和訴訟權益。警方對於未發生的情 況,僅憑臆測就隨意限制人民自由,變相不讓其聘請律師的舉動,明顯已經違反《刑事訴 訟法》第34條。 -- 他媽的坦承失當然後勒?不用道歉? 幹! -- 我浪費了20多年的青春才發現電子樂,現在要用音速將我的青春追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74.3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9416499.A.F45.html ※ 編輯: gaiaesque (114.26.174.32), 05/07/2014 06: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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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你們這群北七失當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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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就違法,還失當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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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可以要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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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告,嘴砲質疑有甚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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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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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違反比例原則比比皆是阿, 光統神只是辱罵警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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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裝沒事 該負責就負責 不負責就等律師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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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上報隔天被拘提, 電腦跟鍵盤都被扣, 根本是把小事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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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辱罵警察這種事有這麼嚴重到需要扣電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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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今天下午政府似乎要對428驅離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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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故意挑洪下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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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上次包圍中正,讓警方形式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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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這次不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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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覺得86的朋友也是鷹派 抓86吸引應派 結果大家沒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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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毛當令箭,不過是上個手銬,抗壓性那麼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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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鬼叫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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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怎不天天銬著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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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的有被上過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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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問,最後有沒有讓洪找律師!律師有沒有去北市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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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理沒有腦袋的人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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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有去啊!不是還陪他走出來!還無保飭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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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有趣是因為當場有人錄影以及照相才被通知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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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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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示拘票嗎? 這點我很懷疑,等洪親口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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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不相信這個垃色政府及其共犯結構說的任何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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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聞,洪本人有說警方出示拘票,但是整個拘捕過程相當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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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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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提憑啥沒收手機?某樓雞毛當方覽趴舔的很爽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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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故意的,要讓一般民眾心生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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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隨便他玩就對了,請問要怎麼賠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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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究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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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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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故意,做了以後再坦承失當有個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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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然後呢?要公開道歉嗎?其他暴力執法的案件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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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淩駕於國家,查無不法,謝謝指教。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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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當後呢?檢討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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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中正一抓的 借市刑大場地 結果市刑大出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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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非常恨86 也難為86了 把學運怒火全部坦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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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 然後呢 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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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一違法沒收喇叭這件事也當作沒發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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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都不用有人出面負責嗎?說一句失當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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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有人抗議就是作法失當 沒人抗議就是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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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沒用,告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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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先強姦再道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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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幹了之後再道歉就好 現在都這樣搞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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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了.道歉了,然後呢 ? 須具體負責!出來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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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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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心 懲處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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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那邊的都可以合理化無視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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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告阿 已經給好多次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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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沒用,告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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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我做法不當,但你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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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陷阱好險大家沒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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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刑大請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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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兩隻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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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不是說依法行政嗎? 現在坦承失當 都給你說就好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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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是不用道歉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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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要露胸部是常識(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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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炮警察幹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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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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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失當道歉,然後就沒事了? 以後就再多來幾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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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個屁 直接把當值員警法辦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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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國家 這種警察都不用坐牢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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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警察名單都沒下文,還期望警察會幹嘛 有警察編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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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闌尾要緊,這以後再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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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亂搞嘛 民眾只會更憤怒 想更多方法克服並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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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QMQpz5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