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割闌尾募款違法?內政部挨轟淪打手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馬卡茸)時間11年前 (2014/05/06 12:43), 編輯推噓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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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76554 內容: 2014-05-06 〔記者羅添斌、蘇芳禾、陳慧萍/台北報導〕民眾發起「割闌尾」募款活動,獲得熱烈回 響,內政部認為「割闌尾」等罷免立委屬於政治活動,因此募款需受政治獻金法規範,不 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質疑,「割闌尾團隊」並非政治團體,如何收取政治獻金?「難道 罷免還要先成立政黨或政治團體?」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也痛批,內政部把自己 墮落成藍委的打手,令人感到遺憾。 內政部:應受政治獻金法規範 「割闌尾」募款活動,截至昨天中午,三天就已募得一千一百多萬元,但內政部昨晚提醒 指出,針對政治活動所為之募款,須受政治獻金法規範,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以外 的個人或團體如為特定政治活動,公開向大眾募款或接受捐贈,依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將按其收受金額處以二倍罰鍰;違法收受之政治獻金,將予以沒入。 割闌尾:有提供紀念品 應無違法 針對募款帳戶是否有違法疑慮?割闌尾團隊發言人林先生表示,這次募款屬於「預購」行 為,只要有捐款的民眾,都會收到紀念品和謝卡,已徵詢過律師意見,目前應無違法問題 ,若涉及違法情事,團隊會對外做說明。 內政部則指出,政治獻金法第五條規定,得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 人為限,故政黨、政治團體以外的團體,不得從事特定政治相關活動,公開對大眾進行募 款或接受捐贈。 至於此次團體發起罷免立法委員募款活動的募款款項,是否屬政治獻金法第二條所訂「無 償」或「不相當對價之給付」,監院自會注意個案具體事實,依法研處。 內政部還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的進行,除徵求連署的必要活動外,不得 有罷免或阻止罷免的宣傳活動。違反者由選舉委員會依同法規定,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 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曾經參與罷免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的黃國昌則表示,他們早在去年就仔細研究政治獻金法, 內政部竟然擴大解釋,根本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罷免權。 黃國昌︰打壓人民行使憲法公民權 此外,針對內政部稱「罷免不能宣傳」,黃國昌也痛批,連中選會主委張博雅都在立法院 坦言,這條法令不合時宜,應該修正,內政部竟然拿這條在動員戡亂時期、明顯違憲的法 律來恐嚇人民,根本就是不當打壓人民行使憲法公民權。內政部把自己墮落成藍委的打手 ,令人感到遺憾。 -- [新聞] 群眾抗爭 警未來擬蒐證交檢採預防性羈押 全台 唯一能凌駕於憲法之上的政黨 偉哉! km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150.1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9351395.A.B8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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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災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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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2:47, , 2F
根據選罷法§86 內政部阻止罷免宣傳之舉亦有違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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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2:48, , 3F
內症部:打打看,測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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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2:49, , 4F
我猜想白色集團到時候可能會不小心喊出反罷免的訴求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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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2:52, , 5F
台灣最臭的地方是政府官員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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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2:55, , 6F
認真問:為什麼罷免不能宣傳呀?(真希望選舉也規定不能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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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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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3:20, , 8F
認真問 ROC都亡國 為什麼臺灣要守ROC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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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3:25, , 9F
因為台灣問題除了美國的台灣關係法還有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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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4:02, , 10F
還有更恐怖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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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4:03, , 11F
這個條例根本就是輔佐反分裂法專用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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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16:14, , 12F
推 內政部來亂的 政府是有那麼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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