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兩分鐘搞清楚公投門檻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死魚)時間11年前 (2014/05/05 20:44), 11年前編輯推噓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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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 [1] 對公投新門檻的解釋,很同意其中所敘: " 然而,要理解此方案的眉角,需要一點邏輯,不是很簡單, 目前版上風向看起來,注意到的人也很少。 國民黨很可能就採用冷處理,跳過此議題,繼續打烏賊戰。 " 但時隔多日,也許是這兩天的武力鎮壓,或是如原PO說的不這麼簡單明白 還是很少看到相關討論跟帶起媒體風向 所以在這盡一份心力 如果你覺得還不錯好懂 請分享給更多人知道,給堅持使用舊門檻的人( 或是政黨 )一點壓力 -- 首先,目前已知公投門檻我粗分為三種 1. 原門檻 (後稱假髮,喔更正是甲法): 支持方勝利條件: 1. 投票率超過一半投票人口 2. 支持方票數較多 反對方勝利條件: 支持方不勝利 2. 簡單多數,據說是外國主流 (後稱乙法) 支持方勝利條件: 贊成票比較多 反對方勝利條件: 反對票比較多 3. 公投特別法 (後稱丙法) 支持方勝利條件: 1. 贊成票超過四分之一投票人口 2. 支持方票數較多 反對方勝利條件: 支持方不勝利 -- 用文字可能表達沒辦法很清楚,所以我在這邊用個例子解釋其中利弊: 台灣現在要決定一個東西,當作國寶向國外行銷。 而在重重票選後太陽花跟香蕉脫穎而出, 但因為兩方的擁護者" 花店盟 "" 水果幫 "各執一詞,又勢均力敵 政府決定用公投決定結果。 公投議題:" 是否贊成把太陽花當成台灣國寶? " (反之則為香蕉) 開票結果表示為: 黃色代表贊成票 紅色代表反對票 ■■■■■■■■■■■■■■■■■■■■ →總可投票人口 ↙ 總共20格,一格代表5%人數 灰色代表未參予公投者 而在這命題下,不同的投票方法 (甲乙丙法) 會對投票造成影響嗎? 如果會,那又是多嚴重呢? -- 假設使用甲法為公投標準,先複習一下勝利條件: 支持方勝利條件: 1. 投票率超過一半投票人口 2. 支持方票數較多 反對方勝利條件: 支持方不勝利 那在此法中,對於花店盟來說, 他們應該做的是就是" 拼命去投票 " 因為他們的每一張票,都把他們往勝利條件推 所以在這種時候,花店盟要做的就是讓各位盟小弟都進投票所投票 然後,也要鼓舞任何人 (就算反對者) 進投票所投票 因為這樣他們才可以達成條件1.的勝利條件 -- 而對於反對方水果幫來說 如果他們也是直接鼓吹大家去投反對票: (a) ■■■■■■■■■■■■■■■■■■■■ 水果幫驚險獲勝 (b) ■■■■■■■■■■■■■■■■■■■■ 花店盟驚險獲勝 反正就硬碰硬,誰人多就誰贏這樣 但水果幫有沒有更聰明的選擇呢? 答案是肯定的。 -- (b') ■■■■■■■■■■■■■■■■■■■■ 水果幫勝利 ↖ 條件1.門檻值(50%投票人數) " 外面天乾勿燥,最好投票日待在家裡休息阿 " 水果幫主呼籲 因為他們不投票的話,可以贏得公投 但是他們去投反對票的話,反而會因為差距而惜敗! 而之所以會造成這樣的結果,就是因為這一群人■■■■■■■■■■■■■■■■■■■■ 經統計,歷年國家大選,總投票率最高約為80% (為某次總統大選) 也就是說,就算選總統這麼重要的事, 都會有20%的人口,因為種種緣故不克來投票 而這些人都會成為花店盟達成條件1.的不利元素 -- Q: 那在這種條件下,支持花店盟的人們該有多少,才能確保獲勝呢? A: 這問題就更有趣了,其實算是數學問題,不想看的可直接看下面結論 假設:國寶公投的吸引力不如總統大選,所以有25%的人打定決心不投票 可競爭票數 不投票 ■■■■■■■■■■■■■■■■■■■■ 那經過一些國中數學,我們可知再下面這種狀況,花店盟跟水果幫是剛好平手的 ■■■■■■■■■■■■■■■■■■■■ 深藍色的代表是支持水果幫所以不領票的 結論:也就是,支持花店盟的人數必須是水果幫的兩倍 他才能剛好跟水果幫打成平手 -- "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全國公民投票為什麼是這麼不對等的? " 我也覺得很奇怪,甚至不知道當時通過這條例的立委們到底頭腦是在想什麼。 這就像是有兩個小朋友意見不同,一言不合 但又想到老師說不能用拳頭,所以決定用象棋 (公投) 決勝負 棋盤拿出,棋子灑下 發現紅子少了車馬砲 這兩個小朋友不去想怎麼補救不公平的棋局 而是決定直接用這副棋決勝負 那,再來會發生什麼事? -- " 我一定要用黑子!你去用紅子 " 小朋友這麼說 " 這個公投議題一定要改!要改成【是否贊成把香蕉當成台灣國寶】 " 花店盟主如是說 對花店盟主而言 與其打一場一開始就輸一半的戰鬥 倒不如設法站在絕對優勢的一方 如果一個少數人能決定的" 公投題目 " 可以輕易的決定一場多數大眾參予的公投絕對優勢 這盤棋,喔不,應該說這棋盤 是否有些問題在呢? 這還是民主嗎? 還是花店盟主跟水果幫主兩人決定一切呢? -- 那如果兩個團體決定用乙法來決定呢? 支持方勝利條件: 贊成票比較多 反對方勝利條件: 反對票比較多 在這個完全對等的條件中 兩團體的目的都很簡單 " 同伴們進攻投票所阿阿阿 " 水果幫主大喊 " 同伴們進攻投票所阿阿阿 " 花店盟主不甘示弱 但這種看似最簡單最直接的方法,被提出了一些質疑: 江宜樺表示: " 不贊成只有10%出來投票,「6%通過替其他94%民眾決定」, 太輕率的公投設計他無法接受。 " -- 慢慢慢,先不以人廢言 以工程的角度來說他說的很有道理阿! 假設今天政府提出一個政策:" 立委和公務行政人員薪水調增百分之五十 " 且莫名其妙就通過了要實行了 (疑,好耳熟) 但人民終於在最後關頭發現並提出公投申請:" 贊不贊成廢除這奇妙條款 " 但因為所有電視台甚至網路媒介都被施壓,不讓大眾知道這個投票 得知要去投票的人非常稀少 所以最後這條法案以2%對上1%的得票率險勝 少數人直接雞犬升天 好啦我知道這例子很爛,但總之 我是同意起名為全國公民投票 本來就應該要有一定的程度代表民意。 而為了因應這個質疑,丙法被提出了。 -- 先複習一下丙法 支持方勝利條件: 1. 贊成票超過四分之一投票人口 2. 支持方票數較多 反對方勝利條件: 支持方不勝利 在這種條件下,我們可以很簡單的知道 花店盟的主張只會有一個:" 他媽的給我全部去投贊成阿阿阿 " 因為支持方票數變多的話 對於他的兩個條件都只有利 但是另一方面,對於水果幫而言 這問題就有夠有趣了! -- 狀況一 (如果花店盟投票數小於25%): ■■■■■■■■■■■■■■■■■■■■ 在這種情況下,水果幫要贏的方法有兩種: 1. 別去投票 2. 去投票,但要投的比花店盟還要多 狀況二 (如果花店盟投票數大於25%): ■■■■■■■■■■■■■■■■■■■■ 在這種情況下,水果幫只有一種贏的方式, 那就是投票! 但事實上最有趣的就在於,在開票前 水果幫永遠不會知道會有多少人去投贊成票,他會面對到哪種狀態 所以對幫主而言最保險的就是:" 大家都去投個票吧! " -- 結論: 這個方法聽起來沒有什麼不好之處 但是應該很多人會發現 有個最簡單的解法,且又符合公平定義 (兩方條件相同) : " 簡單多數決加上投票人數門檻 " 但也許是因為某種我不能理解的因素吧 反正原本公投法就這麼亂七八糟, 現在先改成一個比較可以接受的就可以暫時稱慶了 其實原本是打算寫簡單的圖文解釋文以利推廣 用例子解釋可能比較好懂 但是性子一來越打越多 如果鄉民們有覺得哪邊很重要不夠清楚、有錯誤 或是哪邊可以刪減的,請再給我知道 謝謝。 -- 參考資料: [1]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608227.A.C28.html Leucine大 對新式門檻解讀 [2]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427/386851 蘇貞昌門檻記者會 (含影片) [3] http://i.imgur.com/hgJ5o5S.jpg
工程圖解 [4] http://www.peoplenews.tw/news/cb0e6bff-73c5-42e8-8038-077f8eeeffe9 江宜樺提出的質疑 [5] http://goo.gl/EaFPQ7 暨南大學陳彥錚教授整理的完整清楚的圖表解說 [6]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7728/ 公投 Q & A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7.4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698370.A.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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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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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認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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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幫忙用心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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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新式門檻較不直觀,但這才是能代表民意的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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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目前最快解決的辦法就是修改門檻 透過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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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稍微整理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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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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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ammin (140.112.217.46), 05/05/2014 20:44:56 ※ 編輯: lammin (140.112.217.46), 05/05/2014 20:45:48 ※ 編輯: lammin (140.112.217.46), 05/05/2014 20: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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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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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值得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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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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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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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率門檻要考慮實質的最大投票率才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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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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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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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通過公投法的立委很聰明啊..就是要讓你這個公投有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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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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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PuVAe5 (PublicIssue)